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任锋 | 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任锋 | 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管主办

摘要:相对于晚近的新启蒙主义政治学,历史政治学的兴起蕴含了一个范式转移的契机,使得我们能够以自身实践经验而非外来教条为本位来重构中国政治学的学科资源。长期以来,中国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的研究在政治学领域成为智识创新的洼地,无法与整个学科的知识更新之间形成良性循环。如果要真正发展解释中国、评价中国和反思中国的政治学,这两个研究分支应当在正本清源中激发生机,积极推进范式转型。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和监察权传统为例,历史政治学意义上的探讨揭示出传统内生的治体视角更具相关性和参照价值。这启发我们反思对于民主政体和分权制衡等现代西方理论未经检验的倚赖,把历史找回来,充分尊重第一手经验事实以发展具有原创性的理论和方法。历史政治学并非单纯提倡对于历史的再解释,而是强调面对历史与现实之间的传统变迁,对于塑造行为实践的政治社会结构做出辩证性和启发性的理论阐释。历史政治学的未来有赖于一系列代表性研究作品的验证和激发。

关键词:

历史政治学;新启蒙主义;政治思想史;制度史;治体

作者:任锋,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北京 100872)。

本文载于《学术月刊》2020年第1期。

目录

一、从新启蒙主义政治学到历史政治学:范式转移的契机

二、历史政治学范式下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以治体论为视角

三、历史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可能突破:以台谏权为例

任锋 | 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历史政治学是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的一个重要发展趋向,引起了学界同人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对于这个学术创新的现代思想资源,笔者曾提出双重源头的说法,从梁启超代表的现代中国政治学发端到钱穆系统阐述的中国政治学论衡,初步勾勒了历史政治学可以从现代学术传统中汲取哪些资源、借鉴何种教训。另外,关于历史政治学的学术议程,已有多位学者进行了初步探讨和展望。这些讨论,为这个新生领域的拓展奠定了必要基础。

历史政治学的出现,背后其实是政治学界多个学术谱系在某种共同问题意识下的汇流激荡。当代西方学术领域内历史制度主义、比较历史分析与历史社会学对于社会科学之历史维度的强调,以及这一进路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界的启发,构成了历史政治学的西学缘起。这一面与西学前沿发展关系紧密,也较能引起学者关注。而历史政治学的中学缘起,牵涉到相关学术领域的危机与反思,还未得到认真清理。本文致力于追问,历史政治学何以可能,如何展开?透过在中国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领域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检讨,笔者希望能够对历史政治学的具体推进提供一个启发性视角。

一、从新启蒙主义政治学到历史政治学:

范式转移的契机

笔者曾以新启蒙主义政治学来定位现代中国政治学的精神基调。受世界现代化浪潮冲击,其定向在于以西方晚近三四百年发展起来的社会政治模式为人类现代理想的唯一出路,也以此对于中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发展进行评判指引。这一基本取向在政治学不同领域表现方式和程度不一,对于学科理论基础的塑形发挥了长期深刻的影响。激进的反传统主义、由于现实政治不满而衍生的文化和历史虚无论,不幸成为新启蒙主义政治学的精神胎记,也构成现代转型过程中不断发作的病灶。在这种时代冲力下,现代中国的政治学可以面向西方,面向未来,有强劲的现代自觉和学习勇气,但是缺乏健全的历史意识和传统自觉,更谈不上独立的文明精神。换言之,新启蒙主义政治学认定,中国的历史传统无助于国家的现代转型,主要发挥了阻碍和破坏的消极作用。至多,在现代转型方案中,它们属于边缘性的、配料性的因素,主要贡献在于促动引进西方现代模式的价值、理念和制度。

在这种学术基调下,我们可以俯瞰政治学领域内各具体学科的相对发展。西方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或被归为中外政治制度)自然以追踪西学潮流为尚,无论此潮流是古典,还是新派、后现代。中国政治、比较政治、国际关系,也是在以现代西学为模板的政治学理论和方法的引导下加以推进。这里的中国政治,以当下现实政治发展为主要研究对象,却往往是在西方现代政治学的思维体系下来建构自己的分析架构与议程体系,从利益分析、权力权利到政体、政党、社会组织、民主转型、法治、国家治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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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这样的政治学建构在中国现代转型过程中,突显国家建设以应对世界挑战,有其历史合理性。然而,实践挑战的紧迫性、转型过程的艰难和漫长,很容易使我们形成对于问题解决资源的某种迷思,即新启蒙主义对于现代性的一元主义执念。源出于西方具体时空下的政治学被推崇为普遍适用的基本原理,这使得一元主义的僭妄尤其具有遮蔽性。轻视政治经验源生于历史的传统正当性,极易造成各种理论教条支配下的启蒙迷思,这一思维偏至在现代中国政治学中是影响深远的。折射到具体领域,最显尴尬的是中国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我们看到,自这两个领域形成之日起,就是在这种一元主义现代性的评判标准下被支配、被宰制。这一点,无论是在现代政治学创建者梁启超那里,还是在对于传统持有同情理解态度的知识分子萧公权、牟宗三那里,表现得都十分清晰。中国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的研习,在消极意义上展现为对于专制主义的批判,在积极意义上则是对于具有某种现代性意味的传统因子的艰难发掘。在这种来自他者的一元主义现代性标准的审视下,研究对象的价值,无疑是轻微的,甚或是危险的。这种狐疑态度的极致,是对于中国是否存在西方意义上的政治思想、政治制度,以及对其加以严肃知识探究之必要性的否认。民国时期,钱穆在北京大学开设《中国政治制度史》的艰难、萧公权在清华大学讲授《中国政治思想史》所遭到的非难,是这一智识心态的典型折射。

长期以来,中国政治思想史和中国政治制度史的教学与科研,已经成为政治学领域的洼地、绝港。人们发现,似乎难以在这些学术领域的知识贡献与政治学的实质进展之间寻找到具有启发性的关联,其知识产出既难以在政治学其他领域获得拓展转换,也难以在政治学以外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如历史学、哲学、法学和社会学)确立属于政治学特有的学术贡献与尊严。相映成趣,西方政治思想史等领域伴随西学引进的一波又一波浪潮,形成持久的吸引力,与政治学其他领域之间也能够连接成各种知识循环,与社会改革的不断号召之间也隐然形成长期连绵的呼应。无论是各种时髦主义的风云变幻,还是晚近以政治哲学为名的西学教诲,似乎造就了政治学的云端高地。

“洼地”与“高地”的奇特格局,并不能客观反映中国与西方政治传统资源的实力对比,毋宁说更体现出新启蒙主义政治学中一元主义思维的根深蒂固。历史政治学的出现,是对这种执念的解魅和克服。人类现代世界的开拓并非只有一种模式和道路,就如同人类历史文明的构建本就各自不同,各有短长。应当认识到,政治学作为社会科学的时空实践属性,天然地警惕某种一元主义的教条崇拜。

可以说,历史政治学的呼吁,是致力于反思新启蒙主义政治学的某种思维定式。历史政治学强调对于实践的优先关注,以实际问题的来龙去脉为思维引导,提倡对于现实经验的分析与既往实践传统的密切结合。西学有其自身的复杂实践脉络,从中形成的政治价值、制度和行为也需要历史地、批判地对待。历史政治学提醒我们,避免将他者的复杂政治系统加以抽象化、教条化甚至是神圣化。类似智识思考的结果,容易造就政治学的意识形态化和神学化。

历史传统作为人类政治实践的既成结果,应当得到政治学的优先关注。一个地区和民众漫长深厚的政治思想与政治制度实践,是该地区政治学发展的第一基础。对于他者经验智慧的借鉴学习,应以此为前提。中国发展自身的政治学,如果以他者的政理和政制作为基础原理,而轻视甚或否认中国政治思想和制度传统的基础价值,将会是一个违背基本实践常识的智识扭曲。对于西方政治历史与现实政治研究之间的连续性能够欣然接受,却漠视中国政治传统与中国政治研究之间的有机联系,这种立场本身就是双重标准、实践上的不一致。一边是中国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研究的博物馆化、古董化,一边是当代中国政治研究的唯西学马首是瞻,正是将传统与现实截然割裂,未能认真、深入地理解二者之间的深层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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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意义上,历史政治学的提出,为我们反思和走出新启蒙主义政治学提供了一个范式转换的契机。它蕴含了依据实践传统和实际问题对知识学术体系进行正本清源的可能性,能够引导我们对学科资源格局加以优化重整,重新认知各个学科资源的潜力和未来价值。中国政治思想史和政治制度史的研究,需要尊重悠久传统的内在机理,真正客观认真地对待传统内部历史与现实之间产生的问题与张力,从政治学原理的基础层次提出具有原创性的学说。笔者曾提出“以中化西,古今相维”的思维方法论。前者是指,在尊重传统、深入传统的前提下,继续开放吸收西方政治思想与制度、政治学理论的知识,将其真正转化为我们自身的智慧。“古今相维”强调的是,在历史与现实之间发现与构建实质性的有机联系。中国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不仅仅属于过去的历史,也是奔流在中国大地上的鲜活实践浪潮。传统的精义,本来就是探讨历史与现实之间连续性与断裂性、保守与变革的辩证法。只有这样,中国政治思想和制度史的研究,才能真正告别古董化和博物馆化。

从新启蒙主义政治学到历史政治学的转移,其初端在晚年梁启超那里即已有所闪现,《先秦政治思想史》《中国历史研究法》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反思中调整了对于中华文明的评价基调,对于西方现代性文明的认知也趋于平实,礼治与法治的类型梳理就弱化了其早年对于法治主义的激进推崇。钱穆对于梁任公的晚年契悟褒赞有加,更由此推进了对于中国政治学自主性的自觉。这一自觉正是奠基于他磅礴深邃的史学和传统睿智之上,表达为对于中国政治理论和制度摆脱西学附庸地位的终生呼吁。他在晚年提出中国政治学学术论衡,正值中华文明世界在20世纪80年代迎来振兴,其中包含的文明自觉启示和学术自主意志值得当下的政治学人好好领会。

二、历史政治学范式下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

以治体论为视角

历史政治学的价值必须透过足够丰富而坚实的具体研究加以体现,在思想史和制度史、政治学理论、中国政治与比较政治等领域都可以展开历史政治学范式意义的研究创新。中国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研究领域,由于其原生的历史特性,更是责无旁贷,任重道远。这就需要我们思考,这些领域的历史政治学研究,何以可能?

杨光斌近年来在一系列犀利的学术评论中提出“历史中的政治思想研究”与“思想史中的思想研究”之比较。“思想史中的思想研究旨在关注某一思想在思想史或思想体系中的地位与贡献,变成了此思想与彼思想的比较研究;历史中的思想,意味着思想者要回答的是他所处的时代的重大问题是什么。”他认为,当下政治学领域思想史研究的主要路径仍然是“思想史中的思想”,而非“历史中的思想”,因此较难取得重大突破。从“历史中的思想研究”出发,不但要熟悉思想家的著作,更要广泛地阅读思想家所处的时代,理解思想家的现实性关怀。

杨光斌的这个批评反思了晚近流行的政治哲学式理论研究进路的唯文本取向。他对思想史研究之历史维度的强调,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对于话语脉络、历史背景的方法论提倡,而是希望经由历史实践的比较视野树立起思想史研究的政治学理论自觉。这是基于政治学的学科原理意识而生发的一种学术期待,与我们所说的历史政治学旨趣相通。他的这一批评对于政治学的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弥足珍贵,可以帮助我们比照人文学意义上的同类研究更加明确自身的学术特质。

衡之当前的中国政治思想研究,其弊端正在于由于缺乏求真求善的政治学原理自觉,尤其是文明自主性前提下的学术自觉,长期以来过于倚赖西学输入的学术理论,在议程设定上难以超越对于后者的亦步亦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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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试以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研究状况为例。这个案例可以说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领域的核心议题,透过它可以很好地透视学人处理传统与现代之关系的进路和水准。围绕《明夷待访录》的政治思想,研究者长期聚焦于民主与民本的争论。晚清以来此书参与到思想启蒙、政治变革的历史进程中,受到维新派和革命派人士的共同推崇,被置于与卢梭《民约论》作比拟的视野下,几乎由此而锚定了研究者的分析框架。持民本论者,强调此书并未转向或蕴涵民主思想,仍然笼罩于传统君主专制主义的民本论之中。这一评价虽然趋向消极,在评判标准上实际仍是依赖民主政体的理解标准,只不过是处理民主镜像的反面。而持民主论者,往往会强调此书思想中的几个要点,如基于公天下理想批判君主自私独断、强调“有治法而后有治人”、提出一整套学校议政分权的设想。第一点君主批判被认为有导向民主的趋势,强调治法优先被认为与法治重于人治的理念相通,学校议政则与议会代表的权力制衡呼应。民主、法治、分权制衡,这些西方现代政治模式中的要素,被引进树立为评判《明夷待访录》的天然标准。

这一研究进路可以视为新启蒙主义政治学的典型。事实材料、实践经验在我们这里,但是分析架构、解释评价标准却从外拿来。后者还可以随着我们对于西学的了解深入而不断推陈出新,采取更多透视点,比如自由、宪政、公民社会、分配正义,不一而足。当然,这本经典文献参与的历史进程,本就是中西古今交汇的大场域。引用这些西学中的重要标准,不失为一种诠释再生成的方法,中国政治思想研究不必排斥。问题在于,陈陈相因,习以成性,在实践真实性意义上,我们是否还可能有更为精准、从而精深的研究视野?

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地进入思想文献的历史脉络中,秉持一种开放、审慎的理解立场,就有机会在过于依赖他者的评判视野之外开辟出不同的道路。这个工作要求我们在面对思想和历史时,做到最大程度的“实事求是”,努力如其所是、平情就实地进行思考,对于既有的分析架构和视角保持足够的反省审慎。

回到《明夷待访录》。遵循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发现,它的生成自有其传统内在的思想和历史脉络。不妨以民主论者强调的三要点为例。《原君》的君主批判论,其实是近世理学历史哲学的极端表述。宋学中二程兄弟关于三代前后政治的二元判断、朱子与陈亮关于王霸义利的辩论、理学家的公私观,以公私二分作为三代与三代之后的政治分野,这一点与黄梨洲对于三代之后政治的激烈抨击相距不远。梨洲在这一点上发扬的公共原理、君主批判,言辞的确激烈,思想却仍属近世理学大传统,与晚清以来的民主论并不相关。其次,梨洲治法优先的观点,实际上也不是横空出世、长夜孤烛。这种对于纪纲法度、祖宗之法的关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宋学传统中的经制事功学。对于三代之法、汉唐之法与祖宗之法的不断比较,是近世政治思想中的流行话语,由此而衍生出新儒学关于国家宪章、纪纲法度的丰富论说。梨洲对于三代以后历代纪纲法度的批评,尤其是对于有明一代国家法度的沉痛反省,乃是在近世关注“以法为治”“任法”的经制事功学立场上提出的彻底检讨。没有后者的思想传统,很容易误会或过高估计梨洲治法优先论的突破价值。再次,梨洲的学校制度设想,在天子权威之外又树立一个公共的合法性权威。学校制度本身是中国政治传统的一大核心构成,宋明以来渐入盛期的社会讲学运动、书院建设浪潮是梨洲身处的实际历史场景。而如果我们同样了解近世以来的公论政治、台谏传统,就不会简单地挪用西方后起的议会制度来想象梨洲的学校意涵。

质言之,找回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历史维度,我们才可能超越现代以来过于依赖西学加以评解的逼仄处境。然而,这只是历史政治学工作的一半。除了揭示思想文献的历史脉络,我们还需要对其问题意识、理论关怀有政治学意义上的澄清。只有这样,才能深入揭示出历史脉络后面的义理,也才有可能将其从后发外来的诠释境地里拯救出来。具体到《明夷待访录》,它实际上是理学与经制事功学这两个近世思想传统在治体主题上一个极具创发性的综合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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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体论是我们理解《明夷待访录》时更符合历史脉络、更对应其思想意涵的理论参照系。“有治法而后有治人”这一标志性思想命题的提出,回应的不仅仅是先秦儒家荀子“有治人,无治法”的论断,更是秦以降治体论传统围绕治法与治人关系的思考突破。治体论代表了中国政治传统关于秩序和宪制构成的系统思考,其核心议题是治道、治人与治法的整合性关系。这三者分别指向一个政治社会的秩序原理、政治主体与治理规则体系,经由不同整合关系建构起了一个比较完备、辩证的秩序思考框架。先秦经典、诸子百家如儒家、如管子、如道家为它提供了初步的思想渊源,秦汉之际的贾谊极具代表性地整合百家资源,开启了治体论传统。可以说,这个传统与秦以后大一统郡县制国家的秩序建构紧密对应。

治有体,政有要,治体论应对广土众民大规模共同体的统治挑战,凸显了探讨宪制秩序要素和模式的根本问题意识,发展出经世治民的政治学传统。在秦汉之后讨论国家体制的重要论域,我们都可发现这个传统的集中表述。其中代表,如贾谊《新书》、荀悦《申鉴》、杜恕《体论》、唐代《贞观政要》、宋明以来的《近思录》《大学衍义》《宋朝大事记讲义》《大学衍义补》、明清之际王夫之《读通鉴论》《宋论》、清代《皇清经世文编》等经典文献。汉唐时期的治体论初具规模,宋学则见证了治体论的发展高峰,对于三代、汉唐、宋明各代立国秩序和体制的纵向历史比较,实际上构成了中国意义上的“亚里士多德传统”。明代张居正以“治体用刚”为执政宗旨,认为宋代治体偏于宽柔,明代立国规模近于殷商,治体以威猛刚强为基调。晚至魏源编纂道光以前的清代重要政论,治体都仍然是文献分类的一个核心范畴,用来汇编关于君臣、纪纲法度、公私义利等重大主题的经典文献。晚清变法之后,国人引进西学、东学,西方现代的政体论、主权论逐渐成为中国政治学的流行理论,传统治体论似乎趋于隐没。但是,仔细阅读现代人物的思想言说,即使是引导西学最力的梁启超、严复等人,其思维观念仍然受到治体论传统的潜在影响。在对中国传统文明自觉性更为强烈的人士,如钱穆那里,治体论的影响更是显在的,并且积极推动他们对西来理论进行辩证选择,进行传统的现代更新。

治体论关注治道、治法与治人三类要素的整合关系,思考秩序价值原理、统治和治理规则模式与政治主要行动者的互动构型逻辑。我们既可以从规范性理论层面考察历史上各个思想流派和人物的治体理论,也可在经验演进的基础上探讨不同政治实践的治体论涵义。在近世,秩序演进体现出鲜明的宪制化、法度化特征,尤其促成了治体论中治法层面的重要进展。明人陈邦瞻在万历年间观察世势趋向,“宇宙风气,其变之大者有三:鸿荒一变而为唐、虞,以至于周、七国为极。再变而为汉,以至于唐,五季为极。宋其三变,而吾未睹其极也。变未极则治不得不相为因,今国家之制,民间之俗,官司之所行,儒者之所守,有一不与宋近者乎。非慕宋而乐趋之,而势固然已。舟行乎水而不得不视风以为南北,治出乎人而不得不视世以为上下。故周而上,持世者式道德,汉而下,持世者式功力,皆其会也。逮于宋,则仁义礼乐之风既远,而机权诈力之用亦穷。艺祖、太宗睹其然,故举一世之治而绳之于格律,举一世之才而纳之于准绳规矩,循循焉守文应令,雍容顾盼,而世已治”(陈邦瞻:《宋史纪事本末》“叙”)。近世政治崇尚法度格律准绳,秩序法度化成为客观秩序趋势。关于近世“以法为治”“国家以法为本,以例为要”“本朝以律为经”的论述,在宋明儒思想中引人注目,在现代中国却沦为一个被遮蔽的历史议程。这种紧密结合立国政治实践而发展起来的儒家治法思想指向治体论的法度纪纲层面。围绕君主威权与士人共治建构起来的秩序公共性,如何在纪纲法度中得以落实,与公法产生何种对应,换言之,政治社会中心的构建及其法度化、宪制化,形成近世秩序演进的根本性议程。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的源生性,需要放置在这个传统中去理解。梨洲对君臣法度的追原,是在公私义利这一治道原理上进行的彻底反思,充分吸收了理学历史哲学的道德理想主义精神,表现为对于理想政治主体的追求,也是对于明代祖宗之法的激烈反弹。他对三代之法和后世之法的比较、对祖宗之法的批评、对于学校制度的构设,显示出治法层面的丰富思想积累,既有理学传统的制度理想主义,也继承了经制事功学对于纪纲法度、各种具体制度政事的积极探讨。他在这几个层面的治体论述,是应对明清鼎革这样天崩地解的秩序重构挑战,在思想资源和问题意识上整合了治体论传统的长期积累。这些思想因素在理学和经制事功学传统中经过数百年酝酿激荡,应对王权专制和士人共治的历史张力,在明清易代的秩序窗口期经由黄宗羲而有一个凝练激烈的突破。至于这个突破的现代意义,需要在澄清历史实相的前提下去追问。

晚清以来,对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相继出现了具有深度反思性的批评,评论者包括朱一新、章太炎、宋育仁、钱穆等人。这些批评的思维架构明显继承治体论传统而来。比如评论的焦点之一是治法与治人的关系。围绕宰相和学校制度,朱一新强调从治人政治技艺(君道主德)层面来看待明代废相,从风俗教化的礼法层面来反思学校议政的制度构设,章太炎、宋育仁是从政治体制传统内部的君主宰相权力平衡的视角对学校鼓励士人议政提出异议。黄宗羲彻底抨击三代之后的现实法度,这一点也受到广泛批评。朱一新、章太炎、钱穆都揭示出梨洲在这一点上的道德理想激情,主张以一种合乎经验理性、历史理性的态度来看待三代之后的政治传统,不能简单以政治主体的主观道德意志作为核心标准。总体上,这些具有思想深度的评论,显示出这一思想文献与治体论传统的内在关联,后者才是理解《明夷待访录》更具相关性的理论视野。评论者也涉及了立宪、法治、民主等现代议题,如钱穆将其与五权宪法结合起来思考,但需要看到,他们的现代解读是在充分明了其传统脉络的基础上进行的。而这一基于政治文明传统的理论视野,在启蒙主义的政治学研究中,是被遮蔽、被抛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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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体论在问题意识和理论视野上比聚焦权力配置的现代政体论更为宽广丰富,治道关乎秩序精神道义、政教关系和意识形态问题,治法涵括了丰富的礼法制度资源,治人维度提醒我们注意实践主体和人事的重要性。三者整合的体系视野,有利于宏观审视政治宪制的价值、德行和法度。当我们不经反思地依照政体思维来重构中国政治智慧的时候,丧失自身的理论原创性无疑是得不偿失的惨重代价。

三、历史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可能突破:

以台谏权为例

现代转型过程中诞生的中国政治学,长期以来笼罩在西学话语中,缺乏足够自觉的反思能力。用现代兴起的外域理论思维,来打量数千年积累形成的文明政治传统,以近衡远,以小掩大,造就了中国政治学的启蒙迷思与自我失语。中国政治思想史的传统解读,本来应该为我们展现出更具源生性、切题性的理论资源,反倒成为对此启蒙编码最缺乏抵抗力的重灾区。这一尴尬现状,值得国人深省。相似情形,也见于中国政治制度史领域。

这一领域,围绕“专制”“封建”等核心概括形成的政体论、社会形态论争论,在现代学术史上聚讼不已。晚近对于具体制度的研究,如宰相制度、选举制度、军制、财政和法律制度等趋于精致、深密,做出了扎实可信的成果。但在宏观理论上,政体论与社会形态论的架构设定,难以绕开或搁置。宏观判断势必会影响到对于具体制度的深入探讨。

这里选择宋代台谏制度研究为切入视角。这是中国政治制度中较能体现传统文明精神的一个部分,在宋代有极为重要的发展,也有益于我们理解现代监察权的传统渊源。需要探讨:既有的相关研究,在依据和运用的政治理论上呈现出什么状况;历史政治学的进路对于制度研究能够带来什么创新贡献?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台谏权依托于台谏制度,从属于中国的监察和谏诤传统,包含了丰富的制度、思想与文化资源。宋代是台谏并称、发达的历史活跃期,宋人甚至将台谏视为立国的根本。在中唐以后,宋代台谏制度直接影响了近世监察传统的走向。对于台谏制度的研究,既包括其内在各项制度(建制、选任和职能)的构成和演变,也需要考察其在整体政治社会系统中的角色和功能。从一个什么样的理论分析架构去进行这些工作,是研究者始终会面对的问题。

目前比较自觉的理论参照系仍然来自专制政体论以及作为其对立镜像的分权制衡论。虞云国先生的《宋代台谏制度研究》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品。虞著对于宋代台谏制度的总体评价,是在“封建君主官僚制度”“君主专制”的大传统中来褒扬宋代台谏制度体现出来的分权制衡精神,并检讨其失败。值得肯定的是,虞著清晰体现出现代制度史撰述较少着墨的政治学理论自觉,将分权制衡理论作为参照系引入对于台谏权的解释评价中。虞先生认为,专制论把传统政治史“说死”了,而“说活”的出路在于发掘传统中蕴涵的普世政治机理。如果分权制衡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原理,中国政治传统的演进是否与此相距甚远,毫无关联呢?虞著质疑传统批判论者的否定论调,致力于论证宋代台谏制度已经形成了可观的分权制衡传统,其中枢权力结构对于君权显示制约态势。就此而言,虞著比起流俗的专制政体论有较为积极的理论探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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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著高度评价宋代台谏制度的政治贡献,同时认为由于受到人治文化和君主专制的束缚,其努力仍然只是君权独尊下的不稳定分权,最终不能改变君主独裁的失败命运。从后来明清君主专制空前强化的历史来看,宋代出现的这个发展在中国政治传统中孤灯独明、难能可贵。

此书对于分权制衡理论的援引,是其亮点所在,然而也构成其局限(这一局限在同类制度史著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宋代台谏制度的实践经验的确包含了权力运行的自觉与权力制约的客观效应,蕴涵了历史新变的因素,在这个意义上,引入分权制衡论有一定的对应性、解释力。然而,同时也应当认识到分权制衡理论的适用界限与有限性,避免将其绝对化、公理化。

虞著对于孟德斯鸠的理论推崇十分鲜明浓烈,与此密切联系的人治法治论、专制分权论带有20世纪80年代新启蒙政治学的鲜明印记。问题是,孟德斯鸠的分权制衡理论是否普遍适用而有效?孟德斯鸠依照英国政治观察提炼出来的这一理论,并不能反映当时英国实际政治,更多的是孟氏依据法国经验和古典历史做出的理想化和纯粹化。分权制衡理论的突显,内嵌于孟德斯鸠推崇封建式自由状态而贬抑集权君主制的历史褒贬之中,折射出他本人对于大国集权政治的忧惧,在政体类型学中导向了对于东方他者的污名化。这在西方政治思想研究中,并非新论。它对于美利坚立国的影响,也是一个高度争议的问题。如亨廷顿所言,美国政治更多继承了英格兰都铎政体的遗产,强调政府职能的混合共享,而非权力的严格分立。事实上,分权制衡理论虽然在原理上被认为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基石,欧美现代国家的政治现实早已不能用这个原理来解释,它更多是一个理念上的纯粹范式。对西方政治经验都未必能有效解释的分权制衡论,是否适合直接移用来解释和评价中国的政治传统呢?是否还有更为合适的外来政治学理论可资参考?如果在西学资源中再度寻觅,混合政体论倒是可能相对接近一些。而从混合政体视角来看,虞著对于君主角色的消极看法可能需要修正,对于台谏权的职能考量也需要重新斟酌。书中对于宋代分权制衡缺陷的检讨归于君主专制这一病根,从虚君的民主规范立场来推想权力制约的保障问题,造成了民主反专制论与宪制分权论在作为评价总纲上的某种错位。即使在现代人民主权的基础上,政制结构同样需要面对类似君主制要素的问题,监察权与此要素构成何种关系,传统中发挥多样职能的台谏权为何转变为现代以弹劾为专职的监察权,这才是我们需要从历史政治传统中汲取的反思智慧。

至少从表层看,身兼最高权威耳目与天下公论渠道之双重身份、高度参与立法、行政、司法、外交和监察等多项领域的宋代台谏权,与强调职能和人事严格分立的分权制衡论之间,差异相当显著;适用于现代民主政体的分权制衡理论,挪用来审视古典君主政体的实践,可以作为一个批判性的评价参照,而非解释性的内生理论资源。以明法司宪和论政补阙为宗旨的台谏权,在传统视野中更多优先强调政治运行的道义、职责,导向协和一体的积极有为之善,注重权力机构在相维这一大前提下的相制,尽管在运行实践中也显现出权力对抗的逻辑。台谏权背后的传统政治立意,对于政府和官制,与西方现代的权力制衡所依托的政治观,精神原理上存在类型差异。

另一个相关联的问题是,虞著对于现代法治和宪制的理解过于窄化、刚性,这也影响到对于传统政治的理解趋于逼仄、呆板。比如将法治视为制度化的明确规定与严格制约,而将风俗、习惯、礼乐等归为人治。事实上,后者中礼俗代表的故事、典故、宪章、宪典,本身是习惯法性质上的礼法传统,它依赖于政治人的信念、行动和德行,对于更为显明、更具制约效力的制度规范发挥着基础性的滋养酝酿功能。人治与法治的教条论调在这方面缺乏分疏力,没有把握到制度演生的深层逻辑。再如,“恩归人主,法在有司”“权归人主,政在中书”的传统概括,表达的是传统体系的宪制性原理,不能以法度化的单一尺度简单将君权视为破坏法治的人治,忽视不同职能分工对于整个宪制体系的特殊意义。这方面同样牵涉到对于君主角色的宪制理解,书中偏于从专制独裁角度展开认知,是其一大限制。对于台谏权的定位,囿于反君主专制的现代情结,趋向于将其视为一个简单的宪政限权意义上的“善”,没有将历史经验中的问题复杂性充分揭示出来。宋人对于台谏权的认知,既有苏轼、陈亮从制约权相和独断君主视角做出的阐发,强调相维相制(而非分权制衡)的治法精义,也有很多着眼于立国模式这一更为根本的宪制结构,将其视为养成忠义士气民风的立国根基、内嵌于祖宗之法。后者代表了一个更为宽广深厚的立国宪制视野,抓住了台谏权的治体关键,体现出传统政治理解的特质。

总体上,分权制衡理论可以用来审视宋代台谏制度,但未必是一个最为切合的理论资源,需要明确其适用界限。对于产生于一时一地的有限理论,应该避免绝对化、普遍化、公理化。它引导我们聚焦于最高权力主体与权力运作方式,即君权与法治问题,这本质上是一个政体论的思维导向。需要追问的是,真正适合于解释中国传统政治的理论资源是什么?怎样才能帮助我们把握研究对象所蕴涵的真问题?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等相关论述中对于宋代台谏的分析,基于政治传统内部的制度比较和政治系统剖析,提出了较为贴合历史脉络的论断。钱先生认为宋代台谏将主要对象从君主转移到宰执百官,造成了行政权与台谏权的严重冲突,宰相政府不能施展作为。后者又借重清议公论的道德文化激情,鼓动好议论的风气,加剧了对于政府的掣肘,最终形成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笔者曾指出,钱先生基于中国政治传统的洞察,提倡中国政治学理论的自觉。他对于中西政治精神的比较概括,见于“政民一体”与“政民对立”等论述。西方往往强调政治系统的敌对相抗(“敌抗之形”),中国透过选举、教育、监察等安排发展出一体崇合的政治系统。监察权在政治系统中对于政务人事提出谏诤和弹劾,与行政等权能形成相维相制,而非凌驾其上,无法节制。中国传统对于道义—职责与法度—权力的看法,与分权制衡理论及其背后的文明精神,有何同异?这个前设理解会影响我们制度研究的一些基本框架,进而形成或许大相径庭的判断。钱先生对宋代台谏的论述,与他的这一理论相一致,其实也是继承了传统政治学的问题意识和思想资源,比如叶适《习学记言序目》、王夫之《宋论》《读通鉴论》等一系儒家政论思想。

此处以王夫之为例。他在《宋论》卷四“仁宗”篇对于宋代台谏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批评,认为仁宗的台谏制度导致了台谏与宰执的相激不下,政治精英的行为模式开始转变,从北宋前期的镇静朴实趋于浮薄躁动,社会风气陷于空谈盛言,朋党竞争趋于极化恶化。仁宗之治被后人视为盛治,台谏敢言被视为善政,而在王夫之看来反倒是为宋代衰亡埋下了祸因,台谏变异是一个关键因素。

任锋 | 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性

从王夫之到钱穆,他们的台谏论述其实一脉相承,我们这里不能展开具体探讨。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为我们展现出了来自传统自身的思想和理论资源,一种扎根于自身历史演进的政治学视野。王夫之代表了来自古典政学传统的治道思想,对于政治理想与现实,依据经史经世之学提出了极具洞见的论述:什么是治道典范?怎样维系君权、行政权与台谏权之间的关系?政治家的“大臣之道”是什么?为何“以言相尚”会导致政治的败坏?如何处理政治中的言与行?这一谱系的知识思想资源,在现代的制度史撰述中几乎销声匿迹,沦为单纯的历史材料,完全遮蔽了其背后的政治思维智慧。我们的政学传统本来对于台谏振兴形成了多面辩证的理解,既有批评也有褒奖,为什么在现代学术论域,却主要变成了单向度的限权意义上的肯认?宋仁宗时期的台谏振兴,究竟是分权制衡意义上的进步,还是打破政制平衡的政教衰败之源?在传统资源与现代论说之间,我们看到了令人遗憾的巨大断裂:后者无力也无心去进行具有传统针对性——也是真正经验相关性的探讨。不得不说,现代国人对待历史政治经验的问题化处理,需要结合基于历史脉络真实性的政治系统考量,避免一直被外来理论关怀牵着走。极少有人像钱穆,应对西学挑战,对中国政学传统进行自觉的理论化梳理,避免对于西学资源的简单挪用。

如果概要式地指出从王夫之到钱穆的理论资源特质,可以说仍归属于中国的治体论传统。王夫之的论述正是围绕治道、治人与治法的复杂关系,对于立国、变法、政治兴衰提出了贴合历史脉络的阐释。钱穆在反思君主专制论之际,着眼于中国自身的立国传统,对于基本政治原理提出原创性论说。他的制度论,立足于系统视野,强调制度与人事、与文化系统的紧密联系,这本就源于治体论中切合治人、治道来探讨治法的传统思维。在治法层面的政制议题上,我们当然可以引入分权制衡等理论来参辨审察。但是,不能忘却这个层面是从属于一个整合性的系统之中,这个系统在历史流变里呈现出多种多样的复杂关联、自成一系的文明精神。

制度史的一般撰述采取了偏于静态的形式,对制度本身的各个部分及其变化进行概括说明,或者对制度与政治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加以各别阐发。历史政治学如果要在这个领域有所贡献,除了上述基本工作,需要一方面吸收现代社会科学中诸如历史制度主义、比较历史分析、历史社会学的理念和方法,另一方面激活传统学术资源的视野与精神,总体上将作为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制度与政治社会结构之间的复杂关联如实而带有启发性地呈现出来。比如党争这种政治文化精英竞争与台谏权的关系并未得到社会科学式的剖析,比如监司制度对于宋代政治立国的核心价值亟需正视,这意味着我们可能应将目前以(中央)台谏为中心的监察权考察适当调整为以监司为先行(基础)的立国宪制透视。

除了王夫之,宋代吕中《宋朝大事记讲义》为我们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线索。吕中总结性地阐发了宋学中的治体论,把它作为解释和评价宋代政治变迁的核心资源。他看待台谏变迁,就是结合治体结构演变来加以说明。他认为仁宗时期台谏权的兴起,实质是宋代政治纪纲(根本法度)的转型,从开国太祖时期的以威权为纪纲,转变到仁宗以朝廷公论为纪纲。公共权威的构建,而非分权制衡,被认为是其中主题。这既包涵了治道原理上从权威到公共性的转型,也意味着在治人即政治主体与治法即各项制度和礼俗方面的政教治理形态的转进。台谏振兴,不仅仅是权力制度意义上的变化,而且包含了共治逻辑、法度传统、政治精英类型的竞争和更替这些丰富面向,与历史中的战争动乱、政治更张形成更广阔的联系。吕中将这一制度性权力带来的变化,放在宋代不同时期的政治形态演变中进行比较,透过这一纪纲即根本法则制度来理解政治社会中权威巩固、政教涵化、精英竞争、学术转变的复杂关联,将纵向的阶段演进与横向的结构透视结合了起来。《宋朝大事记讲义》可以说代表了我们的历史制度主义和历史政治学传统。对于我们理解中国的监察政治学,理解现代监察权的新生,治体论是一个更加具有启发性的理论资源。作为一种经验性的政治理论资源,它可以为我们以现代方式发展历史政治学提供弥足珍贵的向导。

以上结合中国政治思想史和制度史两个研究案例,探讨了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与历史政治学的可能路径。《明夷待访录》和台谏权,彰显出高度的传统与现代之互动性。在启蒙情结推动下,人们很容易将西方现代某种具体、特殊的价值、制度和行为模式,作为衡量自身的普遍化参照系。而历史政治学的进路,在深耕历史脉络的基础上,努力开辟出自觉的政治理论场域,建立起与传统内化相关的有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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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中国政治传统研究从智识创新的洼地拯救出来,需要我们以最大的实事求是精神面对经验事实保持开放、敏锐和耐心,将学术探索建立在锲而不舍的知识积累与理论反思之上。这里的经验事实,既包括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也指向正在曲折展开的现实存在。并没有什么灵丹妙药、救命稻草,能够在短期内扭转这种局势,正如其形成也经历了几代人的执着。治体论的视角复现,意在提醒我们曾经拥有的广袤山河,也会在当下以其自有的方式型构现实,譬如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称引“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这一理学治体智慧,需要我们开放而敏锐地透视古今之间的相通性。治体传统蕴涵了丰富的政治智慧,需要进一步发掘中国政治传统中与其相关的规范性与经验性资源。这将构成一个可观的论域,引导我们透过与各种相关理论(如现代政体、法治、治理)进行富有建设性的对话,将其引入追求善治的当下学术研究中,使其成为在现实经验中再度焕发生机活力的新传统。应当看到,中国政治传统还有许多与此相似、深厚丰富的储藏资源,它们似乎在学术视野中休眠了,却仍然在实践进程中深藏潜行,这需要政治学人不懈的发掘与重构。

历史政治学的任务绝不仅仅是对于历史的复述,而是在发展新政治理论的问题意识下将考察目光延伸到现代的实践经验。它提倡一种长远视野,真正将传统的历史经验与现代表现结合起来,加以比较贯通。长时段文明传统的启迪,对于历史政治学是根本资源,是“把历史找回来”的基本要义。同时,政治学的历史转向与发展新政治科学是并行互惠的两个使命。在现代论域下,它必然要求发展一种比较自觉,在古与今、中与外之间进行广泛深入的比较,在新政治理论、新政治科学与既有的政治学之间进行比较,在经史之学与现代社会科学之间进行有建设性的融合。从西学对中学的、现代对传统的双重自负中解放出来,这种比较的目的是完善自身、扩展自身,更好地引导思考与实践。寻找并建立过去与现在之间真正具有连接性的智识联系,实现理论的创新性突破,将其与追求善治的实践导向贯通,并透过代表性研究加以验证反思,这将是历史政治学对于学科重构的可能馈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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