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强行冲卡,前郭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提起公诉!


疫情当前强行冲卡,前郭县检察院依法从快提起公诉!


2月13日,前郭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依法从快对张某某提起公诉。这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前郭县首例提起公诉的涉疫刑事案件。

案情简介

2月2日10时20分许,被告人张某某驾驶一辆遮挡牌照的银灰色捷达轿车,行驶至前郭县乌兰图嘎镇岱音村防疫卡口检查站时,工作人员示意其停车检查,被告人张某某拒绝接受检查,并欲驾车强行通过检查站,一名辅警阻拦其通过,被告人张某某驾车将其拖行十余米,后辅警强行进入驾驶室将车熄火,被告人张某某撕打辅警,致该辅警手部擦伤,肩部扭伤。后被告人张某某被公安民警制服并抓获。

提起公诉

2月12日,该案由前郭县公安局移送前郭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件材料,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为提升办案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在一个工作日内,前郭县检察院依法从快对张某某以涉嫌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前郭县检察院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在办案工作中坚持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按照“两高两部”相关意见的要求,从严把握罪与非罪界限,依法快捕快诉,有力维护了社会秩序,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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