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發佈重要通告,淄博所有“群主”請查收落實


2月14日,淄博市發佈

關於嚴格規範網絡群組涉疫信息傳播管理的通告

全市廣大網民、各網絡群組群主:

全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現在已進入最關鍵的時刻。能否確保微信群、QQ群等網絡群組傳播疫情信息的真實可靠、規範有序,對於取得戰“疫”的最後勝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期,我市發現個別網民在群內散佈不實信息、傳播謠言、洩露個人隱私的問題,有的甚至已涉嫌違法違規,已不同程度地影響和干擾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進行,必須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為切實做好網絡群組信息發佈的管理,全面淨化網絡生態,營造良好網絡輿論氛圍,配合支持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現就嚴格規範網絡群組涉疫信息傳播管理的有關事項聯合通告如下。

1、群組涉疫信息發佈一定要堅持真實、客觀、公正的原則,牢牢把握正確導向,大力傳播弘揚正能量,對權威信息、防控政策舉措、科普知識、先進典型等內容,要加大傳播力度,疏導網民焦慮情緒。

2、發佈所有涉疫信息一定要以官方發佈為準,嚴禁傳播小道消息或未經核實的疫情信息,對已發的不實信息要快速清理、消除影響;發現明顯失實的信息要積極向屬地網信、公安等部門舉報處置,自覺做到不信謠、不造謠、不傳謠。

3、嚴禁收集、轉載、洩露涉疫個人隱私信息(姓名、照片、身份證號碼、車牌號、家庭詳細住址、電話號碼等內容),不得從事侵害他人名譽、散佈他人隱私等違法犯罪活動。

4、各群主要嚴格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切實做到“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佈;對於群成員發佈的違規內容,群主要第一時間要求其撤回,並進行批評教育和勸誡。對不服從管理或經批評教育仍不改正的,立即清理出群組,引導群組成員文明互動、理性表達,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5、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加強網上巡查執法力度。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群組,視情節輕重,依法採取警示整改、暫停發佈、關閉群組、降低信用等級、取消建群資格等措施;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構築網上網下“同心圓”,齊心營造清朗有序的網絡空間,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貢獻自己的力量!

歡迎廣大網民和群眾投訴網絡謠言、違法和不良信息。

市委網信辦:0533-3188367

市公安局:0533-2138004

中共淄博市委網信辦

淄博市公安局 

2020年2月14日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發佈重要通告,淄博所有“群主”請查收落實


市委網信辦、市公安局發佈重要通告,淄博所有“群主”請查收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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