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抵蓉和離蓉人員可以這樣取得健康證明

通知:抵蓉和離蓉人員可以這樣取得健康證明

2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發佈《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做好新冠肺炎防控期間抵蓉和離蓉人員健康狀況證明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具體如下

各區(市)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級各部門,有關單位: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幫助抵蓉和離蓉人員返崗,現就新冠肺炎防控期間為抵蓉和離蓉人員提供健康狀況證明(以下簡稱健康證明)服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康證明形式及提供相應服務的方式

(一)抵蓉人員的健康證明形式及提供相應服務的方式。

抵蓉人員通過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證明:

1.健康證明。由抵蓉人員的戶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單位出具的與疫情相關的健康狀況證明。

2.《健康情況申報卡》,可通過健康成都官微和成都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http://cdwjw.chengdu.gov.cn/)下載。由抵蓉人員於返崗前如實填報,如有隱瞞、虛假填報,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3.《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當地村(社區)管理的人員,到居住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填報辦理。

4.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成都市的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天府•疫情通”以及各區(市)縣、鎮(街道)等官方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由抵蓉人員按平臺要求如實填報。其中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和查詢系統入口地址如下:

手機訪問

通知:抵蓉和离蓉人员可以这样取得健康证明

家庭醫生電腦端填報訪問地址http://www.sc.gov.cn/jkxxtb/loginDeclareAdmin

5.《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個人觀察日誌表》。有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旅居史,曾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有接觸史,曾與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有往來史的抵蓉人員,必須居家或集中隔離觀察14天,取得負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單位出具的《解除隔離醫學觀察告知書》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個人觀察日誌表》。

(二)離蓉人員的健康證明形式及提供相應服務的方式。

離蓉人員通過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證明

1.《四川外出人員健康申報證明》。同前。

2.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同前。

二、工作要求

(一)切實落實服務舉措。各區(市)縣要統籌安排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力量,嚴格落實為抵蓉和離蓉人員提供健康證明服務的工作,指導健康狀況符合要求的人員通過便利的途徑取得健康證明,確保復工返崗順利。

(二)確保健康證明效力。各區(市)縣要督促企業、鎮(街道)、社區(村)、小區物管等遵從健康證明的效力,凡持本通知涉及的健康證明的,不得拒絕返崗、不得拒絕租房、不得拒絕進入本人的居住區,不得要求任何人出具本通知要求以外的任何健康證明。我市既往文件中涉及健康證明的要求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各區(市)縣可將《抵蓉和離蓉人員健康服務告知書》予以廣泛張貼。

(三)杜絕健康證明濫用。健康證明與《從業人員預防性健康檢查合格證》(以下簡稱《健康證》)二者不同。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等七類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才能上崗。本通知所涉及的健康證明不可替代《健康證》。

(四)注重個人信息保護。通過各種方式收集到的個人信息,由信息收集主體負責數據安全,不得將收集到的個人信息用於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網絡健康狀況信息申報平臺由第三方提供服務的,由信息收集主體與服務商簽訂數據信息安全協議和保密協議。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020年2月14日

來源 | 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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