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土地管理法,对不是本村户口的,在村里买了房子有哪些法律规定?

落叶秋雨1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项试点,其中有宅基地制度改革,改革将赋于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具体对于提问者的问题,不是本村户口的,在村里买了房子有哪些法律规定?按照《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试点地区对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继承、买卖、转让房屋等原因占有宅基地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导,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按使用面积收取土地收益金等有偿使用方式。


允许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宅基地或鼓励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退出宅基地和放弃建房的农民,在城市购房时实行购房补贴。

实行‘’以地养老‘’模式,退出宅基地和房屋或承包经营权的置换养老服务。

三农观察汇个人分析,欢迎补充指正,欢迎交流评论。


三农观察汇


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

新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法第43条关于“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规定,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经或者个人直接使用。

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这一规定是重大的制度突破,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是新土地管理法的最大亮点。

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安身立命之本。长期以来,宅基地“ 一户一宅”、无偿分配、面积法定、不得流转的法律规定,导致农村宅基地大量闲置浪费,农民宅基地的用益物权难落实。33 个试点地区在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有偿使用、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新土地管理法完善了农村宅基地制度,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宅基地户有所居的规定,明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这是对“ 一户一宅”制度的重大补充和完善。

考虑到农民变成城市居民真正完成城市化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这一规定意味着地方政府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同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新土地管理法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strong>


贾素飞征地拆迁律师


新的《土地管理法》对购买农村宅基地会有新规出台,这意味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了。好~比较方便;也不好~会有圈地行为在出现


欢喜jiuhao


新的土地管理法,对不是本村户口的,在村里买了房子有哪些法律规定?

新的土地管理法主要是针对承包土地的一些司法解释进行了修改,对于宅基地的转让以及所有权、使用权关系没有进行修改。

对于您说的不是本村户口在村里买房还是要一句《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来进行解释。对于宅基地来说,是村集体提供的供本村村民满足生活居住需求而无偿分配的集体土地。宅基地是不能私自买卖的,只能是在本村内经过村委会的同意进行本村内的转让。而且现在随着“一户一宅”政策的逐步推广,国家也正在逐步的清理超面积和一户多宅的情况。

对于您说的这类不是本村户口的还在本村买房子的,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是没有法律效益的,村委会可以直接收回宅基地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一些看法,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寒地水稻种植技术


土地管理法禁止非农户口买卖土地房子。这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买卖


说法惊堂木


承邀答,新土管法对不是本组户口买了房子的规定问题:因为现在国家正在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房,并且租购同权,以后也将逐渐全国推广。


长沙县高桥镇高桥绵绣


无户口是不可买房子的。


谢245847258


民间买卖是允许的,但是法律上不支持,房产在集体层面上还是认可原房主(村民)的,若是长期打算,最好是落户办理法律认可的手续,避免纠纷的发生,因为有纠纷买房的是无主动权的。


老土豆芽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本村村民的不可以进行房屋买卖,违反规定的买卖合同无效,而且无法办理过户登记。


凌河独钓客


这个法不管房子的事!这种房子现在有种俗称叫"小产权房"!严格讲是违法行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