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琅和姚啟聖爭奪徵臺大權?康熙為團結兩人,出臺了一項新制度

在康熙統一臺灣的鬥爭中,不得不提施琅和姚啟聖之間的關於專征權的鬥爭。

施琅和姚啟聖爭奪徵臺大權?康熙為團結兩人,出臺了一項新制度

康熙帝任命施琅為水師提督時,就已經提到進取澎湖、臺灣,要“將軍、總督、巡撫、提督商酌”。

可是,施琅於康熙二十年十月初六日赴任後,馬上具疏上呈,請求專征臺灣之權。他說:“督、撫均有封疆重寄,今姚啟聖、吳興柞倶決意進兵;臣職領水師,征剿事宜理當獨任。但二臣詞意懇切,非臣所能禁止。且未奉有督、撫同進之旨,相應奏聞。”

姚啟聖於十月十五日見到施琅疏稿,“不禁中心如焚、如溺而不能自已也”;翌日上疏表示:“臣與撫臣吳均蒙皇上特拔隆恩,同心合力誓以死報。今進剿臺灣,何等重大,臣等焉肯貪生怕死,一聽提臣自為決戰,而不竭力相助有成乎?”

由此可見,在康熙二十年十月,施琅、姚啟聖之間關於專征權的問題就已經有意見分歧。此後,督、提二人關於如何進取臺灣的問題產生了一系列的爭論;這就延緩了清軍出兵臺灣時間。

施琅和姚啟聖爭奪徵臺大權?康熙為團結兩人,出臺了一項新制度

面對這樣的難題,康熙不得不確立了“督提互議指揮制度”。

康熙啟用施琅復任水師提督的諭旨中提到,進剿臺灣需總督、巡撫、水陸提督,與將軍喇哈達、侍郎吳努春共同商議“剋期統領舟師進取”。康熙最初是要求六人同徵。

而我們知道,姚啟聖的官職是福建總督,加太子少保和兵部尚書銜,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福建等處地方文武事務兼理糧餉;按照清代官制規定,總督屬於文職外官,如果加尚書銜,即為從一品。施琅的官職為太子少保,福建水師提督,也是從一品。而陸路提督萬正色、將軍喇哈達都均是從一品。只有巡撫和侍郎是二品官員。

官階相同四人,而康熙又沒有確定誰是主帥;六人商討,意見很難統一。因此,當出現意見分歧時候,各大臣便上疏皇帝,請求定奪。在那個通訊不發達的時代,奏疏這樣一來一回就要浪費許久時間。然而戰爭情況又是瞬息萬變,這樣錯過戰機也就在所難免。

此後,兩人又在利用什麼風向徵臺的問題上產生了意見分歧。

施琅主張南風進取澎湖,是因為他認為北風出兵斷不可行:“自去年逆艘糾集澎湖,欲抗我師,據險以逸待勞。設我舟師到彼,必由過澎湖西嶼頭,然後轉帆向東北而進。”

可是這時,姚啟聖卻又“轉意不前”。兩人就風向問題產生了爭執,施琅同姚啟聖“決計進取,力爭十餘日”無果;無奈之中,施琅還懇請將軍喇哈達勸說姚啟聖同意“乘南風進剿”。

最終,雙方也未達成共識。夏至日後乘南風出兵臺灣計劃擱淺,第二次徵臺機會錯失。

首先,五鎮總兵官均主張以北風進兵,而且他們都是熟悉風信水性之人。這給予了姚啟聖很大的支持,使其能夠有理有據地提出南風進兵不如北風的三點理由。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康熙二十一年五月初一,康熙再次下旨,確定兩人同徵:“進剿海寇,關係重大,總督姚啟聖、提督施琅,身在地方,務將海面形勢、賊中情狀審察確實,如有可破可剿之機,著協謀合慮,酌行剿撫,毋失機會。”姚啟聖自得“明旨”之後,便“細心體察,加意詳審”;並會同五鎮總兵商議。

恰恰是康熙給了姚啟聖這個權力,使得領導權混亂,手下將領不知道應該聽誰的指揮。姚啟聖有聖旨,自然就聽從他的安排;姚啟聖甚至“日遣各總兵海道勸臣(施琅)權依督臣之議。”

施琅和姚啟聖爭奪徵臺大權?康熙為團結兩人,出臺了一項新制度

可見這道聖旨,才是姚啟聖改變觀點的主要原因。可以這麼認為,康熙再次肯定施、姚同徵,才是導致這次戰機貽誤的根源所在。



事情的轉機,發生在十月。康熙二十一年十月初四日,大學士、學士為施琅奏請自行進剿臺澎事面奏請旨。康熙帝敕諭:“進剿臺灣事宜,關係甚重,如有機會,斷不可失。當度勢乘機,即圖進剿。”

至此,施琅復任水師提督一年有餘的時間,錯失兩次徵臺機會,歷經三次督、提之爭,康熙終於確認施琅為主帥,獨自統領水師進軍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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