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說一聲就消失,能算曠工嗎?

清風飛花


親的問題,應該是請病假,沒有經過領導批准就走了,是否能算曠工呢?這個個人認為,是不能算作曠工的,具體原因如下:


病假,無需領導批准

如果員工真的在生病的情況下,個人認為,無論從人情,還是勞動法講,都不能算作曠工,這個是對勞動者的一種保護,同時也體現了企業用人方面的人性化管理,如果員工在家裡,無法來公司,直接和領導打個招呼就行,打招呼,代表的是尊重,不是徵求你的同意

但是,無需請假,病假,也是有條件的,就是說你需要在舉證你確實是生病的情況下,才直接走的,因為也有一些個別的員工,想出去瀟灑,出去玩,也藉故說生病了而後找領導請假,所以,病假,是需要醫院的診斷證明的,只有這樣,才無需領導批准

另外,喪假,婚假,產假,年假,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原則上,都是無需領導批准的,走個手續,說一下就好,領導也無權不批

如果是事假,在沒有批准情況下,可以算曠工

如果是事假,比如我要去買衣服,領導可以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是否批准,如果沒有批准,個人說一聲就走,那麼,在如果企業關於曠工的制度,是經過職工代表大會投票決定的,而且在員工入職的時候,有這方面的培訓,並且有會議簽到表,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算員工曠工,因為在一些事假上面,勞動法沒有說明,可以按照企業的規章制度走

曠工,扣三天工資

很多企業規定,曠工,會扣3天工資,但是個人認為,即使你的流程,都符合勞動法,可以給員工判定曠工,也儘量不要這麼做,用人之道,必須寬嚴並濟,或者你覺得勞動者沒有經過你的批准,就走了,你很沒面子,你可以用你手中的權利,給他算曠工,扣3天工資,只要不超過20%,但是,從制度上講,你必須說明他的行為,為企業造成了損失,從管理和人情上講,你算成曠工之後呢,員工肯定會不高興,消極怠工,最終損失的,還是企業

所以針對曠工,最好是先批評教育,事不過三,前2次批評教育為主,而後小施懲戒,如果還是老樣子你再行使你的權利,那樣別人也不會有多大意見

以上屬於個人觀點,歡迎討論


EXCEL知識屋


當然要批准才行。

先說幾句題外話:本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但看到個別優質回答者胡扯,頭條職場胡扯的真不少,這些人真從事過或從事著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嗎?一些基本東西沒搞懂,就可以當導師,特別是掛著V的,希望能慎重答題,因為你們的回答更易誤導人。

好,回到正題上來。人總會生病,所以工作期間誰都可能請病假,“病假”屬於“假”,當然跟其他所有假一樣,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可以說,每一家企業的考勤制度都會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如要說區別,也是有的,大體有兩點:一是為體現人性化,尊重實際,考慮到病假的突發性,病假可以先通過電話向人力資源部門和分管領導報備,後面再補書面假條。現在一些企業採用了雲之家、釘釘等網絡考勤方式,可以直接在手機上請假走請假程序,但除於禮節上的需要,通常員工同時會通過電話報備說明。二是請病假必須提供醫院出具的必須脫崗休做的病假證明,以防止有人鑽病做的空子。

如果生病的職工未按公司制度規定程序履行請手續,公司認定為曠工是不違法的。

國家相關文件對職工病假醫療期限長短作了規定,對不同工齡的病假工資支付比倒也有明確界定。但並不意味著職工不用走請假程序就可以突然消失,然後憑著一紙生病需休做證明十天半月後又可以理直氣壯的出現,我想,沒有一家企業會如此管理!

最後再強調一次:病假也是假,是假要休都🉐️請,沒有例外!





亞丁三郎


先跟公司吱應一聲,說明病情。公司批不批放一邊,都以病為主,先歇。。然後,結束病假時,回公司報到時,補交給公司病理診斷、病歷,病休假證明 等等完備手續。。

最後退一萬步講,若雙方不歡 各有歧義時,走仲裁,幹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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