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新化高新区管委会,国有林场,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娄卫函﹝2020﹞23号)精神,由湖南中医药大学(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组织专家,讨论制定了2个中药预防处方,现转发给你们,供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预防使用。请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附件:1.预防1号方

2.预防2号方

新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关于转发《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娄底市卫生健康委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推广使用中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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