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延期申报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好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部署,确保企业复工以后纳税人、缴费人办税安全、便利。商都县税务局按照“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推出五项办税服务举措,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延期申报纳税服务工作。

一是积极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现在185个涉税缴费事项可在网上办理,引导企业网上申报缴纳税款,减少前台办理数量,对于符合即办条件的,一律在电子税务局中提出申请,自主办结;如必须到前台办理的业务,尽可能引导纳税人延后办理。

二是延长申报纳税期限至2月24日。受疫情影响,在征期当中仍申报困难、难以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企业,依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延缴税款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小微企业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依法办理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社保费,不影响参保人员的权益;目前,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均可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三是推进纳税人办理发票邮寄服务。积极引导纳税人采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或自助终端办理的方式领用和代开发票。

四是强化预约办税及办税服务场所现场管理。对于纳税(缴费)人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的,需先和行政大厅0474--6916533预约时间,备案后办理业务,稳妥落实好预约服务、分时分批错峰服务、自然人个税专区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

五是纳税(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公开电话18604745588,13947460511,13847471019、微信、视频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给予准确耐心细致的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商都县税务局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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