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糧倉:豐年高價收,荒年低價賣,談談古代常平倉制度的變遷

最近整天在家待著,正好把一些以前的經典的歷史劇再重刷一遍。於是重溫了一部經典,講述的也是國家遭災,在災難面前,天災人禍交織同行,人性善惡翻雲覆雨。這部大劇,雲集了王慶祥、聶遠、杜志國等等很多戲骨,它就是2002年在央視上映的《天下糧倉》。

天下糧倉:豐年高價收,荒年低價賣,談談古代常平倉制度的變遷

天下糧倉說的是乾隆朝糧食的問題。其實在中國古代,“民以食為天”,如果國家解決不了老百姓吃飯的問題,那國家統治的根基就無疑會動搖。因此,歷朝歷代都將糧食問題列為重中之重。而在這個方面,歷史為後人留下了很多可供參考的行之有效的經驗。

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方面,我國古代往往是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方面鼓勵農耕,提倡耕作,從國家的制度層面樹立以農為本的國策,重視農業生產。另一方面,歷代政府還十分重視糧食的儲備制度。因為在古代社會,農業生產往往存在季節性的波動,作為靠天吃飯的農民,糧食隨時都有可能存在短缺的危機。所以,這就要求歷代政府都必須對糧食儲備加以重視,這也就決定了糧食儲備在糧食安全中的重要地位

而在中國古代糧食倉儲政策的演變中,有一個重要概念不能不提,那就是——常平倉。作為一個從先秦時期就已經提出,中間歷經斷斷續續,一直到清朝還在沿用的非常“長壽”的制度,常平倉在調控市場和備荒賑災方面都有著重要的作用,成為歷代的糧食安全的基石。

今天的話題,我們就來聊聊中國古代的“常平倉”制度,看看這麼一個“古老”的制度,是怎麼為歷朝歷代的糧食安全保駕護航的。

一、常平倉制度的起源——豐年高價買,荒年低價賣

在聊常平倉制度起源之前,大家先來跟我一起認識兩個生僻字,糶(音同跳)和糴(音同迪)。這兩個字一看就能明白,糶是出米,糴是入米。所以,糶指的是將米賣出,糴指的是將米買入。這兩個字在常平倉這個概念中是經常會遇到的。

常平倉思想的根源,學界認為可以追溯到春秋戰國時期,即春秋時期范蠡提出的“平糶法”和戰國時期李悝所提出的“平糴法”。他們二位一出一入,就把常平倉思想來源給確定了。

范蠡大家都知道,按照史記的記載,他曾經幫助越王勾踐復興越國,滅了吳國,在功成身退以後,還曾經幾次經商成了鉅富,後世還把他尊為“商聖”,甚至上升到文財神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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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蠡是春秋時代少有的對經濟方面精通的政治家。他的“平糶法”是體現在他經商的策略中。在《史記》中這樣記載他的經商經驗:“夫糶,二十病農,九十病末。末病則財不出,農病則草不闢矣。上不過八十,下不減三十,則農末俱利,平糶齊物,關市不乏,治國之道也。”這個意思就是說如果稻穀的價格太低,那就會傷害農民的利益,要是價格太高,就會傷害商人的利益。所以糧食價格最好是在中間線上下浮動,這樣農民和商人都能獲利,所以說糧食價格的平穩是國家的重要目標。

遺憾的是,《史記》中僅僅是記載了范蠡的思想,卻沒有記載范蠡實現思想的手段,不過我們可以從這點小小的記錄中管窺一下范蠡的思路。范蠡的思路是說允許糧食價格有所波動,但是要在一定範圍內,從而保障農民和商人兩方都能得利。所以他的主張應該是以政策性收放為主要調控手段。這種想法雖然很美好,但是可操作性應該是不大。畢竟基本的經濟學規律都告訴我們,價格是由供需關係來決定的,不是由政策可以單方面決定的。

相比之下,戰國時期李悝所提出的“平糴法”就明顯可操作性更高了。李悝是戰國時期魏國人,曾經擔任魏文侯的丞相,主持了變法。“平糴法”就是他提出來並且在魏國實行的,他的變法使魏國實現了富國強兵,成為當時戰國初期不可小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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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

“平糴法”的中心思想就是“糴甚貴傷民,甚賤傷農。民傷則離散,農傷則國貧,故甚貴與甚賤,其傷一也。善為國者,使民毋傷而農益勸。”意思就是米價貴了老百姓受損,米價便宜了農民受損,而作為國家層面,應該是價格穩定在合理區間。看起來這個跟范蠡的法子思路差不多,不過在執行層面可就有很大不同了。李悝應該是率先按照豐年和荒年區別對待,在豐年收購糧食,在荒年平價出售,這樣以豐補歉,不僅能夠合理控制糧食價格,也能夠維護社會的穩定

由范蠡所提出的糧食價格穩定的理論和李悝所提出的“豐年購入,荒年賣出”的實踐經驗,共同形成了後代常平倉的基本思想。

常平倉最早的設立,是在漢宣帝五鳳四年(公元前54年),由時任大司農中丞耿壽昌提倡建立的。《漢書》中記載:“壽昌遂白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以利農,谷貴時減賈而糶,名曰常平倉。”裡面就看出了常平倉的思想是在豐收時候糧價低迷的時候高價購入,在災荒年份糧價高漲的時候低價賣出,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平抑糧價,這也就是“常平”二字的來歷。

耿壽昌相比范蠡和李悝的理論就已經有所進步了,范蠡和李悝都是平價買入,平價賣出的,只是通過改變供給來改變價格。而耿壽昌的常平倉理論,已經在改變供給的同時加入了價格調控的手段,所以要更加先進了。從此,“賤糴貴糶”成為了歷代常平倉的基本思想

二、唐宋時期常平倉制度的變革——由倉儲逐漸向銀行發展

常平倉從漢宣帝時期首創,在後來的歷史階段中隨著和平與戰亂幾興幾廢,到了隋唐時期,國家統一,常平倉作為平抑糧價,保障糧食安全的重要舉措,又被提上日程來。

隋文帝開皇三年(公元583年),在陝州(今河南陝縣)設置常平倉,又在京師設常平監。唐代也延續了隋朝的這個制度。唐太宗貞觀十三年(公元639年),國家在“洛、相、幽、徐、齊、並、秦、蒲”八個產糧大州設立了常平倉,並且設立了專門的常平監來管理。到了唐玄宗開元時期,很多主要的州縣基本上都設立了常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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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李世民

唐代常平倉的運營方式也與前代有所不同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即收購物資類別上和物資處理方式上

在收購物資類別上,唐代常平倉大大拓寬了儲備範圍,不單單侷限於只儲存糧食,連其他很多重要生活物資也被納入了常平倉收購儲存的清單。比如在《新唐書》中就記載:“積米、粟、布、帛、絲、麻,貴則下價而出之,賤則估價而收之”,從這裡來看,除了糧食以外,什麼絲綢布匹等生活物資也被常平倉納入了儲存的範圍。

在物資處理方式上,唐代常平倉除了以往的“賤糴貴糶”之外,還增添了賑濟和貸款的功能。常平倉存儲了那麼多糧食和各種生活物資,當地方受災時,常平倉也就責無旁貸的需要把糧食拿出來賑濟災民。需要說明的是,唐朝的常平倉的糧食不是白給災民的,或者是低價賣給災民,或者是賒給災民,等到將來災民自己種了糧食熟了是要還的,這其實就是一種變相的貸款功能,只不過是沒利息而已。

根據《舊唐書》記載,唐玄宗天寶六年(公元747年),有大臣上奏說:“若百姓未辦錢物者,任準開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賒糶,至粟熟時徵納。”這就是常平倉為因受災而拿不出錢的災民提供糧食借貸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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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朝,由於之前經歷了五代的戰亂時期,常平倉制度在宋太祖和宋太宗的時期尚處在恢復階段,到了宋真宗、宋仁宗時代發展逐漸走上正軌。隨著宋朝國力的增長,各地的常平倉也陸續建設了起來。

在宋神宗時期進行的王安石變法過程中,常平倉的職能發生了重大的轉變,由原來僅僅作為國家儲備糧倉逐漸轉向了帶有一定國有銀行色彩的金融機構。王安石對於常平倉的改革舉措,都體現在了“青苗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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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

王安石的“青苗法”簡單來說,就是以國家儲備糧食作為基礎,把糧食在轉運司轉換為現錢,以此為本金向老百姓開展低息貸款的業務

。具體來說就是將常平倉現有的糧食儲備兌換成“青苗錢”,把這個錢廣泛借貸給農民,收取二分的利息。

這樣從制度上看有兩個好處,一方面盤活了糧倉裡的庫存,使得糧倉裡所儲存的大量物資可以在社會上進行流動,避免了庫存的損耗,還能給國家財政帶來借貸利息的收入;另一方面就是照顧了老百姓的生活情況,老百姓可以先借用生活生產物資,等到日子緩過來再償還,老百姓生活也能得到一定改善。

其實王安石這個制度,與唐代的常平倉制度是一脈相承的,只是把唐代的無息貸款改進為有息貸款,這樣使得常平倉具有了一定金融功能,從倉庫逐漸向銀行發展

經過王安石的改革,從中央到地方常平倉的倉本都大大擴大。宋神宗熙寧二年(1069年),根據《宋史》的統計,全國常平倉和廣惠倉(也是國家倉儲)的錢穀儲備約有1400萬貫石。到熙寧九年(1076年),常平倉庫存高達3700多萬貫石,難怪當時人評論說:“四方常平之錢,不可勝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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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常平倉制度的本意是為了平抑糧價,穩定社會,是作為一種社會保障體系來實行的。雖然王安石的“青苗法”提高了常平倉運轉效率,但是也同時讓常平倉成為了國家獲利和斂財的工具。一旦常平倉制度的目的由社會保障轉向了國家獲利,其社會保障的功能性必然會導致被削弱,也就是說各級常平倉管理者會更加致力於放貸掙錢而逐漸忽略其社會保障的作用。

後來神宗本人也逐漸意識到了這一點。在《宋會要輯稿》中,他就曾經對常平倉制度的問題提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天下常平倉,若以一半散錢取息,一半減價給糶,使二者如權衡相依,不得偏重,如此民必受賜。”也就是把常平倉的金融功能和平抑糧價的功能能夠各佔一半,兩不耽誤。這樣可以維持基本的平衡,而不是一味取利,忘記了備荒救災的本意。

從宋朝以後的各級政府對於常平倉政策的繼承和發展上看,元明清三代大多都以神宗的這個思路來運行常平倉制度的,即一半儲備用於民間借貸收取利息,一半儲備用於平抑糧價和社會保障。從宋朝以後,常平倉制度又因為戰亂與統一而幾興幾廢,直到清朝爆發太平天國起義以後,各地倉儲制度幾乎被摧毀,後來即使重建,也是名存實亡,常平倉制度終於在古代歷史上走到了終點。

三、常平倉制度的弊端——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

作為一項陸陸續續運行了幾千年的制度,常平倉制度也有其潛在的弊端,這些弊端在後續的發展中並沒有得到根治,最終使得在常平倉運行層面的各個環節都或多或少存在著與其宗旨相背離的現象。

其中主要包括兩個方面,即客觀因素和主觀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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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蔚縣常平倉址

客觀因素有兩點:即設立範圍侷限,以及糧食存儲的自然損耗問題

<strong>先說設立範圍侷限

常平倉雖然在歷朝歷代都有廣泛設立,但是它的本質是以官方承辦的形式來進行糧食倉儲,所以就決定了常平倉的設立地點往往是在便於官方管理的城市或者郊區。而一旦遇到自然災害,受災最重的往往是基層的,離城市較遠的鄉鎮。對於這些地方的災民,讓他們跋山涉水來到城市來低價採買常平倉的賑糶,這本身就根本是不現實的。所以,常平倉設立的地理範圍侷限客觀上就導致了真正窮鄉僻壤的農民無法得到實惠

<strong>然後是糧食存儲自然損耗問題。

常平倉制度雖然經過一些改革,但是在存儲過程中難免出現自然損耗。這當然是難免的,糧食放久了肯定是會壞的。清朝雍正四年(1726年),河南巡撫田文鏡在《請復倉谷借糶疏河南通志》奏摺中向皇帝彙報:“陳米炊飯不能漲發。一升止得半升之飯。又食之易至飢餓。一人常兼二人之食。此臣得之親試而無訛。訪諸老農而不爽者也。由此觀之。則倉谷之不宜久貯明矣。”意思是說陳米做飯根本就發不起來,老百姓吃了也吃不飽,所以糧食不能長時間存放。糧食存儲的自然損耗就導致常平倉儲糧必須隔一段時間進行更換,這無形中增加了倉儲的成本,成為常平倉制度運行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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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觀因素方面,主要也有兩個方面,就是制度問題和貪腐問題

<strong>制度上的問題主要是體現在程序方面。常平倉雖然創立初衷是希望能夠平抑糧價,穩定社會治安,實行社會保障,但是在具體執行過程中,制度過於僵化。每次常平倉在糶糴的時候,都必須要基層官員經過層層請示和層層審批才能夠獲准。這個審批過程很長,往往是批下來了,災荒都發生很久了。

北宋名臣司馬光在《上哲宗乞趁時收糴常平斛鬥》裡,曾經這樣指出這個問題:“又有官員遇趁時收糴,而縣申州,州申提點刑獄司,提點刑獄司申司農寺,取候指揮。比至回報,動涉累月,已是失時,谷價倍貴。”官員一層層審批下來了,已經過去了幾個月了,早已失去了救災的最佳時機了。層層申報的制度大大降低了常平倉制度的效率,也背離了常平倉制度的建立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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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

<strong>貪腐問題是常平倉歷代衰敗的根本原因。常平倉制度是由國家建立,也是由國家委派官吏管理的。一旦官吏互相勾結,那對制度執行無疑會帶來負面的影響。比如在常平倉的糶糴過程中,強買強賣;在放貸時額外加收利息;任由倉谷黴爛也不願出借;採買中徇私舞弊;挪用賑災款項和救災物資中飽私囊等等貪腐問題,在歷朝歷代雖然屢經整頓,也不能完全根除。

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的一次上諭中就公開批評此事:“可見各省倉儲並不能足數收貯,此皆由不肖官吏平日任意侵挪虧缺,甚或借出陳易新為名勒買勒賣,短價魁扣,其弊不一而足。以古人之良法,轉供貪黷之侵漁,而該督撫等並不實力稽察,惟以盤察無虧,一奏了事,以至各省倉儲俱不免有名 無實,備荒之義安在乎?”可是,常平倉制度執行到清朝,早已是積重難返,乾隆的訓示,也難以改變現狀了。

【懶龍說】

其實,作為一種政府調節市場的行為,常平倉制度在最初創立的漢朝也是經歷了幾次興廢

。其原因主要是由於市場規模的侷限,導致了政府“賤糴貴糶”的過程中無法進行大規模的購入或者賣出糧食的行為,也因此導致了常平倉制度對於整體糧食市場價格的影響力不足,沒有起到預想的平抑糧價的作用。

後來到了唐宋時期,常平倉制度經過了一些改革和創新,尤其是王安石變法後,常平倉由最初的倉儲系統逐漸向“銀行”的功能開始轉變。隨著王安石帶有著一定“金融”性質的運作以後,常平倉迎來了高速發展期,無論是倉儲規模和對國家財政所做出的貢獻都有了極大的增長。增長的現象背後,其實是宋朝商品經濟的高速發展所帶來的市場規模的高速擴張,以及所衍生出來的經濟制度的變化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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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常平倉制度所體現出來的體制臃腫,效率低下、貪腐嚴重等等弊端,也同時開始出現。一直到明清時期,也並未得到徹底解決。所幸的是,在明清時期,隨著人口的增長和經濟的發展,糧食商品化的趨勢已經不可避免。再加上明清時期漕運的蓬勃發展,導致糧食流通也比以前更加方便快捷,大大降低了運輸成本,糧食的倉儲也因此而減少。在商品經濟的發展和漕運的暢通兩重因素的影響下,實質上形成了全國性的糧食市場。

此時,統治者已經逐漸意識到傳統的以常平倉為典型的,國家壟斷的糧食儲備方式已經不能再適應新的歷史形勢。因此,通過市場貿易來使糧食在餘糧區和缺糧區進行流動,通過市場來自發調節糧食供需關係就逐漸被統治者接受和實行。比如乾隆就曾下詔:“谷石關係民生,全資商販流通,源源接濟,市價自就平減。”這就是官方鼓勵糧食貿易的體現。

常平倉制度作為一項同時具備社會公益屬性和經濟屬性的制度,也給我們現在的糧食儲備制度一些有益的思考。無論是在管理體系的動態調配上,還是相關人員的監督制度上,以及推進糧食儲備市場化上,都有著可供借鑑的經驗。這些先人的智慧穿越幾千年,至今仍然閃爍著燦爛的光芒。



參考文獻

1、《史記》、《新唐書》、《舊唐書》、《宋史》、《宋會要輯稿》等

2、《我國古代常平倉制度公益功能和經濟功能研究》 李汀 西南財經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3、《宋代常平倉研究》 張敏 揚州大學碩士學位論文

4、《常平倉與宋代災荒救助》 郭文佳 商丘師範學院學報 2006年12月

5、《論常平倉制度的起源及當代啟示》 王靜峰 王金輝 曲靖師範學院學報 2017年3月

6、《論王安石對宋代常平倉的改革及影響》 馬玉臣 郭九靈 煙臺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2年1月

7、《唐代倉廩事業管窺———以常平倉和義倉為例》 宋立 安順學院學報 2012年2月

8、《試論清代的常平倉制度》 張巖 清史研究 19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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