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城市,父母可以跟隨,投靠子女,遷移戶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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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很多城市都有隨遷政策,拿深圳舉例子,具體要求條件如下:

1. 申請人與被投靠人共同在深圳生活,被投靠人遷入深圳戶籍連續8年且扔擁有深圳戶籍。

2.申請人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婚姻在存續期的,必須同時提出入戶申請,離異喪偶的除外。

3. 被投靠人屬於本市家庭戶成員。

4. 對於符合申請條件的,統一報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審批,市公安局按申請時間統一排隊審批,如果當年入戶指標用完了順延至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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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條件:

(1)、以男滿60週歲、女滿55週歲及子女有自己的產權房屋、與子女共同生活為條件,不受父母戶口所在地有無子女的限制。

(2)、凡是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人員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從計生部門作出處理決定之日起五年內不予辦理遷入。

2、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入戶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書面入戶申請(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申請人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常住戶口登記卡》)、《居民身份證》,申請人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證明收原件,《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或縣級以上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其他證實雙方關係的原始、權威憑據,或權威機構出具的雙方關係證明。(關係證明收原件,《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親屬關係公證書》及原始、權威憑據等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4)、個人《房產證》。《房產證》所登記的產權人為配偶的,應同時提供《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夫妻)關係證明》。(《房產證》、《結婚證》、《婚姻(夫妻)關係證明》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

3、辦理流程:

(1)、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核審批手續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決定,作出批准決定的簽發《準遷證》,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申請人憑《準遷證》到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辦理《遷移證》並註銷戶口。

(3)、遷入地公安分局戶政中隊或派出所戶籍窗口憑《準遷證》和《遷移證》當場辦理入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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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西北大媽在樂山,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雖然你和父母在一個城市,父母住在那,戶口最好在那,因為可以享受當地社區的一些福利,比如老齡補貼,免費體檢等等,都比較方便,戶口不在一起的話,父母戶口所在社區有什麼福利,父母不在那住,也看不到通知,會錯過很多福利,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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