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马列主义 康德主义和新康德主义

我的马列主义 康德主义和新康德主义(Kantianism and Neo-Kantianism)

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1724-1804)的著作,无论对于了解现代认识论还是现代社会理论来说,都具有根本的意义。在认识论方面,康德的论著把唯理论成份和经验论成份综合起来,从而有可能维护科学判断和常理判断的客观性,并且否定形而上学的推断。客观判断的形成,要求把基本概念或“范畴”以及“直观形式”(空间和时间)应用于可能感觉的经验内容。智慧在有组织的认识中起一种积极的贡献作用,而当它超越可能的感觉经验时便会陷入不可解决的矛盾。由此可以得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是可能感知的对象的世界,即“现象”的世界,这种世界是跟“自在之物”有区别的,后者是独立于人的认识能力之外的。但是,为了实际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目的,甚至为了科学行为本身的需要,我们对于感性经验所不能达到的对象,也不可没有观念,这些观念有如:神、意志的自由和灵魂不灭,等等。这些作为“自在之物”(“本体”)的对象,不可能成为认识的对象,它们属于信仰的范围。

通过认识论以及把这种理论跟历史、哲学以及社会学等学科结合起来,康德的论著一直是对那些在论述科学和认识方面几乎占普遍统治地位的实证主义和经验主义观点进行批判的重要源泉。康德承认:认识的主体在认识的构成中具有积极的贡献作用。这对于要想把科学的历史理解为除了经验性事实的逐渐积累以外的任何一种事物来说,是一种必要的假设;而且这对于任何科学的社会学来说,也是一种必要的设想。然而,康德对于“现象”和“自在之物”这两个领域所作的区分,不但是康德本身的观点发生严重困难之所在,而且也是后来在运用康德思想上产生重大歧义的根源。由于在康德的认识论中排除了对自在之物的认识,这就为把我们的认识相对地局限在“现象”或“表象”上开辟道路,从而使后来的批评家(从黑格尔直到当代的社会学家和哲学家,如布鲁尔和费尔拉班德等)在对科学的客观性的观念进行批判时,有可能利用康德的某些思想来推翻康德本人的立论。

对于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来说,康德的认识论的缺憾表现在以下三个互相关联的方面:第一,表现在认为人的智慧在认识构成中具有“先天的”贡献这种违反历史的说法;据康德看来,那些基本概念都是人的智慧的普遍属性,而马克思主义者则倾向于把人的认识能力理解为受历史的变化和发展限制的能力。第二,与此相联系的是,康德主义把客观认识的“先天”条件放在人的智慧能力之中,而马克思主义则突出地把对客观认识的条件置于人的不可缺少的社会实践中,这种实践包括体力方面,又包括脑力方面。最后,恩格斯和列宁都声称,在可知的“现象”世界和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之间的界限,并不像康德主义所说的那样是固定的和绝对的,而在历史上只是相对的。认为对世界的强大的认识能力不决定于人的主观和先于人的主观而存在,这种认识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要点。

对于现代的社会理论来说,康德把现象世界(自然科学可能认识的客体)跟精神、意志、道德世界(信仰的对象)区分开来,也还是具有根本意义的。这种区分对于黑格尔来说,已经成为一种唯心主义社会本体论和历史辩证法的基础;在那里,对自我实现的精神的绝对认识,乃是对科学客观性和唯物主义进行批判的出发点。一位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认为,马克思对黑格尔实行唯物主义的倒置,应当理解为回到康德哲学的唯物主义成份上去。黑格尔的影响在德国衰落以后,接着实证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哲学文化便传播开来。作为对实证主义的一种“反叛”的形式,就是回到康德去,也就是把康德视为文化和历史科学的一种新方法论和哲学基础的源泉。这种新康德主义运动不仅在地域上四处传播,而且在对康德著作的利用上也各不相同,但其特点是在自然科学和以人类文化与历史现象作为对象的那些知识形式之间作了基本的划分。我们藉以组织我们的历史和文化知识的有关意义、价值和目的那些基本概念,在同一种意义上起着类似康德在论述自然科学知识时所说的直观形式和“先天的”范畴的功能。它们之间所不同的是,这些建立起人文科学的概念,同时也就是人类行为者藉以创造社会世界的概念。在社会科学知识上主体和客体的最终的同一性,有利于在这一调查领域内在认识及其对象之间建立起一种具有质的差异的关系。

富有哲理的马克思主义是跟卢卡奇和维贝尔的社会学结合在一起的,而后两者无论在思想上和历史上都植根于狄尔泰和李凯尔特的新康德主义。奥地利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也是新康德主义的,其中最明显的是麦克斯·阿德勒的论著。在哲学上,马克思主义后来广泛地分裂为两种倾向,一种倾向以恩格斯的晚期著作和列宁的《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为代表,另一种倾向则是形形色色的新康德主义。前者把人类的历史看作是大自然秩序的一个部分,对它持自然主义——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主要可以通过自然科学的认识形式来对它进行理解。后者则认为在自然科学和人类历史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这是由于人类社会实践的目的性和具有改造能力的性质所造成的,因此要求采取在质上有别于了解自然科学的形式来了解人类的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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