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华龙区中小微企业速看,应对疫情区里出台20条帮扶政策措施

应对疫情 濮阳华龙区出台20条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萌友 宗永刚

2月15日,华龙区人民政府印发《华龙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加强稳岗就业保障、减轻企业负担、强化精准服务等五个方面共出台20条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为2020年7月31日之前。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措施》明确,要组建区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帮助区内企业实行分类、分区、分时段有序复工,帮助协调复工复产有关要素,对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环保安全政策服务支持。畅通中小企业问题反馈渠道,强化涉企诉求快速交办督办机制,确保及时办结反馈,实现疫情防控、企业发展“两不误”。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快落实应急运输“通行证”制度,区交通运输部门服务办理适用于市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运输“通行证”;区工信局负责协助办理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重点生产物资运输的B证;区商务局负责协助办理适用于省内应对疫情各类生活物资运输的B证,保障区内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顺畅通行。

加大金融支持

要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各金融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

加强稳岗就业保障

《措施》指出,要做好援企稳岗工作,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安置补贴或稳岗补贴。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社会保险参保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补办,相关补缴手续可在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实施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政策,企业开展培训或培训机构开展项目制培训的,给予不高于50%的上年度失业保险费培训补贴资金,培训后取得证书的,按规定给予每人1000/1500/2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发挥创业担保贷款作用,对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已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减轻企业负担

《措施》要求,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加快推动区内现有惠企扶持政策的兑现,列入到2020年度预算,用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时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企业和个人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诚实守信的直接承租和实际使用区属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建立应急物资政府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疫情防控物资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地企业产品。

强化精准服务

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对与防疫有关的企业,开通绿色通道,急事急办,安排专人全程办理。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协助新落地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及其他新开工项目办理各项手续。深入开展法律惠企服务行动,重点加强为受疫情影响产生合同违约等经济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主动排查因疫情造成影响的外贸型企业,对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协助申请办理不可抗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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