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鄉個體診所暫停營業,藥店停售退燒藥、感冒藥、呼吸道症狀藥品

2月15日, 西鄉縣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關於暫停全縣村(社區)衛生室等醫療機構診療活動及規範藥店經營行為的通告》,具體通告如下:

為全力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和陝西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I級響應機制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

一、在《西鄉縣衛生健康局轉發市衛生健康委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醫療救治重點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基礎上,繼續實施部分醫療機構暫停服務制度。縣域內個體診所(含口腔診所、中醫診所、西醫診所)及村(社區)衛生室一律暫停營業,標準化衛生室繼續配合鎮村做好轄區疫情防控工作;民營醫院(民生醫院、陽光醫院、康寧精神病醫院)、縣婦幼計生中心、鐵路衛生所一律暫停診療服務,康寧精神病醫院可開展精神病人住院服務,但需對新入院患者嚴格篩查,堅決杜絕傳染性疾病交叉感染。

二、從2020年2月15日0時起,全縣所有營業的藥品零售門店停止出售退燒藥、感冒藥、呼吸道症狀藥品,恢復時間另行通知。購買其他藥品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測量、信息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詳細住址、聯繫電話),一旦發現發熱等情況立即撥打120接送至定點醫院(縣人民醫院)發熱門診進行篩查。

三、各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繼續加強預檢分診規範化管理。對於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高危人員,要立即採取臨時留觀措施,並撥打120迅速轉送至定點醫院進一步檢查排查。通過檢查,對可疑病例立即採取隔離留觀措施;對一般性發熱,診斷明確的病例可轉入普通治療。

四、對近一個月內(1月16日—2月15日)醫療機構接診的發熱、呼吸道症狀患者全部進行登記,建立臺帳,由各鎮(街道)落實責任人,逐個摸排。

特此通告。

來源: 西鄉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LSY)

西乡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药店停售退烧药、感冒药、呼吸道症状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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