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我拍拖一年的女孩,原來是我堂表妹,怎麼辦?

陽光56178358


我有個同學。他父母非常喜歡他舅舅家的女兒。從小看著長大的。然後說什麼肥水不流外人田。讓他兒子娶她親舅舅的女兒。本來我同學有女朋友的。同班同學。因為他老媽這麼一鬧。他們倆分手了。後面我那女同學嫁外地了。他也娶了親舅舅的女兒。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領結婚證。前幾年辦了酒席了。那女孩好像也挺喜歡他表哥的。我同學不喜歡她。他們結婚三年。還沒小孩。我覺得挺狗血的。他舅舅的媽是近親結婚。他舅舅老婆和他也是近親結婚。但是我感覺他們家的孩子都有點傻傻的。


原來是麗吖


題意流露的是,你跟一個心愛的女孩志同道合地纏纏綿綿了一年有餘。可能是因為不在一起居住從小沒有來往或是大人彼此的原因,原本不知道她就是你的堂妹。

還好,畢竟在結婚前瞭解了真像,不然會給雙方及雙方家庭造成很大程度的傷害。同時也造成法律與社會層面上的影響。

堂兄妹就是堂兄妹,其血緣的親近大概誰都知道,與親兄妹的血緣疏離不了多少。堂兄妹的戀情萬萬不可繼續下去,應迅速地從心靈的愛戀中解脫出來,讓情侶變兄妹。

堂兄妹從法律與優生優育的層面上都是絕對不允許結婚的,由此傷害的不僅僅是兄妹兩人,兩個家庭,未來的孩子,而是對法律、社會倫理的踐踏與蹂躪。

或許你們的愛,心底裡的烙印已很深,難捨難分了,無論如何,不管愛得多麼刻骨銘心,分開是唯一的。

分開是一種不可置疑的一刀兩斷。兄妹的親情與戀情有著本質的不同,絕不可因為過去有愛,男女的神秘面紗已撕破不再神秘而分開後在特定的時候又纏纏綿綿。要知道,兄妹的私情不僅僅是優生優育的問題,更重要的涉及到法律與倫理道德、社會風氣的問題。

清醒吧,我的兄弟姐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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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的親堂妹那就果斷分手。因為近親不能結婚。這是婚姻法規定的。如果非要結婚可能生的後代會有遺傳病。我年輕的時候回老家,我的表妹非常喜歡我,我們經常在一起玩,關係特別好,她曾暗示我想跟我到我家生活,我知道她在讀高中,馬上要面臨高考。所以就婉拒了表妹。有一天接到單位通知要回單位上班了。表妹知道我愛吃玉米和紅薯,就叫我和她一起去田裡辦玉米,挖紅薯。到了玉米地表妹嬌滴滴的喊我和她一起辦玉米,我知道她是想和我親熱親熱,我儘管非常喜歡錶妹但是還是沒有跨出這一步,兩個原因:一,表妹還要高考不能過早的談戀愛,二,我們是近親不能結婚。所以剋制了自己的慾念。第二天我乘車離開時,表妹一直追著汽車跑,臉紅撲撲的,發育的十分完美的乳房一顫一顫的十分誘人。直到看不見了,才回去了。說到這裡,還是要告訴人們近親是不能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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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優生的角度來說,沒有出五服的親戚是不宜結婚的,當然,這是不宜,而不是不準。

如果你們真的是愛了,又不想分開,那要想清楚,以後就不能要孩子,因為孩子出問題的幾率是很大的。

也不排除會有正常的孩子,但是要看運氣!

我二姨和二姨夫就是堂表兄妹,我有一個表哥,三個表姐、一個表弟,都很正常,不過後來還有一個表妹,就是趕上了運氣不好,沒養活。

表哥、表姐也都有孩子了,也很正常,只有表弟,生了兩個女兒,一個女兒是聽力有問題,現在已經6歲了,不能正常說話。

這事,最好不要去賭,如果你們運氣真的爆棚,那孩子沒有問題,但是誰又能打包票呢?

這件事,慎之又慎,就看你們自己的選擇。

不過,沒有孩子的,年輕的時候還好,等年齡大一些,是很大的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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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先理清關糸,堂表妹應該是自己父親的同胞兄弟姐妹們的女孩子,與你輩分相同,都是同一個祖父的孫子,這種情況應該說血緣關係是相當近的,是同姓同宗未出五服。

因此,我認為從優生學觀點講,結婚肯定不好!因為直接影響後代子女的健康和智力,其風險很大,這方面當地就有可證明的實例。

還有,農村民間有個民俗傳統講究,就是不出五服不通婚!不要以為這個講究是封建迷信,這裡面有千年經歷的經驗,其中必有科學道理!我們這農村很重視五服這個概念,尤為婚事,違者斥之為亂倫。

所以,明知有傳統的講究,又有不優生的大風險,還是不要形成婚姻關係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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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們那的說法,表妹是姑姑或者舅舅的女兒,堂表妹是你父母的堂兄妹的女兒,那麼你和堂表妹的父母之間有兩個是有同一個爺爺的,你們和堂表妹有同一個太爺爺,或者太外公,那麼你們是第四代之間的關係,婚姻法規定的是三代內血親不能結婚,是同一祖父或者外祖父,同一個曾祖父或者曾外祖父的是4代了,而且你這是堂表妹,是旁系,法律上是允許結婚的,從民間觀念來看也是允許的,以前農村經常有親3代內的婚姻,大多是表兄妹之間的。所以不用怎麼辦,能在一起。


子寓之預


同我拍拖一年的女孩,原來是我的堂表妹,怎麼辦?

我們先來理順一下關係:

堂是一脈相承,是一條直線,同宗同姓,從爺爺一父親,叔父伯父一-子女為頭堂兄弟一子女為二堂姐妹,‘這樣算起來父親叔伯一輩,堂姐妹為二代,二堂姐妹為三代。

按我的理解表哥表姐妹不是直系親屬,是旁系親屬沒有關係,也沒有堂的一說,就是說不適用這個詞。

堂妹與表妹不能混為一談,堂是直屬同姓一代一代相傳,有一堂二堂三堂四堂…………屬稱同宗自屬。所以與表妹相處沒問題,姓都不同,那來的堂表妹,就是表妹,而且以男性血脈傳承為正。按種屬分女的沒有血脈傳承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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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堂妹,堂表妹帶堂的只能從父親這邊論,按咱漢人習俗或者父系習俗分這麼細只能是父親這邊的親屬了。

堂表妹那就是能是父親堂姐或堂妹的女兒。你父親堂姐妹跟你父親是一個爺爺的關係。也就是你堂表妹她姥爺(外公)跟你爺爺是親兄弟。你爺爺他親兄弟的外甥女你能不認識啊?就算不認識那你表妹她媽你姑姑你也不認識嗎?

在法律上你們屬於第四代旁系血統是可以結婚的,直系血統五代以內,旁系血統三代以內禁止結婚,你們正好不在法律禁止範圍,只要你女友她媽你姑姑同意,你爸你女友他舅舅同意你倆結婚唄。


老李逗樂


表親有三:舅表,姨表,姑表。這裡說的是堂表妹,一般不會這樣說的,都是表妹。我理解為兩種。一種,應該是為了區分疏親,既然是堂,就是堂兄弟的表妹,不是舅姨姑系的,這樣就沒有血緣關係了。結婚是沒有問題的!另一種,就是表兄弟的堂妹,如果是同一個爺爺就不能稱之為堂表妹,這就是表妹,同一個太爺可以稱之為表堂妹,加上是表系,已經出了五服,結婚也是沒有問題的。這是我的理解!


sawyer4


拍拖一年的女朋友,發現是堂表妹。的確有點意外,也可能有點壓力。壓力可能來自幾個方面:親人的壓力,法律的規定,生育後代的考量。首先,親人的壓力,有些親人可能會反對,可以嘗試說服,能說服最好,假如說服不了,那麼,就要分析這個壓力是否可以嘗試其他辦法化解,有些壓力會隨時間變化;其次,法律的規定,婚姻法規定旁系三代不能結婚,直系血親從自己算起為一代,向上數至父母為二代,至(外)祖父母為三代,至(外)曾祖父母為四代,至(外)高祖父母為五代。往下數也是如此,自己至子女為二代,至(外)孫子女為三代,依此類推。根據婚姻法,無論幾代直系親屬,都不得結婚。堂表妹的母親與你父親為堂姐弟(兄妹)關係(二代),你的爺爺與你堂表妹的外公是兄弟(三代),他們的血緣同源人是你的曾爺爺(四代)。再次,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對象,後代因親緣遺傳的疾病概率已經極其小了,無需過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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