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人,“平安佛医保”延至3月底,增添新冠肺炎现金补偿

2月17日,记者从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安佛医保”的参保,将延长参保期至2020年3月31日,同时新增新冠肺炎现金补偿保险责任。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号召,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积极回应广大参保人的参保诉求,经佛山市医疗保障局与承保机构商议,决定重启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安佛医保”的参保,从2020年2月17日起延长参保期至2020年3月31日,并向所有“平安佛医保”参保人赠送新冠肺炎现金补偿保险责任。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表示,为加强对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所有“平安佛医保”参保人在参保年度内,确诊为新冠肺炎重症或危重症的患者,可获得一次性保险金2万元;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身故的患者,可获得保险金10万元。上述两项保险责任不叠加,相关人员名单以市卫健部门确认的为准。此次延长参保,参保人包括新冠肺炎在内的相关赔付待遇,可以从2020年1月1日起追溯赔付。

据了解,此次参保对象将再扩大。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2月已缴费且在参保状态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含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都可以参保“平安佛医保”。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提醒市民,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开放线下服务网点,市民可通过线上方式办理参保及咨询相关信息。

■注意

本次延长参保将不支持医保个人账户缴费,仅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和银行卡渠道购买。

■公告全文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安佛医保”重启参保延长参保期及赠送新冠肺炎现金补偿保险责任的公告

为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积极回应广大参保人诉求,经商佛山市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平安佛医保”(以下简称“平安佛医保”)承保机构,决定重启参保并延长“平安佛医保”参保期,赠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现金补偿保险责任,具体事项如下:

一、延长参保时间。从2020年2月17日起重启参保,参保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二、扩大参保对象。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2月期间已缴费且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包括职工参保人和居民参保人)均可自愿参保。

三、赠送新冠肺炎现金补偿保险责任。为所有“平安佛医保”参保人赠送2020年度新冠肺炎现金补偿保险责任,即:所有“平安佛医保”参保人在参保年度内,确诊为新冠肺炎重症或危重症的患者,可获得一次性保险金2万元;因感染新冠肺炎导致身故的患者,可获得保险金10万元。两项保险责任不叠加,相关人员名单以市卫健部门确认的为准。

四、参保缴费方式。个人参保,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平安佛医保”公众号,实行线上支付,限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不支持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划扣。团体企业参保,原办理方式不变,单位如需为员工统一办理参保, 可通过邮件([email protected])或拨打电话(0757-83385389)咨询办理 。

五、保险责任保障期。所有参保人保险责任保障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更多详情请关注“平安佛医保”微信公众号,致电95511转6 或0757-82280135咨询。

特此公告。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17日

【南方日报记者】夏小荔

【通讯员】佛医保宣

【作者】 夏小荔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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