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5种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获批

  2020年2月14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批复了山西省中医院关于5种防治新冠肺炎医疗机构制剂的申请,全省定点救治医院可调剂使用。意味着山西省所有的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都可以针对性的辨证使用适合山西病例特点、覆盖全部治疗阶段的医疗机构制剂。山西也成为全国继广东、四川、陕西、云南之后,第五个防治新冠肺炎中药制剂获批的省份。

  山西省中医院按照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紧急部署,通过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放的紧急快速通道,迅速组织全省相关领域最强专业团队,整合全院所有优势资源,夜以继日、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5种制剂的备案申请准备工作,为全省新冠肺炎病例的中医药救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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