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2月13日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2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科技”)与中信银行赤峰分行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科技”)与中信银行赤峰分行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保证期限为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赤峰博元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3月8日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煤制气项目西侧

4、法定代表人:岳广祥

5、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酚醛树脂、甲醇的生产、销售;煤焦油、含尘焦油的加工、销售;精制煤焦油的销售;粗酚的加工、销售;苯酚、二甲酚、间甲酚、对甲酚、邻甲酚等有机化工产品的销售;兼营:其他服务业(筹建)一般经营项目:无。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博元科技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博元科技70.60%的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博元科技资产总额为1,335,926,900.45元,负债总额990,761,681.76元,资产负债率74.16%;2018年净利润为22,252,925.40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

4、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与中信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此次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实施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时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目前正在生效的、公司正在履行担保义务的对外担保)为142,273.6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0.5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现就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

3.会议召集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3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3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七层7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2月17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30-15:30时);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

(3)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上请注“股东大会”字样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公司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146320

传真号码:010-88146320

联系人:李其林 张菁菁

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10层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4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73”,投票简称为“清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不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每个议案项目后的“赞成”、“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择一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赞成”、“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议案项,该议案项的表决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月日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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