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公摊面积是李嘉诚发明的吗?相关内容都有哪些?

思想的芦苇10910719


公摊面积据说也是在香港,由英国著名爱国商人嘉诚·李先生发明。但现在香港已经取消公摊销售模式,房本上的面积就是你的实得面积。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基本都是如此。

目前中国内地只有重庆试点按套内面积收费,其他省份还都是按房子的建筑面积(包含公摊)写入房本,计算销售价格。关于公摊面积的处理,我国尚无明确法律法规出台,公摊完全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也就成了无良开发商打擦边球的工具之一。开发商的操作空间非常大,报上去基本上都能获批,所以敢这么卖的基本上都是有合法手续的,你要维权基本没戏。

公摊的做法非常有利于开发商制造面积和物业公司收物业费,作为购房者,我们能做的就是选择买或者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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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的提出,是有利于买房人和居住者的,李嘉诚提出公摊面积确实是为了自己企业的发展,但绝对不是为了多赚买房人的钱,这一点不认可,啥都不要说了。

中国和香港地区,主要住房消费都是公共住房,并不是欧美国家的一户间,而居住消费肯定会消费公共资源,楼梯、电梯、走廊、管线井等,所以所谓的公摊面积是绝对免不了的。

而李嘉诚就发现很多开发商,拼命减少公共设施建设,增加套内面积买低价,表面上你得到了多的住房面积,实际上生活品质就下降了,而公共设施建设,远比套内面积成本大,这才是提出公摊面积的真正原因,可惜,被中国人理解成为了多卖钱了。

重庆第一个采用套内面积交易(套内面积价格肯定和建筑面积价格不一样,但总价是一样的),最后得到什么结果?总房价一点不低,但出现了重庆特有的:四户二梯、六户二梯、还有八户二梯,管道就走你家厨房、卫生间,公共走道,没走你卧室就烧香吧。

所以在中国,房产交易一定要注明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各是多少,价格可以分别计价,但绝对不能支接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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