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哄擡物價、囤積貨物、牟取暴利者,漢濱區將從快受理處置

近日漢濱區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從快受理處置公益訴訟線索的通告》,具體內容如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更好地履行公益訴訟職能,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現將漢濱區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從快受理處置公益訴訟線索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線索類型

1、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相關規定,哄抬物價、囤積貨物、牟取暴利的;

2、涉及非法捕殺、收購、運輸、銷售、加工野生動物等情況的;

3、生鮮、肉類市場存在應檢驗檢疫而未予檢驗檢疫的;

4、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的;

5、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的;

6、未取得醫師執業資格而非法行醫的;

7、假借疫情防控的名義,利用廣告對所推銷的商品進行誇大、虛假宣傳的;

8、其他可能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二、職能履行

1、對疫情防控期間涉及侵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犯罪案件,從快介入引導,收集、固定的證據,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對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怠於履行職責,影響疫情防控,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依法從快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3、對涉疫情防控的一般違法案件,支持配合行政機關依法從快處置。

三、舉報方式

如有發現上述情形的,請廣大市民及時向漢濱區人民檢察院舉報。舉報電話:12309;

來信舉報地址:安康市高新區長嶺南路漢濱區人民檢察院 郵政編碼:725000;

網絡舉報地址:漢濱區人民檢察院官網—12309—公益訴訟線索。

(XT)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货物、牟取暴利者,汉滨区将从快受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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