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人到了30歲,別輕易合夥做生意”,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個人覺得 如果你只是開一個小店的話 能不合作最好不要合作 自己一個人幹 我自己也是開店的 開了一個烘焙店 做蛋糕的 開始的時候準備和以前上班的同事一起開 後面她退出了 我只有一個人開 合開是為了減輕風險和投資金錢 也想積累點經驗 多個人感覺自己膽量大些 …後來她退出後 只有自己單幹了 硬著頭皮上的那種 從選址 裝修 進貨 銷售 口感 技術 辦證全自己一個人扛過來了 現在經營一年了 感覺還可以 有時候會想 如果當時合夥的話可能還沒現在好 因為在經營的過程中 真的會遇到很多問題 是開店前從來沒想到過的問題 什麼人都會接觸到 大多數顧客滿好的 極少的顧客真的讓人頭痛 但最後我都解決 把我脾氣也磨圓滑了…如果是合作的話 兩個人意見不合 處理問題的方式不同 對款式喜歡的樣子不同 誰多做了 誰少做了等等 都會產生矛盾 如果經濟還算不清楚 那矛盾就更大了 以後可能連同事朋友都做不成 所以合夥一定要三思








小團圓生活趣事


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我說說我的看法和親身經歷吧,我2018年7月份和一個人合夥創業做快遞物流這塊(他33歲,我29歲),最開始的分工是他負責公司規劃和財務,我負責前端實操和業務(說白了就是每天去各家合作的公司拿貨),他總是喜歡制定規矩,公司制定規章制度確實也沒錯,但是你定的每天早上9點必須到指定地方集合跑步,我8.30就到了,你卻12點才來,讓我等幾個小時是啥意思?每次都這樣!最後這條制度沒幾天就黃了,原因是他堅持不下來。然後他又定的每天10點鐘上班,行那就十點鐘上班,我每天8點就到公司了,他呢?我甚至有時候一個星期見不到他一次面。再說說他的工作,財務和公司規劃,到後面財務這塊是我和每家公司對接,工資是員工找我要,他就只是每個月做個表格開個發票出來,公司規劃還是我常常找他一起溝通,讓人覺得好累,到後面公司的大小事務全是我一個人承擔,給我的感覺就是我去在外面辛辛苦苦的掙錢來養他,他有時不舒服還要出點么蛾子,真的讓人鬼火冒!後來我又提出個想法做社區經濟,結果我把想法和怎麼操作告訴他後,他卻在背地裡去找其他投資人,然後一腳🦶把我踹了!現在我是真正一個人在孤軍奮戰了,但我覺得是值得的,而且每天過得很充實!雖然我遇到了這種合夥人,但是我還得感謝他,感謝他讓我學會很多東西!再回到正題上,選擇合作伙伴首先要看清楚合夥人的人品,必須得了解清楚!然後合夥的協議條條框框必須得寫清楚,雖然我覺得我被坑了但是我現在的想法還是願意找個有夢想有激情坦誠的合夥人共同創業!因為很多事情一個人確實拿不定主意,而且身邊沒有一個心腹創業真的很難!希望各位都能找到像中國合夥人和三國演義劉關張那樣的合夥人,祝各位事業有成!





博睿老爸


最好不要。

剛畢業的時候,進入一個小公司,剛起步,人不多。一直見到的老闆就一個人,我一直以為是他自己創業。

時間長了,才瞭解到是兩個人合夥。一個人負責管理,出錢少,就是我經常見到的小老闆。一個是大老闆,很大部分錢都是他出的,佔股份多。大老闆還有別的城市還有生意要做,顧不上我們這邊,一般都不管理。大老闆只是偶爾來轉轉,但是具體的情況就不瞭解了。

兩個老闆是從小一起長大的好朋友,是一個地方的人,都是白手起家做生意,這是我很佩服他們的地方。

我們的小老闆總得來說,人還是不錯的,對員工挺好的,我在那個公司工作的時間也比較長。

後面,大老闆之前的生意不太好,慢慢停了,也就不再做了。應該是打算專心做這個公司,也在這個城市買了別墅,準備把家安到這邊,這邊相對要發達一些。他也就來公司的時間多了,管的也就多了,慢慢矛盾就出來了。但是一般都不會在我們面前表現出來。

過了一段時間,我都覺得辦公室開始分派了,待的很不自在。小老闆有事經常找我,因為我是最早他面試來的,大老闆有事經常找另一個女孩。大老闆還找了一個自己的同學過來,名義上說的是管理公司,其實都是聽他的安排。

慢慢的有時能聽到開會時,他們的爭吵,具體是什麼也不太清楚。

再後來,我那會懷孕就乾脆辭職了,上班上的人壓力大的。

之後過了差不多一年,就聽以前的同事說起,他們鬧僵了,應該是大老闆賠了一些錢給小老闆。其實最開始創業的那個人是挺不容易。想起小老闆跟我說過,那時他整夜整夜的睡不著,壓力太大了。

這樣的結果,外人也說不出誰對誰錯,可當事人應該覺得都是對方的問題。

我還在朋友圈,看到過小老闆分享的那種寫過河拆橋之類的文章,後面他自己重新自己創業,看見他分享過照片,也還可以。

我覺得大部分合夥做生意的結局都不好,當然,可能也有例外的,只是我還沒有遇到過。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合夥,之前就應該把該約定的約定好,比如投資比例,分成,誰來管理等等可能出現的問題形成紙質文件。千萬不可覺得關係好,就稀裡糊塗的開始。這樣造成的結果,大部分都是是親人反目,朋友變成陌生人!

30歲了,也已經成熟了,我還是希望如果有能力還是自己單獨創業比較好!


肉肉蝦


2010年我開始了第一次創業,我創業完全靠的是一腔熱血,根本沒考慮好做什麼就直接辭了職。

後來在和朋友聚餐的過程中認識的朋友給介紹了一個拆車的生意(就是拆除各種報廢車和事故車,把好的零部件留下,剩下的賣廢品,有時候一個車上的發動機或者變速箱都能賣一個整車錢)。我感覺這生意還不錯。

就在以前也是做拆車生意的朋友那入了股,當時有同時認識他還有我的朋友就提醒我,和他一起做生意可要長個心眼。我當時心想錢是我管著,賬是我們兩個人寫,他還能怎麼著,就沒當回事。

頭一個月相安無事,而且把賬攏了攏還賺了四千多塊錢,我為自己開了個好頭感到高興。

到第二個月中旬的時候他和我說:“想預支1000塊錢他奶丈母孃死了。”我說:“行啊!”就把錢給他了,哪知道這就成了噩夢的開始。

他今天父母生病了,明天孩子上學開始了瘋狂的預支模式。後來我也發現不對和他談過幾次,他說等手頭寬裕點了,就把預支的錢還回來。那時候我還天真的以為他真能還回來。

後來我才知道他拿著預支的錢出去賭博了。合夥到半年的時候我發現這是個無底洞,我也不在拿錢出來了。他趁著我不在就開始瘋狂的賣那些汽車配件,有的甚至當做廢鐵賣。當我發現的時候廠子裡的配件已經被他賣了一大半。最後我也只能是把剩下的東西賣了來減少我自己的損失。

從那以後我對自己暗暗發誓,有多少錢做多少錢的生意,合夥的買賣說什麼也不幹。也許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可現實中確實是好多合夥生意最終不但生意沒做成,連親戚朋友也做不成了。所以說無論什麼時候做合夥生意都要思慮再三,慎之又慎。


陪賺是人生


合夥做生意與年齡無關的,我個人覺得,能不合夥儘量不要合夥,我見過太多的例子了,合夥的人總會有意見不合,最後鬧得很不好後收場。

沒合夥前也許你會覺得,跟自己最好的朋友合夥一定沒問題,又或者跟自己很志同道合的人合夥一定沒問題,事實證明,別說好閨密,好朋友了,就是親兄弟,親姐妹,親父子,最後也會不歡而散,我不光見過,自己也親身經歷過,合夥的生意不長久。反正我這輩子是不會再與人合夥做生意的,開店有錢就開大點,沒錢就開小點,不管大小,都是自己說了算。


我是小繆繆


合夥人就像伴侶一樣,“很!重要”,不能輕易找,也不能不找。


本人常年在投資圈混,接觸了各式各樣的創業者和投資人。有的投資人說:“我從來不投那些沒有合夥人的企業”,有的投資人說:“我從來不投跟人合夥的企業”。



前者是著名投資人徐小平說的,他當年創辦新東方實現了財務自由,也有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所以他深知,管理一個企業,靠自己一個人,怎麼可能呢?


本人也有多年的企業管理經驗,管理一個企業需要方方面面的資源、能力,沒有任何一個人是萬能的,既能主內、又能主外。而且,企業的事情千頭萬緒,沒人商量的話,一個人老是陷入自己的怪圈,走不出來。三個臭皮匠還頂個諸葛亮呢。從這個角度來說,做生意一定要找合夥人。


但另一方面,在我的觀察中,很多創業者基本是和同學,朋友,親戚合作投資開店的。目前來看基本都會在後期有所分歧,而且會互相埋怨。這是很難避免的,因為很多人都會把公事、私事混在一起。其實,整個國家,私企的管理規範程度都不高,很多人不知道該如何管理企業,沒有基本的職場規範、職場準則、方法,所以即使大的企業父子、兄弟鬧掰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

“利益之交三五年”

的確如題所說,選擇合夥人要慎重,但不是要你單打獨鬥,誰也不選擇。一個人是抗不了多大的事兒的。

只要跟合夥人“醜話說在前頭”,親兄弟明算賬。生意還是可以做的。


如果你想了解更細節的東西,可以多查找徐小平、新東方的事蹟。他們那三個合夥人,經歷了很多的分歧,多次分分合合,現在也算和平共處。


不二詞


要不要合夥做生意,要看自己在項目、資金、技術、時間、經驗、管理等方面,條件怎麼樣,條件具備了,自己可以創業,如果條件不足,還是找一個人品不錯的人合夥創業,這與自己年齡是多大沒有多大關係。30歲稱為而立之年,先成家,後立業。在這個年齡智商高的人,應該有一定社會經驗,一定積蓄,也可能選定了行業,可以開始創業了,而不是不能合夥做生意。但是,要注意的是,合夥做生意需在生意開始前簽訂一份合夥人書面協議,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合夥人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學歷、手機號碼、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等。

2,每個合夥人出資多少,所佔股份。

3,分工問題:誰負責哪方面工作,誰幹工作,付什麼責任。

4,如何承擔風險和分紅:生意成功了,如何分紅,多長時間分一次;生意失敗瞭如何承擔債務。

5,管理問題:大家誰來管理?誰說了算?

6,退出方案:如果合夥人有人要退出,如何退出?

7,合夥人簽名、按手印表示同意合夥協議,最後再寫上協議簽訂日期和地點,就可以開始做生意了。有了這個書面協議,即使出現問題,協商不成,就可以通過法律解決。


小咖4192


大家好,我是動手弟,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以我和別人合夥做生意的經歷來看說,我是不贊同這樣的觀點的。

首先“有人說”是誰在說?哪個專家大腕兒還是商界大佬?即使專家或者大佬他們說的那也沒有那麼絕對吧!再則,為什麼是30歲之後?而不是25歲之後亦或者40歲之後?30歲是個什麼界限?有哪幾個名人是在30歲之後和別人合夥做生意失敗的?要知道做任何事情都不能“以點蓋面”,凡事沒有絕對。


小弟在農村從27歲開始與人合夥做鋁合金門窗加工以及室內裝修行業,合夥至今十餘年,大家都高高興興的從來沒有鬧過矛盾,而且準備繼續合作下去,因為我們自始至終都有一個想法:假如有一天我們不再合夥做生意了,絕對不是因為生意上鬧矛盾不開心不做,而是因為對從事的這個行業不喜歡了、沒有興趣了才不做了,大家要好聚好散。但是說著容易,做著難,下面小弟就聊幾點合夥做生意要注意的一些事情。

一:建立信任,達成共識。一切的合作都是從最基本的信任開始的,如果大家互不信任,合作是很難取得成功。

二:合同書。一定要籤協議,明確合作雙方或者多方的權益和義務,比如具體的出資比例,利益分配比例及風險的承擔等,一切涉及到錢的問題都必須要在書面寫明,不要怕麻煩,免得真出事時有嘴說不清。

三:財務透明、賬務清楚。收入和支出最好有專門的會計和出納,如果是兩人合作,最好一人管錢,一人管賬,約定好輪換時間1月1換或者半年一換等,帳要做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這樣大家心裡都有底。

四:及時保持必要的交流和溝通。生意的操作和執行上,不要讓自己的親屬或者配偶當面指手畫腳,更不能惡意終傷合夥人,即使合夥人有錯也輪不上他們當面指錯,給意見應該是在背後,要不然會對合作產生很大的傷害。
五:彼此都要有一有一顆寬容的心。不怕吃虧,不斤斤計較,發現問題先找原因,而不是相互抱怨,更不能動不動就發火。合夥合夥,就是大家都是老闆,你不給人家面子,人家未必會給你面子,都沒面子,那麼你們的合作就有可能到此結束了。 總之,合作做生意有利就有弊,既然選擇合作,那麼就應該各取所長、互利互惠、方能長久! 文中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冒犯,請聯繫作者或者平臺刪除,謝謝!

DIY動手弟


由於工作的原因,經常接觸創業者和個體戶。在我的觀察中確實發現了一類創業者,基本是和同學,朋友,親戚合作投資開店的。目前來看基本都會在後期有所分歧,而且會互相埋怨,這個東西基本無法避免,大企業父子,兄弟鬧掰的事情也是屢見不鮮。

的確如題所說,別輕易合夥做生意,我也是這樣認為的,如果有一定的原因一定要合夥做生意,那麼我認為你們之間一定要籤合同,親兄弟明算賬。不要到後期賠了夫人又折兵,丟了生意也失去了朋友。



折騰的老周


有人說三十而立。

合夥做生意理論上說是應該理智小心,大部分合夥做生意的之前都是很要好的朋友,或者是很好的親戚,最好合夥下來最後連朋友都沒得做,甚至成仇人的比比皆是

但現在的社會還是合夥做生意發展的快,大家合夥叫做團隊,好的團隊會比自己單打獨鬥快上幾倍幾百甚至上千倍。

為什麼團隊發展的快,是因為人家合夥做生意之前把所有合夥弊端都考慮到並以法律形式簽好合約 正所謂先小人後君子。在做事之前一定先撿最壞的情況說,大家有共識才談,否則小心合夥為上。

當然合夥做生意一定要脾性和發展戰略一致才行,否則就是話不投機半句多。合夥人要明確自己合夥後的權利和責任,最重要是要明確公司領導人,大家合夥雖有發言權,但共選的領導人有覺得執行權,這是所謂的一山不容二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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