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瑪莎拉蒂車多次停在別人車位上,溝通無果後車位主把車砸了,對此你怎麼看?如果是你,你會怎麼做?

一個賣輪胎是小青年


這就不對了有理變無理了。得不償失。很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可以買一把鑰匙來把車子鎖了。他下次就不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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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小區有個業主遇到幾次別人的車停了他的車位,後聯繫物業及時找車主開走了,但業主不依不撓,非讓退管理費,物業沒理她,隨後將車橫在車庫..口,所有車不能出入,打電話也不理,最後物業沒辦法打了110處理才老老實實開走了。

這段時間她車位一下斜停了兩個車,這可賴上物業了!




一滴水57555818


車位如果是人家買的,有產權,那是人家的不動產,與房子是一樣的,只是少了幾面牆,任何人不得侵佔。砸車雖有點過分,但並不該承擔什麼責任吧,不守規則的人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守規則,如果隨便闖入別人家裡,而且還要住下來,看看有幾個人不會動粗。


HQJ123


應該立法,侵佔他人車位等於侵佔他人財產,罰款一萬元,並沒收工具,大家認為可以嗎?


天道酬勤173067665


首先為什麼又是"瑪莎拉蒂",就不能說成是一輛車或者是豪車嗎!

溝通無果是個什麼概念?是聯繫不上還是就是不肯把車挪走?

不管是哪一種我都不會選擇把車砸掉,不單是從法律的角度考慮問題(當然砸了就是"損害公司財務罪",屬於刑事責任),如果你把車砸了,那就有理變沒理了,而且還會面臨一定金額賠償得不償失。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選擇私下與對方溝通協調,在協商未果的情況下我會首先找到物業,讓物業來幫助我跟對方共同協商(繳納過物業費物業是有義務的)。

其次我會選擇報警,在與對方沒有經濟糾紛的情況下,警方是應該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的,因為車位作為公民的財產也是受物權法保護的,對方無端的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法律代價的。

綜上如果這些辦法都不能解決問題的話,那就選擇訴訟,把物業公司、佔車位的豪車一同告上法庭,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


指上攤餅


車位如果是人家買的,有產權,那是人家的不動產,與房子是一樣的,只是少了幾面牆,任何人不得侵佔。停要別人的車位,那就非法佔有,得報警或報物業。如果警察和物業都不管,那就在車位上立幾個樁,立在他車子底下,用電焊焊死。這樣即不會破壞別人的車,又可以讓他停著。他不是喜歡停嗎?那就停著吧,停個一二十年都沒事。想把我的樁子鋸掉讓車開走?不行,那是非法破壞他人財物,這個真可以報警了。


劉劉自在


西門慶潘金蓮故事的“解恨版”:西門慶經常去睡潘金蓮,武大郎多次警告無效,終於有一天捉姦在床把西門慶暴打了一頓……


酒爺1431


車位也是別人用錢買來的,也是別人的財物。佔用別人的車位也是侵佔別人的財物,不告知而自取謂之偷盜,別人明不給而取之謂之搶……

不管是盜或是搶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報警抓起來,嚴重的要判刑!


菊花滿樓


這也是個讓人無奈的糟心事兒。如果是我的話,砸肯定是不會砸的,畢竟事後不管怎麼有理錢肯定要賠的,還不少,那太得不償失了,傷神費力不說還破財,多鬧心憋屈?身為車位主雖然不能魯莽砸車,但可以憑藉車位所有權進行一些適當的措施,比如找物業,找交警或者報警。這樣做的好處在於輕鬆反制,車主也不敢太無理取鬧,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畢竟現在哪個都沒有那麼閒去扯皮,老太太都忙著做舞神呢。當然如果是熱血青年一心只洩心頭恨,那請忽略。


抽完煙叼牙籤


有車族的個別人囂張跋扈,已經成為沒車人的另一種惡勢力,狗仗人勢變成了人仗車勢!敬請有車族把自己當人,也別把沒車人當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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