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人人有责

在疫情面前,我们每个市民都要积极做好防护,戴好口罩,科学消杀,发现症状,立即隔离……。同时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官媒发表的指导性意见开展防疫工作。今日,辽阳市交警支队白塔大队二中队中队长陈瀚在巡逻执勤时发现,一名男性群众不佩戴口罩,最主要的是不随身携带口罩。在民警上前劝阻提示时该群众称忘记戴了,在陈瀚的耐心劝解下男子认识到防疫面前,人人有责的重要性,并表示以后一定注意安全防护。

在这里提示广大人民群众:

1、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增强体质和免疫力,避风寒,多饮水,食清淡,少聚会,戴口罩,少熬夜,勤洗手。

2、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医院就诊或陪护就医时,一定要佩戴好合适的口罩。

3、咳嗽、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

4、保持室内空气的流通。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多集中地方,必要时请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等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

5、良好安全饮食习惯,处理生食和熟食的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做饭时彻底煮熟肉类和蛋类。

6、如果您有武汉旅行史和居住史,请及时与社区联系,如实进行登记。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如有不明原因的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供稿:白塔交警大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