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的,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的,追究刑事责任

下列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的,追究刑事责任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所谓亲友,泛指亲戚与朋友,宜作广义理解,只要行为人为他人进行的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了便利,即可认定属于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

下列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牟利的,追究刑事责任

为亲友进行经营活动非法提供便利的方式,根据本条规定,包括以下3种情况:

1、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

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简言之,就是从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高进低出,从而损害本公司、企业的利益。

3、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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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友非法牟利,会受到下列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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