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未同意,此时员工可以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吗?

乡土的气息卍


我来回答你,如果单位单方面解聘了你,要看是什么原因,如果违法解聘,你可主张赔偿金,既然已经解聘了你,只要有证据证明他解聘了你,你可以去其他单位上班了,这边的劳动纠纷按法律处理就行了!


颗颗情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可以和员工协商,员工未同意的,作为用人单位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有两个条件。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

不管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之所以要设置提前三十日的期限,一方面是让员工有一个缓冲的期限,可利用这个期限重新找工作,做好一定的思想准备,也便于各方面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 ,安抚员工的情绪。我们属于社会主义国家,和员工虽然解除了劳动关系,但不能因为解除了劳动关系就成了对立面,稳定和谐也是企业的责任;另一面给员工有充足的时间思考自己为什么会被解除劳动合同,便于员工反思,这对员工是有好处的,同时也可以让员工整理资料、办理交接,结算工资和社保关系等事项。

第二,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并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三种情形,其中对劳动者最为不利的是第二款,即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是调整工作仍然不能胜任的,这一条操作弹性比较大,员工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

二,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有几方面的权利是可以主张的。

第一,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除非自己有明显的过错,比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六种情形,一般用人单位是不会给予经济补偿的。除此之外,都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标准为每在单位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比如四十二条规定的六种情形就属于违法解除。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给予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标准是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

第二,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者因非本人意愿而导致的辞职离职情形,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但是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和本人均缴纳了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如果用人单位和本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在先,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并补缴之前没有缴纳的五险一金。

第三,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和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手续。如果没有个人档案的,就不存在档案的转移问题,如果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内的,也没有必要办理社保关系的转移。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可去他单位做临时工吗?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书面通知了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本人虽然不同意,但是也没有什么作用,此时员工要做的事情不是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而是要和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事宜,在没有和用人单位协商好补偿或是赔偿事宜之前,是不宜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的,这样给了用人单位不予赔偿的借口,同时也不好办理失业保险金和离职手续等事宜,待和用人单位所有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个人想去干什么都是可以的,别人无法干涉。

总之,用人单位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未同意,这并不影响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不同意都是没有用的,只要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了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并按照规定进行赔偿或是经济补偿。但是在用人单位提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个人虽不同意,但是在合同解除手续未办理完成前,员工是不能去别的单位做临时工的,否则将有理变成了无理,对主张自己的权利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帮兄爱唱歌


老规矩,先说结论:可以!

根据楼主的问题可以得知,这不是属于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公司单方面的解除。

公司的单方解除,包括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违法的解除。

但无论是合法解除还是违法解除,此时员工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实际已经结束,员工都可以到其他公司去工作,也就是说可以和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不仅仅是做临时工的问题。

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公司违法解除的话,员工可以主张赔偿金,也可以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如果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的话,则在此期间,员工不能再和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希望我的简短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楼主!

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也可随时咨询!


老朱谈劳动用工


最好不要这么做,因为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我认为员工必须先行处理好跟公司的劳动合同问题,然后视情况决定要不要到其他单位做临时工。

对于公司单方面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一事,未得到员工同意,也就意味着双方的劳动合同无法解除,此种情况下,公司和员工还是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和职责履行各自的义务。也就是说,公司应当让员工继续工作,员工也应当按时上班,任何一方都不能违反劳动合同约定。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在公司未与员工就劳动合同解除一事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员工想要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这反映了一个问题,公司或者员工一方未遵守劳动合同约定,要么是公司不让员工继续上班了,要么是员工暂时不想去上班。按常理来推测,显然公司不让员工继续上班更有可能,不然员工有自己的工作要做,哪有时间去别的单位再做临时工呢?既然在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想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那员工必须有时间才行,所以只有可能是员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就被公司停工了,也才有做临时工的想法。

所以这种情况下我才劝员工最好不要去做临时工,因为这样做并不是最好的法子,反而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故此员工必须先解决掉跟公司的劳动合同履行问题,然后才能考虑临时工的事,这是大的处事原则和方略,不可不慎重。下面详细解说一番,我想员工也就理解了。

员工若此时去做临时工,正合公司心意,恐将失去工作且难以维权

我上面分析过了,员工之所以想要去做临时工,很可能是因为被公司暂时停工了,没工作干,一时间没有经济来源,因此就想到先做一下临时工挣点生活费;同时又因为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好找其他的全职工作,也有继续跟公司交涉的想法,而且还可以随时找公司理论,所以干临时工是最合适的,这就是员工的初衷。

不过员工还是想错了,虽然干临时工可以一边挣点钱,一边不耽搁跟公司协商解除合同的事,但这样却是方向性的错误。因为公司一旦不让员工工作了,员工正确的做法是第一时间去劳动部门投诉维权,而不是顺着公司的意就不去上班了,更不能在这个时候去找临时工做,如果员工真这样做,那结果只有一个,久而久之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实质上已经解除了,最要紧的是这样一来公司就达到目的了,不仅解除了合同,而且也不用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了,公司可以继续招人接替员工的工作,而员工本人则因为做临时工失去了全职工作,也失去了经济补偿,那个时候,员工想要去维权就很难了。这就是我为什么说员工此时不能去做临时工,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原因所在。

所以,员工必须先行跟公司解决好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

员工应对公司的策略和方法

既然说员工必须先行跟公司解决好劳动合同解除的问题,那么就需要有一定的应对策略和操作方法,详细讲解如下。

  1. 员工解决此事的策略就是先继续去公司上班,不行再跟公司沟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再不行就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之所以定下这样的策略,是因为这符合处理事情的流程,员工不要管公司让不让去上班,只要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就可以直接去原岗位工作,如果公司见到员工来上班加以阻止,那员工就再跟公司就解除劳动合同进行协商,主要是协商经济补偿的事,如果还是没有协商达成一致,公司又强行不让员工工作,那员工就可以立即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请求仲裁部门判令公司恢复工作。而在申请仲裁的期间内,员工是可以去其他单位做一下临时工的,这样一方面可以挣点钱,另一方面随时可以去仲裁。

  2. 如果公司在仲裁的情况下还是不愿意恢复员工的工作,那么员工可以请求仲裁人员协调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一事,三方共同协商经济补偿。我估计员工之所以不同意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主要的原因可能就是经济补偿没有给到位,所以员工不同意吧。因此,我建议员工还是先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然后看公司一方和仲裁一方是如何决定的,只要协商的补偿比最初的高,员工是可以接受的。因为员工和公司都退一步,双方就此和解,对谁都有好处,如果双方都不退让,员工和公司肯定还会继续耗下去,甚至开展漫长的诉讼之路,说实在的,员工是耗不起的。因此,只要最终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能接受,那就同意解除合同算了。当合同解除了,员工也就没必要找临时工了,可以继续找全职的工作。

综上,当公司和员工没有就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这个时候员工应该采取维权的方式保障自己的利益,做好不要去做临时工。


Sir聊HR


针对这个情况,既然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了,只要公司愿意赔偿,那么员工同不同意已经不重要了。但有几种情况,员工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

一、女职工的“三期”;二、病假医疗期;三、工伤医疗期/疑似职业病诊断期间;四、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离退休不足5年的。

其他情况,公司基本上都是可以强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只要公司愿意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至于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吗?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你盖有公章的书面解除通知。这是根本前提,千万不要相信公司口头的辞退通知。

二、如果公司给了书面解除通知,且要求你交接工作,那么你可以将你的工作按规定交接好,并让公司签名确认。但记住一点,除了工作交接记录外,此时你不需要写任何辞职申请单,也不需要写任何关于离职相关的东西,只要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就可以了。

实际上交接完了,就可以去其他公司上班了,为了保险起见,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做完以下事情再去上班。

三、拿上劳动合同和公司的解除通知书去申请劳动仲裁,按照规定要求公司赔偿。

四、这个时候就可以去上班了,记得劳动仲裁开庭这些要到场即可。

所以这件事中最关键的就是公司盖有公章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有了这个,在上面的解除日期之后就可以去其他单位上班了。


打听生活


因为你没有具体指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所以只有给你暂时提供一些法律知识和建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要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由于你未说明什么原因而被公司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原因不同,公司方面需要承担的责任不一样,所涉及补偿甚至赔偿金也不一样。

至于你所说,员工是否可以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也要看你自己的时间安排。如果你在和用人单位的劳资纠纷尚未解决的过程中需要时间,只要安排好时间的话,应该没有问题。但最好选择那种每天结算工资的临时工。因为有些单位需要临时工工作一定时间才结算工资的。可以加关注或者私信联系。根据你的具体情况给你做具体的应对措施。最后祝你生活愉快!


独孤钱行


我来回答一下你的问题。首先,公司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先要判断单位是否是违法解除。若是违法解除员工有权利不同意。若单位仍然强制解除。员工可申请赔偿金。赔偿金的金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金额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详细描述,在此不做过多分析。第二若单位单方面解除,有正当合适的理由且不属于违法解除。那么不管员工是否同意,单位均有权走法律程序依法解除。第三,再来说下临时工的事情。所谓临时工是指仅存在经济利益的劳务合同或存在口头协议的用工方式。存在很大的用工风险,若发生相关纠纷和受到人身伤害时,不好举证。给你的建议是:先与上家单位把纠纷事宜处理完毕。再去新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开始去工作。。


劳资纠纷砖家


首先,需要考虑公司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其次,若员工仍处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在劳动合同无约定的情形下,员工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须不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不影响完成原工作任务,否则用人单位无权干涉。相关法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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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涵律师事务


单位只要履行了正常告知程序,并且按规定支付了经济补偿,不管你同意与否,可以说你跟单位的劳动关系就已经结束了,显然你是自由身,可以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

另外,法律法规虽然有对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但实际中很难去认定或举证。所以,你懂的…


人社宝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公司要单方面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己不同意,却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想去其他公司做临时工,这纯粹是给公司送温暖,生怕公司找不到开出自己的理由啊!

与公司劳动合同未解除的情况下去其他单位做临时工,这本身就容易引起争议

除了说下班以后去做一些临时的兼职以外,如果明目张胆的在其他公司做兼职,容易引起劳动纠纷。换句话说就是你违反了劳动合同,在未经本公司同意的前提下,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兼职,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既然公司已经有了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员工更应该做好本职工作,避免留下证据

《劳动法》的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公司要给你找一个“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理由实在太简单了,所以能避开就尽量避开!

最后说一句,既然已经与公司因劳动合同问题产生纠纷,那就早点与他们商量着解决才是王道,一味的拖着对你个人的伤害远大于给公司代劳的损失,长久下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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