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獲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點贊


三穗檢察 昨天

2020年2月16日,黔東南州政協副主席、中共三穗縣委書記黃瑜同志對三穗縣人民檢察院在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的一起妨害公務案作出批示:“縣檢察院依法辦案,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做得好,值得點贊”。同時,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付樂欣同志批示:“縣檢察院積極作為,成效明顯,在全縣起到了很好的示範引領作用,希望再接再厲!”


三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獲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點贊


2月8日中午,在三穗縣八弓鎮寨壩小區疫情防控檢查點,被告人張某某無視防疫管理工作規定,未按規定佩戴口罩,未從設置的防疫檢查通道進出小區,直接翻越設置的防疫隔離線,並對前來勸阻的值勤公安民警進行辱罵和毆打,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的行為己涉嫌妨害公務罪。

三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獲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點贊

案發後,三穗縣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介入引導偵查,並向被告人釋法說理,促使其認識到其行為的違法性,自願認罪認罰。同時,將案件情況向法院通報。使該案在24小時內批准逮捕、24小時內向法院起訴,法院在受案當天審理,當庭宣判被告人張某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五個月。

三穗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務案獲縣委政府主要領導點贊

此案系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黔東南州首例宣判的疫情期間妨害公務案件。該案從立案偵查開始至審判結束,檢察機關主動作為、依法履職,有力推動整個訴訟流程的依法、規範、高效運轉,在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切實維護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和公職人員的合法權益,有力震懾了各類影響疫情防控犯罪,切實保障全縣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助力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楊承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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