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困难中小企业可缓缴医疗保险费

记者昨天(17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山东省提出实行困难中小企业医疗保险费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可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

缓缴期间,免收企业滞纳金,职工待遇不受影响。这项政策自2月12日起实施,申请有效期暂定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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