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工後,如果企業宣佈降薪,你選擇接受嗎?還是直接走人?

本仙女胖胖滴


對於我來說是選擇接受!

這個裡面關係到一個個人成本問題。它的決定因素可能和自己的家庭背景,年齡層次比較有關係!

我是在一傢俬人企業工作了12年的一位員工。在疫情沒有爆發之前,去年10月份我提出過一次離職。那個時候信心滿滿,認為憑著自己的能力和經驗可以找到一個比現在的崗位更匹配,薪資更優厚的工作,當然情況也正如我所預料一樣。工作不難找,而待遇不理想。然後結合自己的自身情況,選擇在這家企業繼續留了下來。

首先是個人表現的考量。那如果企業都復工後,相信每一個私企都會有這樣的一個類似情況出現的可能,如果我此時選擇走人,那我必將面臨著求職這件事情,而在求職的慢慢過程當中,還需要了解到每一家我所申請面試的單位,它們的背景條件和當前復工時候是否也有降薪的政策存在。因此我考慮更多的是自己現在在的這家企業裡面的職業位置是否能夠讓我有效的去規避這樣的降薪風險?以及我選擇留下來接受降薪能夠給企業帶來的今後對我個人忠誠度的評估。

其次,同樣我認為降薪政策在一家企業只是短暫的。也許僅僅就是這一個月給你的薪資降薪。但可能你收穫的是類似於和企業和老闆一同並肩,度過一個非常時期,拿出的是你對公司所做的一些努力和貢獻。

第三,拿我現在的同事來看,有很多同事,非但不是在公司出現降薪情況的時候選擇走人,而是在出現疫情時,當前公司需要召回一些同事,去奔赴一線抗擊疫情,他們也毅然決然的積極的響應著。

所以我想,假如說個人情況、家庭背景比較優厚;或者在年前,就已經產生過要離職的想法;再或者你已經對這家公司不存在更多的追求和夢想。那就沒有必要考慮太多,畢竟"做的不開心"和"錢不到位"是不想幹的兩個核心條件。

但對於我們來說,這樣的非常時期出現的特殊情況,我想應該是有心理準備和心理考量,能夠接受的。



菜神V5


【星雨觀點】跟誰過不去,也不要跟錢過不去。因為沒錢的曰子實在是不好受。

由於疫情,我們公司還沒復工,但每天會安排一個人去值班。昨天正好是我值班,上班途中正好遇到了一個過去的同事。小夥子大學畢業後來我們公司工作,兩年前跳蹧到市內一家規模較大的民企。正好路上遇到,雖是非常時期,但還是聊了一會。

他跟我講了他的遭遇,應該與你提出的問題非常相似。去年底,他所在的公司因為效益不好,決定對企業的行政人員降薪。被降薪的人員雖然心存不滿,但在人屋簷下,不得不低頭,也就忍了。可是小夥子年輕氣盛,直接提出了辭職。本來想年後再去找一份工作,沒有想到遇上了這場疫情。現在是沒有了工資收入,天天在家乾著急也沒辦法。

客觀看待企業降薪。

記得過去有一個比喻,形象地把企業與員工的關係比喻成“鍋”和“碗”的關係,意思是鍋裡有,碗裡才會有。就是說企業效益增加了,員工的收入才會有增加。

這次疫情對企業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很多企業至今沒有復工。即使將來複工了,也會面臨著缺資金、缺原材料、缺產品市場等問題。企業要想在短時間內擺脫困境、恢復正常發展,估計具有一定的難度,也需要一個過程。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宣佈降薪,我認為對企業的這一行為可以理解。

企業面臨困境,需要員工同舟共濟。

任何企業的發展,都是波浪式的。有順境,也有逆境。

企業在發展順風順水的時候,增長快效益好,員工收入有提高,這種情況下員工自然高興。但當企業出現了困難,生產經營停滯,經濟效益滑坡的時候,提出給員工降薪,大多數員工都會很難接受和理解。這實際上就是常見的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企業和員工是相互依存的命運共同體,在企業出現困難的時候,員工應該多理解企業和老闆的難處,積極為企業的發展出力,與企業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是接受還是直接走人?還是要取決於自身的態度和實力。

面對降薪,是接受還是直接走人?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分析:

1、你願不願意與企業共渡難關?如果願意就接受,反之則走人。

一般來說,在以下幾種情況下,都是會選擇接受降薪而留下來繼續工作,與企業共渡難關。

  • 在企業已經工作多年,有了較深的感情;
  • 感到這個企業工作的環境很好,對自己的現狀也比較滿意;
  • 認為企業雖然目前遇到了困難,但發展前景看好;
  • 自己覺得有個工作不容易,現在重新擇業也很難,不想再折騰;
  • 自身條件一般,估計離開了也不會找到象現在的工作。

以上的這幾種情況,應該都是會留下來繼續工作。

2、如果自身不具備一定的實力,選擇走人易,再想就業難。

可以預見,今年的疫情,必然會給就業帶來較大的影響。

許多業內人士預測,復工後仍然會有一部分企業開工不足。

企業開工不足,必然會減少用工需求,客觀上使求職增加了難度。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如果不是屬於緊缺的專業人才,或者高技能的專業人員,或者熟練工人,估計會面臨擇業的困難。

總結:面對企業降薪,到底應該如何選擇,建議還是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冷靜分析利弊得失,慎重地做出選擇。


星雨如風


很不幸,我們公司就選擇了降薪!

我們的大的方向是

1、市場人員降薪4成,後勤和技術人員降薪5成,但絕不辭退員工,雖然固定工資有違政策和人性,所以,我們做了補充方案,那就是公司迅速敲定疫情階段可以做的業務,並已經基本確定,並形成獎金方案。

2、宣佈全員遠程辦公,同時工作時間調整為上午10點到下午4點,另外各部門安排1人在公司值班,確保有事情能有人;

總的目標是養活自己,待疫情一過,迅速發力市場。

公司降薪也是無奈之舉

降薪,絕對是不得已的舉措,吃老本活不了幾個月;

我們知道,無論降薪是否順利,對公司和員工雙方都是不利的;就像身上有了傷口,傷口好了,也有傷疤;

降薪,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是非常受打擊的,最終影響的是公司的短期的業務開展和公司長期的品牌形象;對員工的生活影響是最直接的。

但是如果不降薪,可以預見,公司近兩個月就只能吃老本,這個是公司不願意看到的;

現在能夠做的就是希望員工能力理解公司的想法,大家同舟共濟,共渡難關。

公司的主管人員,沒有表示異議,全票支持

各部門主管,作為參與本次舉措的決策人,在接受到此命令,無論心理想的是什麼,都無條件執行,因為我們不僅僅是要出方案,還要去執行方案。

我本人作為管理人員,我很清晰的知道公司的狀況是什麼,也非常清晰地知道自己的生活和家庭將會面臨什麼,家人因為疫情降薪不得不降低生活開支的畫面很自然地不斷地出現在眼前,想著因為疫情自己的待遇不能夠滿足家人的開銷,心情無比激動;

可是,工作仍舊得繼續,做方案,與各級主管溝通,與員工溝通公司的情況,並聽取員工的想法和意見。

因為公司的態度一直是非常透明公開的,並且在這個過程中,也不斷聽取了員工的建議,總體效果還是可以的。

公司的員工,剛開始是無法接受的,溝通後表示理解

對於損害自己利益的事情,沒有人會第一時間就表示理解的,更不要說同意,這個是人之常情;

當主管人員先口頭通知員工的時候,員工就在工作群發起了“抗議”,希望不要降薪;隨後是希望降薪幅度小些,然後是部門主管甚至提出了對自己部門減員,保留在職員工的薪資不變或者小幅度調薪,等等等;

緊接著,公司的人力資源部與員工進行了集中和一對一的溝通,這個溝通並不是強迫員工必須理解和支持,而是聽取員工的想法和意見。友好的溝通,讓員工更加了解了公司的情況,也提出來很多自己的意見。

最後,全員通過

通過溝通,公司決策層採取了一部分員工的建議,比如,公司疫情期間推行的項目的進項全部採取獎金制,盈利部分公司不留取一分錢,全部給到參與項目的員工。

就這樣,公司最終也達成了降薪的目的,員工也在疫情階段保證不失業,並且有收入保證,同時,公司也能在這個階段保存了自己的能力,以便在疫情過後第一時間搏擊市場。

【總結】

人的一輩子,哪能不經歷什麼風險,企業也是一樣的。疫情給了我們很大的打擊,但是也讓我們更團結。

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寬容,這個社會將會更美好!


稚始梔終


昨天,公司發了1月份的工資,工資到賬時我就看傻眼了。為啥比年前工資還少了30%,一開始以為是我表現不好所有給我降薪了。後來一問,所有人都是如此。

原因都可想而知,受疫情影響,公司延遲復工,損失巨大。目前雖已復工,但政府要求對所有外省人員都需要單獨隔離14天后才能開始上班,而公司的省外員工多達35%,這樣一來,公司損失更難挽回。

隔離14天加上春節假期,相當於1個月沒上班,但工資仍然需要發,對於我們接近2萬人的公司而言,僅工資都是一筆不小的資金。所以若不裁員就必須降薪。

那麼,面對疫情過後的降薪,大家的態度是怎樣的?

80%的同事:降薪是公司的無奈之舉,想讓公司活下去就必須採取的方式,我接受該方式。

這也是大多數人的選擇。在該情況下,未採取裁員措施就已經不錯了,若此時自己選擇離職,則面臨更大經濟壓力:

跳槽:競爭更大。此時跳槽的競爭者不僅僅是其他找工作的人,還有已在該公司的人,因為很多公司會選擇裁員,那麼公司還會拿你和公司的人對比,擇優錄取。

面試期長且無經濟來源。有很多人在年前就已決定年後重新找工作,而經過這波疫情之後,需要找工作的人更多,那麼你面臨的面試期則更長。在漫長的等待中,你需要付房租、房貸等等。

綜上,80%以上的同事認為此時離職非明智之舉。

20%的同事:累死累活一整年,工資不漲反降了,當然得走。

該類同事覺得在過去的一年付出很多努力,卻未得到相應的結果,所以選擇離職。並且,在他們看來,還有如下原因:

1.若不加薪,導致員工離職,企業損失更大。

目前的崗位可以說是一個蘿蔔一個坑,但有人離職,則需要企業花費更多精力與金錢來招聘,這樣的損失則會更大。因此這種報復式心理離職。

2.工資突然降低,心理落差大

以往只會漲薪,就算再差也不過不漲薪而已,但這次還降了30%,實在受不了。按按降薪後的工資,每個月房貸都不夠還,基本生活都已得不到保障。

而我,選擇的是繼續在公司。不是公司沒良心,而是公司想要活下去,就必須採取一定措施,也相信疫情過去後,公司會給我們一個滿意的結果。


Judy讀書


降薪,是降20%,降60%,還是降100%呢?

疫情影響下,很多公司由於生意癱瘓,造成資金緊張難以運轉。

選擇降薪的目的在於:節約用人成本,讓員工與企業共同承擔風險

對於企業宣佈降薪,是否該立刻走人?建議大家好好思考以下問題,再做考量。

1、降薪,是長期降薪嗎?如果不是,離職就能解決問題嗎?

這一次的疫情,對很多行業都造成影響。中小企業面臨著生存環境的困難和壓力。

說白了,企業降薪是為了管控公司運營成本,為後續發展節省空間。

降薪選擇離職,你要觀察企業降薪是否一直存在。

  • 如果說企業降薪是長此以往都降薪,而降薪對你的生活造成影響,與你的工作價值不對等,再三考慮後你選擇離職,這或許情有可原。
  • 如果只是這一個月降薪,從長遠發展考慮,離職是否能改變現狀?是否其他公司不會降薪?

2、降薪,與你的職業發展是否衝突?是否意味著你將失去升職加薪的機遇?

作為企業員工,千萬不要單純的看表面問題,透過現象看本質才最重要。

你要思考下:

企業選擇降薪的原因是因為疫情影響入不敷出,運營成本增加還是因為你的個人能力問題降薪。

  • 如果是疫情影響降薪,說明全體員工都要付出代價,並不單單是你一個人。這種情況,建議不要輕易離職。因為其他公司,可能也是一樣的情況。
  • 如果是個人能力被降薪,那對於你今後職業生涯發展肯定會有影響。這種情況,建議你離開。因為降薪,代表著企業對你能力的不認可。

3、離職是否能改變降薪現狀?

如果對於企業降薪行為,你非常不認可、不贊同。

這時候你要思考下:離職是不是就能改變降薪現狀?離職是不是就一定能保持現有薪資的穩定?

如果這些問題,你自己都是未知數,建議慎重理智的選擇。

離職原因千萬種,但意氣用事的離職卻是不可取的。

就算要離職,也要做到騎驢找馬,不要裸辭。因為裸辭的代價,普通人真的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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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哥職場說


分享一個疫情下降薪的真實案例:

上海某教育公司員工在網上爆料:2月12日被領導微信通知:1月工資降50%,2月份開始直到六月份降65%。不同意方案的可以離職,1月工資正常發。

該教育公司的老闆表示:本來夠活2年的賬上3.2億現金,如果沒收入只夠6個月,下決心做壞人,全員3.5折工資5個月,最核心高管零工資,一月統一半折,等下輪融資後補齊,或者換成公司股份,這樣我們現金流仍舊可以不融資活兩年。

員工投訴的信息最近在各大社交網絡引起熱議,有在罵老闆冷血的,有在說公司做法合情合理的。

江少覺得: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因為這次疫情,很多企業沒法開業,員工沒法上班。教培行業也受到了很大沖擊,很多公司都是在利用免費線上課,賠本賺吆喝。但是全員降薪的做法具體到個人,還是一件壓力很大的事情,比如有些人的收入剛好夠房貸車貸,如果強行降薪,肯定會影響很多人的正常生活。

公司全員降薪其實就是裁員的軟性手段:

這兩年經濟不景氣,很多公司本身經營困難,再加上遇到這次疫情,更是雪上加霜。加上國家號召企業不裁員,但是企業為了活下去,往往會採取全員降薪的手段。

站在老闆的視角,這無可厚非。只要能讓公司繼續活下去,他們就必須這麼做。

站在員工的視角,降薪會讓自己的收入大打折扣,這時候你只有兩種選擇,接受or離職。其實公司降薪對能力強的人影響比較少,他們在人才市場上很搶手,即使離開公司也能迅速找到不錯的工作。而對於納西額能力比較一般的,離開了公司很難找到工作的人來說,接受降薪,並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是最好的應對方法。


對我來說:

如果公司待員工不錯,自己也看好公司的發展,會選擇留在公司一起渡過難關。

如果公司老闆是為了裁員而降薪,自己也不看好公司發展,還是趁早走人為妙。


我是江少,90後職場問答達人,專注個人成長、職場高價值乾貨。歡迎點贊關注留言,一起在這個功利的世界做個有錢人。

江少


作為員工,在還沒找到更好的工作之前,我不會直接選擇走人的。企業宣佈降薪,說明企業的經營也困難了。需要縮減開支。


疫情之下,很多行業都受到影響。如果盲目地走人,有可能要承擔更多的損失。被降薪當然非常不好受,但是直接走人有 可能面臨著之後一個月都沒有收入,這個也是損失非常慘重的。


受到疫情的影響,今年所謂的金三銀四的招聘季節,可能沒有往年那樣,需求那麼大。各行各業都在想辦法裁員,縮減開支。招聘的需求也自然減少了很多。


先別裸辭,先看看工作機會在哪裡

正確地評估自己,如果直接裸辭,自己還有哪些優勢。或者自己的存款可以維持多久不工作,或者同行業有沒可以直接推薦。

總的來說,還是小心謹慎,難的企業不止一家,整體的經濟形勢都不好。而且去哪裡都會遇到阻礙。


小媛筆記


復工後,如果企業宣佈降薪是接受,還是走人?如果直接從表面也是出發去回答會過於籠統,回答不清楚,我們要拆解之後再做回答,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首先,我們要搞清楚企業宣佈降薪針對的是哪些人,以及他降薪的原因是什麼?

一、疫情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的經濟狀況,企業做的臨時薪資調整

對於這次疫情,眾所周知,對於不同行業的企業的經濟狀況都帶去了不同程度的影響,資金雄厚的企業影響較小,資金比較微薄的企業可能沒有度過這個難關,已經關門歇業了。

所以能堅持到疫情過後正常復工的企業都是有一些家底的,經過了如此難關之後,企業仍然能夠正常復,只宣佈了降薪而不是裁員,這對於員工來說應該算是一件幸事,因為很多企業很多人因為此次的疫情已經發展不下去了,企業關門員工職位不保。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如果宣佈降薪,我相信出發點一定是為了讓企業先存活下來,讓員工先有一份工作作為保障,然後等到經濟回升之後,恢復正常薪資。

二、企業宣佈局部降薪、變相裁員

降薪裁員其實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花樣,如果單位宣佈降薪是為了讓某些員工不能接受而自行離職,這個時候大家都知道企業是為了讓員工自行離職,然後節約經濟補償的費用,如果是這種情況,作為員工的一定不能往坑裡跳,這個時候如果離職就相當於中了單位的小伎倆。

搞清楚企業降薪的原因原因和目的之後,我們也不能立即做出判斷是否辭職,因為現在辭之後面臨的仍然是需要找工作,那麼我們就需要考慮到外界的環境對自身的求職有什麼影響,以及需要考慮的因素。

我們以上說到疫情對於很多行業都帶去了不同程度的影響,如果目前所在的企業採取了降薪的措施,那我們也應該考慮到外界的企業是否也有如此舉措,並且還要考慮到此刻求職的難易程度。雖然說每年找工作都是金三銀四,金九銀十,但今年的三月肯定是最特殊的一個求職季,就是肯定會面臨一些坎坷。

如果說企業降薪的原因和目的以及外界的環境我們都搞清楚了,這個時候就可以痛下決心做決定了:

如果企業是因為上述原因一普遍降薪為了先讓企業渡過這個難關,如果願意理解企業的不易,並且以前工作比較順利,那麼可以放手一搏先堅持一段時間,如果在企業經濟情況好轉之後,員工薪資待遇仍然不見回升,這個時候可以考慮到在離開,如果企業經濟狀況好轉之後薪資待遇恢復正常,也不會因做錯了一個決定而後悔。

如果企業是因為上述原因二變相裁員,採取降薪措施,這個時候往往是很有指向性的,平時自己的工作做得怎麼樣,領導是否滿意,大家心中都是有一杆秤的,因此,這個時候工作優秀的同事肯定是不會感到危機的,相反是那些混日子的同事應該考慮一下自己的處境,以及自己的未來如何發展。如果覺得領導指向自己,我認為這個時候可以自行離職,剛好利用疫情未復工這段時間好好規劃一下自己的未來,如何發展的更好,而不是持續的混日子,持續的混日子或許在當下可以勉強的撐過一段時間,但是長遠來看絕對是危機四伏,等到上了年紀之後效果就會更加顯著。最好不要有離職的想法等著單位主動辭退你,雖然這種做法我們都知道可以拿到一筆經濟補償金,但是長遠的來看,並沒有什麼實用性的幫助,只能度過一時的難關。

綜上所述,在企業宣佈了降薪之後,我們冷靜應該考慮清楚企業降薪的“面積”、降薪的原因和目的,再考慮清楚外界環境的現狀,最後考慮自己的發展和規劃,考慮這一系列相關聯的問題之後再作出決定,就會顯得更加慎重,俺不是一聽到降薪就立刻辭職,這樣既有風險也是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一種表現。


感謝閱讀@筆記簿杏豆:企業培訓師,勞動糾紛諮詢師,社保專家,專注職場乾貨、社保問題分享,歡迎點贊與評論,關注向我提問!


筆記簿杏豆


事實上,企業是不可以單方面宣佈降薪的,這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企業在沒有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降薪,勞動者可以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要求認定用人單位單方面的變更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所以,即使是因為疫情原因,復工後企業要求員工降薪,員工也是可以不接受的。

在現實中,情況可能分成兩種。

一種是員工本身是管理層,對企業有強烈的感情,但是企業確實因為疫情收到重創,員工願意用降薪的方式來幫企業渡過難關。

比如說前幾天新潮傳媒在復工之後進行裁員,裁掉500名員工,高管集體降薪20%。這裡面的高管能說百分之百都是自願降薪嗎?很難說吧。

只不過是在企業裡有了一定地位,通常是地位越高,與企業的命運捆綁得就越近,越不願意為了10%-20%的降薪就離開公司,或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吧。

現實有現實的難處,標準的解決方案不一定適用於這些高管。如果他們還希望自己的職業生涯不受到更大影響的話。

所以不管是心甘情願也好,還是“被動”地心甘情願也好,有一部分人為了穩定,為了更好地發展,忍一時之痛,不過是為了爭取將來更大的回報罷了。

還有一種情況是不願意接受降薪的,他們除了“走人”這個方式之外,還可以選擇倔強地留下。

如果企業宣佈降薪,自己接受不了,那怎麼走?自己提出辭職嗎?那也太便宜企業了。要是大家都這麼做的話,企業豈不是不用裁員給補償金了,乾脆先跟員工提出降薪好了,不能接受的就自己離職,補償金都省了。

事實上,如果員工不接受降薪,是可以向勞動糾紛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的,這種仲裁,只要你能拿得出有效證據,比如說工資條,當然,前提是你沒有在公司要求降薪的說明上簽字——簽字同意的話,基本就代表企業與你協商一致了——基本上你是可以勝訴的,企業的降薪就會被視為無效。

無論是哪種選擇,都需要自己深思熟慮。

如果企業值得你同意降薪去守護,如果一時經濟形勢不好不太容易找到工作,那不如先稍稍委屈自己一段時間。如果你認為企業這樣做太不近人情,自己沒辦法接受,那也可以直接對企業表達你不接受降薪的做法,要求企業保持原來的薪酬,否則就會向仲裁委提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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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綠皮書


我會選擇暫時接受,不會直接走人。事情總有兩面性,現在的困難不僅在普通勞動者身上存在,很多企業也面臨著很艱難的處境,所以設身處地的想一下,暫時的降薪還是可以接受的。

第一,企業面臨的損失非常大,降薪也是迫不得已。

受到疫情的影響,已經有很多企業面臨倒閉的風險,也有很多企業在艱苦支撐。以北京為例,就有K歌之王、西貝莜麵等餐飲服務行業的企業非常艱難。

其他運營成本相對較小的企業,雖然可以支撐,但是如果疫情不能迅速控制,壓力依然呈現增大的趨勢,在這種情況下,即使能夠復工,企業承擔的風險和壓力也不會減小多少,面對這樣的困境,相信很多企業做出降薪的決定,也是迫不得已的行為。

第二,此時辭職未必能夠帶來更好的結果。

疫情發展到現在這種情況,全國各個企業都面臨著困境。此時,因為降薪而辭職,找工作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兒。四處應聘會讓自己接觸人員的範圍增大,也就增加了感染病毒的風險,安全保障降了好幾個等級,對自己的健康和防控疫情的要求都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

而現在更多的企業對招新人存在一定的顧慮,所以入職之後肯定會面對病毒篩查甚至隔離等平時不會遇到的情況,為求職者帶來很多的不便,所以還要慎重考慮。

第三,企業降薪可能是暫時的,產能和效益恢復之後,工資逆勢上揚也未可知。

面臨困難的時候,降薪可能是暫時的權宜之計。待全面復工,訂單也許會加倍,那時候就會迎來一個經濟效益的高潮,會缺少大量的人員,也會讓很多人脫穎而出。也許會迎來一個職業發展的新機會。所以,在這種困難時期,能夠減少一點兒薪水,保證工作順利的進行下去,是可以接受的。

結語:困難時期,更是考驗企業承擔風險和持續發展能力的時候,也是考慮從業者對企業忠誠度和職業前景判斷力的時候。所以,應該慎重選擇,直接走人不可取。職場如江湖,且行且珍惜!武漢加油!中國加油!戰“疫”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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