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恢复我市部分公共交通运力,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省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决策部署,为助力我市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秩序恢复,尽可能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影响,我市定于2020年2月18日 赶恢复部分公共交通运力,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巡游出租车恢复正常运营。

二、城区公交恢复以下线路运营:

(一)1路公交车(起讫点:山水绿洲至鱼鳞洲);

(二)3路公交车(赶讫点:北黎至鱼鳞洲);

(三)5路公交车(起讫点:高铁站至新港);

(四)15路公交车(起讫点:高铁站至港南生活区);

(五)18路公交车(起讫点:高铁站至鱼鳞洲);

(六)19路公交车(起讫点:高铁站至海东方);

三、城乡公交恢复八所至板桥镇、东河镇、江边乡 爱农场、红泉农场、公爱村、英显村、玉雄村、红草 村等线路的运营。

四、为解决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院校等单位 和农民工团体、学生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群体在省内的“点 对点”出行运输需求,开通省内包车客运业务,我市亩 海汽集团东方公司提供服务。

五、全面放开货运运输,市内各卡点值班人员,对过往货运车辆开展排查工作时,驾驶员经测量体溫无异 常者,一律放行,不得劝返。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乘客需佩戴口罩出行,否则司乘人员将拒绝其乘车;

(二.)乘客需配合司乘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工作,体温 异常者,禁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交通运输企业及司机,需做好站场、交通工具的日常消毒工作,阻断疫情潜在传播途径。

特此通告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7日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恢复我市部分公共交通运力,有关事宜的通告


东方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恢复我市部分公共交通运力,有关事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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