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順海律師介紹最高法、檢、公安部、司法部疫情防控犯罪的新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廳(局)、司法廳(局),解放軍軍事法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為貫徹落實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分別報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

2020年2月6日


曹順海律師介紹最高法、檢、公安部、司法部疫情防控犯罪的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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