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家上市公司重組項目今日上會 新證券法助企業通過併購重組提質

本報見習記者 吳曉璐

2月18日,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將召開節後第一次、今年以來第四次會議,審核一汽轎車和博雅生物兩家企業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申請。

近日,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後,由於現場盡職調查、審計評估比較困難,所以部分併購重組項目受到了一定的影響。證監會作出了針對性的安排,放寬了併購重組業務相關時限,且正常推進併購重組許可和受理工作。

“可以看出在特殊時期,證監會等監管機構加大對上市公司發展的支持力度。上市公司應該根據自身情況,把握當前有利時機,適當加大併購重組的力度,通過併購盈利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資產,提高自身公司質量,促進企業資源整合和轉型升級。”中山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證券日報》記者據證監會網站統計,在春節前,年內併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召開了3次會議,5家公司上會,僅1家未通過。另外,據同花順iFinD數據統計,截至2月17日,以首次公告日計算,年內164家上市公司共發佈了176份併購重組計劃,其中國有企業併購重組計劃佔比26.14%,民營企業佔比超過七成。

“對上市公司來說,併購重組最重要的意義在於獲得協同效應,包括但不限於經營協同、財務協同和管理協同,且併購重組通過收購目標企業的核心資源,能短時間內獲得外延式增長效應。此外,不同類型的併購重組給企業帶來的意義也不同。橫向併購追求規模經濟和增加市場實力,縱向併購追求在產業鏈中的控制能力,混合併購更重視多元化經營以分散風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據瞭解,2月18日上會的一汽轎車和博雅生物兩項併購重組項目,審核速度都非常快。業內人士認為,這體現了在目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監管層對併購重組項目的支持力度加大,上市公司更應該利用好併購重組,降低疫情衝擊的影響,加快恢復生產經營。

盤和林表示,此次疫情使部分生產經營範圍較單一企業的復工復產難度更大,只要原材料採購、中間品加工和產成品銷售中任何一個環節受阻,對企業來講都是致命的打擊。這也啟示上市公司(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應當充分利用併購重組的協同優勢,基於自身的企業特點和戰略佈局,收購同行業上下游的優質標的資產,加快產業整合,形成從原材料採購、中間品加工到產成品銷售的一體化運營體系。

去年10月份,證監會發布重組新規,對上市公司併購重組業務在多個方面給予放鬆。

“為了推進落實深化併購重組市場化改革要求,證監會近幾年密集修訂併購重組相關規則,包括簡化預案披露要求、‘小額快速’審核機制、審核分道制、拓寬募集資金用途、創業板併購重組新規、取消‘淨利潤’指標等一系列新舉措。”李湛表示,這意味著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監管政策逐步轉向寬鬆,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上市公司通過併購重組吸收優質資產,儘快做大做強,實現轉型升級。

此外,3月1日,新證券法也即將實施。新證券法通過完善上市公司收購制度,引導資源向更有利於實體經濟發展的方向流動。

“新證券法完善了上市公司併購重組的監管制度,如加強信息披露監管、明確禁止行為、規定要求收購期內條件不能縮水等。結合去年修訂的重組新規,預計優質的併購重組項目將受到鼓勵,而質量差的將被拒之門外。”此外,盤和林認為,新證券法強調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而併購重組恰好可以為上市公司引入外部優質資產,給上市公司帶來增質提效的效果。預計今年的併購重組將更加聚焦主業,通過加強產業資源整合快速做大做強、提高公司發展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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