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施工队做到一半,故意停下来要求加钱,怎么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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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种情况越来越多,作为总包方一定要提前防范这种风险,主要在合同订立期间,过程中监控专款专用,防止包工头抽逃资金。一般出现这种情况,总包方资金充足可以把工人结清了清场,及时换劳务队。资金不足,我建议协商为主,各退一步。说到底协商不好怎么办?可以这样做,跨过包工头,直接来跟工人对接。发通知限时,让该劳务队所有人员来约谈,记录好他们领了多少钱,做了多少事,安抚他们继续做下去,之前的协议继续有效,总包方安排人来接手。大致思路是这样,执行起来需要更多技巧手段,打字好累,想听的关注➕微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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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巴不得你接手工人,机械和设备。停工就三种情况:1:钱不能及时拿到,甲方拖欠。2:亏损严重。工程施工难度大,甲方管理太狠,低价中标,已经出现结算款了不了工人工资和机械设备。差额接近乙方或大于保证金了。3:甲方乙方其他重大矛盾,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如果是第1种,钱到位就好。第2种就复杂了,解决方法:1:别强势,安抚好乙方中层人员,争取解决时间。防止突发事件。2查找乙方亏损原因,切身体会一下乙方难处。最终还是要出钱补偿亏损的,补多少才合适?是一个博弈过程。3:亏损原因是不是真排除了,这个劳务队能不能继续用,还是退场。这一般是大领导决定的。和一般人无关。

说坚持不补的,按合同和法律。让乙方亏损的就是没干过工程,纯理想主义者。1:几十上百的各种人员在你工地不干活,随时可能爆发突发事件,你是领导和政府,试试看?

2:既然是劳务分包,甲方和乙方风险共担,法律上你也跑不掉。(业主方,同样)

3;现在的劳务有限公司,正式员工一般也就一二三十人。工地干活的都是农民工,机械大多租的,自有机械多数驾驶员也股份的。你不出钱试试?

4;老板都逼着停工,你以为他还想着赚钱?人家是止损。还搭着信誉损失,被拉黑。这几年做工程真不容易。其实甲方乙方都是施工方,处境都一样。(甲方直接是业主方管工地现场的,很少吧。),能和业主方直接做乙方的,都是大佬。合同签的有亏有赚,亏损承受能力也强。大部分都还是国企,真正的老板都是党,我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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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合同如何规定的,一般纯劳务没有理由在短期内提出要加钱,如果说是连工带料,材料上的差价,可以协商材料补差价。如果说真的是纯劳务,要求进行加钱,我的建议:

一、一起协商,如果说是长期合作的,应该不会干这样的事情,就是那种第一次合作,包工头运营不是很精明的,导致劳务费用亏损,或者是前期低价进场,后期开始要高价,闹事,这个可以找介绍人一起协商,按合同规定执行,这个一定要打压下去,不然,这将是项目的一颗定时炸弹,时不时给你闹一下。

二、不用协商,清退出场,上报公司,把该队伍拉入企业黑名单,遇见这样的队伍,项目经理一般都是快刀斩乱麻,不可能因为一支队伍,导致整个工程不顺利,算好工程量,项目上有钱的直接结算,没钱的借钱也要清退,留下来没有什么好的结果!

项目上和施工队合作的时候,合同要签,资质要审查,最好问一问以前干过什么工程!

当然经常合作的,不会说中途涨价,他也要考虑自己以后的生存


工地上的琐事


这种事情我以前的工资上遇到过不止一次,现在的总承包公司对于这类问题起码都应该有风险管理意识,从工程组织管理合同经营管理等等方面先要做到位。

现在的建筑市场无论是总包方面还是专业劳分包方面可以说都有很大的压力,先不说开发商这一边压低市场低价发标。就现在有很多专业劳务分包队为了能承揽到一定的市场份额也是一再的压低自己的标底,哪怕是明明赔钱他们也敢接活。工程干到一半后鼓动工人来进行维权来要协方总包方让步!而总包方面对政府有关方面的压力及社会舆论影响,也不得不进行让步。

总包方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准确明了各项条款,务必经过有关方面的备案与公正。再迫不得已走司法途径时,做到有理有据来维护自己最大的权益。

分包劳务老板要挟工人停工,我认为总包方在与分包方老板谈判时也可把工人代表请来列席,让工人们详细的了解到责任究竟是在哪一方为自己争取最大的主动权。打桶妥协的情况下,我认为总包方可以暂时接管劳务队伍与工人们继续协商施工把工人们该得的工程款委托第三方律师或者是托管机构按时足额的发放给工人们。再与分包老板走司法途径来解决问题。总包方也可以单方原因违约为由可以聘请另外一家劳务分包继续施工,但务必要接管愿意继续在工地上工作的前家劳务的工人。

坚之总包方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据,对于分包方该支付的工程款一定要足额支付,尤其是对工人的工资绝对不能拖欠,这样才能化被动为主动。


用户夏天的风


发包人岂能让承包人要挟[捂脸]建设工程是承揽合同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以质量合格为前提后给付价款的合作模式……也就是说你掐着钱,他活干合格了不存在质量问题才付款~~他私自停工或单方撤场不但无需提早付款,你还可以要求索赔!!何愁只有呀


王一清律师


从合同控制开始杜绝。每笔进度款拨付必须先呈报民工工资发放签字表,避免卷款逃跑。大型工程应避免一个乙方包圆,分而治之。小型工程必须让自有工人插入分包队伍。对于分班人员组成,尽量控制不要让分包来自同一地区,更不要让本地人比重过大。另外,河南人慎用。甲方管理者务必要在项目开启阶段与当地黑白两道有一定的接触,但要保持适当距离。


工程文库


必须依法办事,以合同为依据,以国家法律为准绳。首先,以商量,协调为主,交两方的法务部去对接。弄清楚究竟是什么原因?该怎么去解决?如果协调没结果,那么,该上报就上报,该走法律程序就走法律程序。

任何商业来往,不管什么关系,什么内容,都必须建立在商业契约,合同的基础上,并受国家相关法律制约。在签合同时,建议采用国家制订的标准文本,并交由法务部把关。如果公司没有设立法务部的,必须聘请长年固定律师。合同里面涉及的,比如单价,各种规费,工程总包价格等等,有时也会受到多种因素变化,造成施工造价的增加。当出现这些问题时,最好是双方协调解决,不要把问题疆化。关系紧张了,事情就非常难办了。


西岭过客


为什么会停下来呢?这其中必定甲、乙双方都有责任。这就涉及谁该承担主责,口说无凭,证据为准。这时当初所订立的合同只能作为基础原件了。但是,这时候甲方要权衡轻重缓急了。在能承担工期延缓,丙方能进场施工的情况下,所需支出的工程款比乙方上浮后相差不大,那就快刀斩乱麻,将乙方扫地出门。不为别的,因为他们的诚信出问题了,这个比较可怕!如果是甲方自己的原因造成停工,那就协商。该上浮的痛快给人家。必竟人家停下来,也会受内伤的。管理人员、工人停工的所需工资,机械租赁、自带机械、施工器具的折旧损耗等,算下来的开销也不小。所以,乙方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停下来。


聚龙轩1


这种合同一般不是和项目部直接签的,中间有层层扒皮的,约定的期限不付款,下面利润微薄,根本支撑不起来,我觉得停工是对的,可以有效防止劳务公司抽逃工程款,扣押人工工资,如果和项目部直接签的合同,一般不会出现这些情况,合同肯定会约定工程款及时不及时也不得停工的甚至赔偿的,二呢直接签的合同关系都非同一般,关系不行足以说明这个工程有许多不省心的地方,好工程基本都是熟人关系户,所以这种情况下直接给劳务公司施压,这种铁公鸡一毛不拔的劳务公司只会让项目部下面管理人员难受……但是最终是拿钱解决,欠人家的工程款该付款的费用付了吧。这种劳务公司你处理了得罪领导,不处理现场没法子运作……别想着随意清退,那都是键盘侠出的馊主意……


痴儿胡语


欠款的永远开发商合同协议在他们眼里就是废纸一样合同上写工期到那一步给总包多少钱他没钱就不给你怎么办没办法指有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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