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无接触”远程庭审

中国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无接触”远程庭审

这是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员在宣读判决书。

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18日电(记者张云龙、刘懿德)法庭上,1名审判员、1名书记员在场。10点30分,随着一声法槌敲响,审判员王立嵩宣布:“现在开庭!”

17日,在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一起刑事案件开庭。审判员、书记员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分屏显示着法官、公诉人、被告人的画面。

因被告人杨超认罪认罚,这次庭审适用了速裁程序,依法由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在中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这次庭审通过视频系统进行了一次“无接触”远程庭审。

屏幕中,公诉人正在检察院的办公室参加庭审。在被羁押场所,被告人杨超身后站着2名警察,通过视频系统接受审判。

中国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无接触”远程庭审

这是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的电脑前,正分屏显示远程参加庭审的公诉人、被告人画面。

几天前,杨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工作,辱骂、伤害一名执法人员,导致有关公务无法正常执行。警方依法将他刑事拘留后,检方指控他涉嫌妨害公务罪。

庭审中,经核实身份、询问是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认罪认罚、最后陈述等一系列诉讼程序,审判员王立嵩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杨超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宣判后,杨超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中国部分法院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无接触”远程庭审

这是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庭审现场。

同日上午,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场同样通过视频系统进行的庭审活动也在进行。被告人王帅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避免人群聚集,不少法院开始通过互联网开展工作。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王旭军说,从2019年3月开始,他们就开展网上立案、网上送达、远程开庭、远程调解等一系列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应用力度,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安全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中国法院广泛应用信息化成果,审判执行工作正步入“智能时代”。

2017年8月18日,中国设立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其最大特点是,案件从当事人起诉到最后宣判,全部通过网络在线进行。

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2019年3月,中国12个省(区市)开展了“移动微法院”试点,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电子诉讼平台,将部分诉讼环节迁移到手机移动端办理。

截至2019年10月31日,“移动微法院”实名注册用户达116万人,注册律师7.32万人,在线开展诉讼活动达314万件。(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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