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上海首例毆打防疫志願者被告獲刑1年6個月

上海市首例毆打防疫志願者入刑案件18日在上海閔行法院開庭審理。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凌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判了!上海首例毆打防疫志願者被告獲刑1年6個月

據悉,2020年1月31日15時30分許,志願者許某在上海市閔行區一小區門口開展疫情聯防工作期間,訪客毛某欲駕車進入小區。因此舉違反社區疫情防控規定,許某向毛某解釋相關規定,要求予以配合。毛某隨即打電話通知小區住戶凌某及其妻子吳某到場。

被告人凌某及吳某到場後,對許某肆意糾纏、辱罵、推搡,同時拒不聽從小區保安及其他圍觀人員勸阻,趁被害人許某不備將其摔倒在地並騎坐其身上實施毆打。事後鑑定許某全身多處軟組織傷、腰5椎體壓縮性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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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人認為,被告人雖有自首情節等,但在目前疫情防控非常時期,維護良好的疫情防控秩序是維持社會管理秩序的首要內容,凌某肆意破壞疫情防控秩序的行為是對社會管理秩序的最嚴重破壞,應從重處罰。

法庭當庭宣判,對被告人凌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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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防疫要求,避免聚集性感染,該次庭審通過網絡視頻實現遠程“雲審判”。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委託代理人參加庭審。

(新華社 記者蘭天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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