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中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开平市首宗涉疫情防控案件今日审判!

2020年2月3日至6日,犯罪嫌疑人邓某某(女,17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而口罩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利用民众急需购买口罩的心理,在朋友圈、微信群散布出售医用灭菌口罩的虚假信息骗取了6名被害人预付款,经核准共计46900元;另外,邓某某还以出售手机为由骗取了1200元。邓某某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还债、购物。

2月17日上午,该案开庭审理,庭审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开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经审理,开平市人民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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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平市人民检察院遵循双向保护原则,既注重维护社会利益,也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方面,该院依法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制度,为邓某某申请提供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到场陪同审讯,保障邓某某的诉讼权利。检察官围绕“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向邓某某的父母了解了其成长经历、监护教育等情况后,对邓某某深入开展训诫教育,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同时向其转达父母的关心,期间邓某某几度悔恨落泪。邓某某真诚悔过,自愿认罪认罚,在其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请求检察官向其父母转达退赃的愿望。

另一方面,检察官联合办案民警,积极沟通联系,促成邓某某家属向被害人退赔了全数损失。该案从案发到判决仅用了10天的时间,快办快结,有效维护抗疫期间社会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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