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却故意传染别人,被传染人可以索赔吗?

君8237


|我认为不可能有证椐说明他是故意,因为疫情之迅猛,大大超过能应对的医疗资源和认知能力,不能及时确诊收治,能确诊也应在收治之列,难以说明他是故意。我这是推论,只供参考!


湖北电机厂退休职工


疫情发生以来已经有1个多月了,我们一家人自大年初一开始″禁足"也有二十多天。看到题主的这个问题,我也想将自己的观点说出来。

前几天在我上班的附近,听到社区的一位负责人跟我说,他们咋晚排查到1位从湖北省悄悄跑回来的人,这人回来后就一直躲在租住房里,还是自己受不了了才打电话给120求救的。后来医护人员同社区的负责人与防疫中心的一起赶去,一量体温果然在发烧,于是赶紧将他送到了指定的隔离医院进行治疗。还有我居住的小区里,也有这么一户人家。据小区物业排查,他家是湖北人在我市买房居住。为了查清楚他们是否回过老家,物业同社区负责人去敲了几次门也无人答应,物业以为他家还未回来便走了。但是同楼的其他业主却发现他屋里有灯光,也有人走动。没办法,物业只好报警求助,后来还是派出所、防疫办、社区、物业四方联合、不停的劝说才将他家的门敲开。待将他家的门打开后,一家人都在屋里的。在防疫人员给他们量了体温以后,对他们进行了自我居家隔离的通知这事才算了啦。

通过这些事例,我觉得这些人做事确实有点考虑不周。换作是我,如果我确实在病源地待过、确实与疑似病人接触过,一听到政府的通知,我会立即与自己的妻子女儿以及亲属远离,自己报告请求医护人员对我进行相关的检查鉴定。试想一下,如果明知自己有可能染上了疑似病毒,不赶紧隔离、不赶紧就医,那首先害到的都是自己身边至亲的亲人啊!还有你早一天向社区或物业报告了自己的真实情况,早一天与亲人隔离、与别人隔离,既能及时的得到救治,同时也能多有一分早日治愈的可能。这是对国家有利、对他人负责、利人利已的明智选择,这也是为早日战胜疫情作贡献呀!?!至于有些人故意在电梯的按钮上抹口水、故意在车门把手上抺口水的行为,这是明知道自己被感染了还想传播给别人,这已经不是单纯的道德缺失问题,这是明显的犯罪行为、是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觉得国家出台的《传染病防治法》及《侵权责任法》上就有明确的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传染,给他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的,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可以还可以追究法律责任。所以,对于那些明知自己已经染上病毒却要四处恶意传播的人,当地法院应予支持,支持同区域的受感染者联名向这种人进行经济索赔。


龙行7372834


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除了要按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来处罚以外,根据《传染病防治法》、《侵权法》《物权法》,【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犯罪嫌疑人除了赔偿民事责任外,触犯刑律的要称担刑事责任。


爱国40335


明知道自己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却故意传染别人,被传染人可以索赔吗?

被传染人索赔,这个自然是没有问题。患有新型冠状病毒却故意传染他人,这属于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问题。

另外,对于这种故意传播病毒的人员,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其中一个罪名是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这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但国家已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定性为乙类传染病,所以不太符合这个罪名构成要件。不过,因这类人员故意传播将导致不确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存在隐患,故公安机关是以涉嫌微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侦查。


叶律师


如果有人明知自己感染的新冠病毒却不戴口罩,或者故意朝公共用品吐口水,故意出门去传染别人,导致别人感染,明显侵犯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被感染者当然有权索赔。

其一被感染者有权依据侵权责任法向传染者提起民事赔偿。侵权责任法规定他人侵犯了公民的身体健康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到这样的案例中,只要被感染者能够找到明确的传染对象,那么就可以提起民事赔偿。但这种案件的难点在于需要证明传播途径的必然性,也就是说被感染者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是被恶意传播者所传染。稍不留心,被感染者准备的证据就有可能不充分而导致败诉的后果。

其二恶意传播病毒者不仅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最近的新闻中看到一些人故意朝公用电梯按钮或者门把手吐口水,有的老太太把口水吐在物业提供用来按电梯按钮的纸巾上,再把纸巾塞回去。这些行为均有可能导致他人感染新冠病毒。一旦查实,首先应当依据刑法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他们进行刑事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确定的被感染者可以向其提起民事诉讼。

其三现在看起来这场疫情就像是一个照妖镜,各种魑魅魍魉无处遁形。有的人隐瞒行程,有的人拒不配合,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于这种恶意挑战社会秩序的人,一定要严惩。


律师独角兽



福如东海5121


当然可以索赔,这是你的权利。

这种心理变态的做法,已经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了。故意侵犯他人生命健康权,明显属于违法行为;传染多人,危害公共安全的,甚至涉嫌构成犯罪。


先分析一下这种行为的性质,

分两种情况来说:

1.故意传染特定的人。(比如:你跟他有仇,就是要传染给你,不想伤及无辜)

(1)违法性

这种行为的违法性在于:侵犯了你个人的权利,主要是《宪法》和《民法典(草案)》赋予每个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具体要看你感染后的治疗情况:没挂的话,就是侵犯了健康权;不幸挂了,就是侵犯了生命权。


(2)犯罪性

如果最终造成了严重身体伤害或者死亡,则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2.故意传染给不特定的人。(传染给谁无所谓,谁碰见谁倒霉,就是想拉个垫背的)

(1)违法性

这种行为除了侵犯了个人权利外,还危害了公共安全。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1款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①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②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犯罪性

根据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①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注意:最高可判死刑!!!)

再说一下索赔的法律依据,

1.《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第77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2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综上,

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故意传染他人,不仅侵犯了他人生命健康权,还危害了公共安全。这种人不仅要承担对他人的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还要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甚至死刑!

被传染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传播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因病死亡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未成年子女抚养费、老人赡养费等费用。



(注意:目前感染病毒肺炎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国家财政进行补助,不需要个人承担。)


最后,

在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共同抗击肺炎的严峻形势下,希望某些人不要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傻事!愿我们早日战胜疫情,春暖花开!



法律人落枫


应该可以。但是法律是讲证据的。被传染的人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比如传染源和你接触的时间地点。对方的身体条件和故意行为?等等,然后对方被确诊后。你的身体接触之前的壮况和在他对方确诊之后。你在隔离期之内被确诊感染了?就可以索赔。不过前提是,你们双方都还活着的情况下。无论任何一方如果没看好的话就不说了。所以索赔的事情太渺茫了。关键是注意安全。注意身体。都有一个健康身体才能享受美好的未来。


志在千里心想事成


最近,公安机关已经对此类事件,有了立案侦察先例。

看看这个病有多么凶险。全国那么多平时健康正常的一个人,仅仅发热咳嗽就丢了性命,甚至有一家数口得病无治,惨遭灭门的。把这么厉害的病故意传给别人,用心何其毒辣,与故意杀人没有区别!

所以,对恶意传播疾病者要予以严惩,要连打带罚。


榕儿和明儿


这样的问题很简单。明知自己己经被疫情感染,还想继续传染其他人。说明这种人身体病了,心里也病得很重,心里的扭曲,思想的偏激,品德,素质,责任,文化知识很差,是个灭绝人性人格,心里活动就是想自己被疫情感染,他也要传染给其他人,心里产生了恨意,来报复社会的心里轨迹。

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在知道自己被疫情感染时,立即去医院进行有效治疗,否则从轻度会转变为重症冠状肺炎病毒病人的,会很危险的,作好自我的防护,有一个正能量的心情,积极的配合当地政府疫情防护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