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否定別人喜歡的東西,這在別人看來是一種冒犯”你怎麼看?

時光瀲灩滴墨盛放1


很贊同這種觀點。常言道“人上一百人,各種各色”。在人潮人海中,芸芸眾生,因成長環境.性格.經歷等等的不同。我們成為了那個特立獨行的自己。我們有了不同的“三觀”,獨特的性格,各種各樣的喜惡。別人喜歡的,也許是你厭惡的。我們更以一顆包容的心,去接納形形色色的人及他們各種各樣的愛好。更不要去輕易否定別人的喜好,那是對別人極大的不尊重,甚至是冒犯!

我們不應以自己的標準去評判任何人的喜好是對是錯!更應用坦然平和的心去接納它!讓這個社會更加多元化,呈現出一道道不同的焰火!





宛城老張


這個東西只有親身經歷了才知道

我喜歡動漫,衍生出手辦漫展和Cosplay

可我身邊除了同好之外都覺得我們腦回路和別人不一樣,攢很長時間的錢去買不實用的東西,所以沒有人理解我也選擇不會開口去說,我現在也會接受別人與我態度完全不同的想法,我會說我不喜歡他但是我支持你


duck不必鴨


未必,比如嫖妓、法西斯、吸嗎啡等等有人喜歡的很呢,否定他,即便他說這是他所謂的喜歡,你不要否定,否則構成對他是一種冒犯。這就需要該冒犯得冒犯,不冒犯就是縱容違紀犯罪。

危害他人利益的只是滿足個人嗜好的所謂喜歡,比如禁止吸菸的公共場合否定一些喜歡吸菸的人不顧及大家健康的吸菸,這也該否定大可否定。冒犯?是其冒犯在先,被冒犯的別人咋就不能以其人之道再反冒犯回去呢?不想人家冒犯於己的前提是己不冒犯於人才成。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成立,己所有欲勿施於人也成立。都有一定的語境。反之己所有欲,也未必不可以不施於人,比如,己有口渴之慾求,大可把己之口渴推及及人,也就能意識到與自己同環境下的人也會口渴,友愛施於人,分享於人,不冒犯人的;又比如,我有已經讀過的我當初很喜歡讀的書,讀完了,大可施與同樣喜歡這書的人,構不成對他人的冒犯。

同樣,己所無慾,也未必不可不施與人,我有幾件已無慾、不喜歡的書籍,未必別人就也不喜歡,有喜歡的人咋能就不可施與他呢?這也不構成冒犯。

總之,具體情況具體對待,莫要膠條看待,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這是共性;蘿蔔白菜各有所愛,這是個性。二者都兼顧才好……


質躍


本來,我已經早就停止回答問題,但你提的問題對了我的心眼,我就說幾句。我的這次美文興趣回答了一百多條專欄之問,通過了3條,卡住最後一條不通過。並且,最後一條人活著為了什麼的回答,我認為是最好的收官回答,被否定了。我也就停止寫文發文了。


張春龍


大家好,下面是個人的一些看法,希望能夠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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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慄慄理


不否定別人喜歡的東西,是做人最起碼的素養,你喜不喜歡是你自己的事,別人喜歡那是別人的事,你不喜歡,別人讓你喜歡,你不高興,別人喜歡,你有何必非去打擾人家的心靜,這個世界上和人相處,除了相互尊重,還有一詞語叫——成全


遠方西沙


如果你的回答是否定的,估計你正是年少無知,敢闖敢拼的少年!

如果你的回答是跟定的,估計你已經被生活磨平了稜角!

隨著長大,心態或者想法也隨著改變,沒有一個人可以說,我可以立刻改變自己的習慣,這都是長時間生活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跡!


涼柚說籃球


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眼光,看待事物也是不一樣的,不要把自己的觀點強加於人,你喜歡的不一定人家也喜歡,可以婉轉的表達自己的觀點,給予對方參考,不要否定他人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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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慧玉緣


我個人贊同這個觀點!就因為大家喜歡的東西不同,才產生了多元化、豐富的世界!也許你不喜歡的東西,人家喜歡了,在這方面投入了精力,得到了大家的認可,實現了自我價值!如果沒有違背法律和道德的東西,你可以不喜歡,但也不能要求、強制制止別人不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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楨哥在路上


沒錯

這就彷彿有點像,是在別人的軟肋上重重的一擊差不多

別人越是在意的、喜歡的、薄弱,就越是去冒犯,這明顯就是在對著幹、擰著幹,能合得來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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