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严禁一切公众聚集性活动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切实降低因人员流动、聚集造成的疫情防控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要求,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举办一切公众性聚集活动。全县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各界人士不得举办群众聚集性活动,不聚集打牌、打麻将、下棋,不聚集跳广场舞、健身操、卡拉OK等活动。

二、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宴席),不参加、不举办各类家庭、朋友、集体聚餐活动。

三、各镇(街道)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要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做到不走亲访友、不相互串门、不扎堆聊天,不携带宠物进入公共场所,不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人员聚集性活动;要广泛宣传动员,对发现公众聚集性活动的实行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对违反上述规定,不听劝阻举办聚集性活动,甚至因聚集性活动导致疫情扩散或造成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究问责。

特此通告。

县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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