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海防如此強大,彈丸小國,何敢犯我

明朝海防如此強大,彈丸小國,何敢犯我

眾所周知,中國上下五千年的歷史,基本上和海軍無關,只有偶爾個別時期的海軍能有相當活躍的表現,當然,以現在的目光來看,當時所謂的海軍更像是湖軍或者河軍。後來新中國的海軍建設同樣困難重重,甚至連一艘能出海的大船都沒有,再加上海防體系的不健全,最後只能眼巴巴看著美國艦隊在家門口耀武揚威。

理所當然地,沒有海軍,自然也沒有像樣的海防體系。這倒也可以理解,畢竟渤海今日浪高十米,擱古代這誰能過得來。沒有海上威脅,那我建設個錘子的海防。

那這麼說中國古代是沒有海防體系的了?

其實也不是,畢竟,中國有一個朝代是有著來自海上的威脅。

啊對,這就是大明。

明朝海防如此強大,彈丸小國,何敢犯我

為了應付來自海上的倭寇侵襲,大明在經年累月的對抗中,漸漸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海防系統。

這套系統,直到清代末年李鴻章組建北洋水師時依然大放光彩,為近現代的海防建設提供了重要經驗。

那麼,廢話不多說,今個就給大夥介紹一下大明的海防系統。

明代的海防建設起源非常早,早在洪武年間,朱元璋就因為倭寇犯邊而派出自己的老兄弟湯和巡視。

老朱同志雖然生性殘暴手段殘忍,但是在一般老百姓看來那可是大大的好皇帝。腐敗零容忍,欺壓百姓也零容忍。這位草根皇帝對於草根們有著濃濃的特殊感情,所以,彈丸之地的小小倭寇亦敢犯我子民?

給朕揍死他們。

領命的湯和隨即奔赴沿海諸城,開始了海防體系的初步建設。

明朝海防如此強大,彈丸小國,何敢犯我

當時的總思路是“倭海上來,則海上御之耳,請量地遠近置衛所,陸聚兵,水具戰艦,錯置其間,倭寇不得入,入亦不得登岸,則可制矣”。這套系統分為三個層次,一是禦敵於海上,二是固防於海岸,三是嚴守於城池。

這套系統在實踐中遇到了些許小問題,讓明朝的海防人員意識到了這套系統其實是大有講究的。

首先,如果想要禦敵於海上,那麼就需要一套反應迅敏的預警體系,否則,等海軍意識到敵人來了,然後才整隊出發,到達戰場之時倭寇早就溜之大吉了。

其次,固守於海岸,海岸那麼大,怎麼守?讓戰士們不分晝夜地駐紮?

但是俗話說得好,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第一點,明軍總結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信息預警系統。第二點,則是聚落系統的建設,海岸作為一個整面確實難以防守,但是劃分為數個點建立村落,就易於防守了。

在烽燧系統之中,各個烽燧的間距在視覺有效可達範圍內,連點成線,形成連貫的視覺流。煙墩之距,約為十里。這套系統反應靈敏,缺陷則在於受天氣影響大,且傳遞信息少。

因此,明軍還建設了驛路系統,驛路系統由驛站和驛城組成,與煙墩選址于山峰高聳處不同,驛路往往選址於平原處,以便騎兵能夠迅速跑完全程。至於驛站的相距,《飄海錄》一書曾提及“陸驛相距或六十里,或七八十里。”不過,實際情況則略有不同,在戰事前沿,為了迅速傳遞信息,驛站之間的距離往往只有三十公里。

烽燧和驛路兩套系統相輔相成,完全能夠滿足明軍對抗倭寇的需求。

明朝海防如此強大,彈丸小國,何敢犯我

除卻預警系統,還有海防的聚落系統建設。相鄰聚落具有協防的責任,聚落系統中的一點遭受入侵,則鄰近聚落予以救援,防禦力量與傳統系統相比,不再按兵不動,而是講究主動出擊,聯合制勝。聚落系統實際上的表現,就是明軍實行的衛所制,“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設所,連郡者設衛”。路上設衛所,海上則設水寨。

從史書記載來看,水寨一般容納千人。領頭者稱“把總”。說出來您可能不信,大明戰船可謂是世界一流,在明軍的對外戰爭中,一直牢牢地保持著技術優勢。

水面上兩軍相遇,明軍一般選擇“大炮開兮轟他娘”,然後驅身而上,直接撞沉。在海戰方面,掌握技術優勢的那一方就是可以這麼放肆。威名遠揚的鄭和船隊,想必大家都聽說過,但鄭和艦隊實際上只是明海軍的一支機動艦隊而已。僅僅一支機動艦隊,就在斯里蘭卡之戰活捉其國王,一揚國威。

而且,哪怕是在明軍的衰落時期,先後數次對日征戰,未有負績,尤其是把一群日本戰國名將揍得抱頭鼠竄,實在是大快人心。相比當年指揮抗倭之戰的諸位明軍指揮,絕對想不到數百年後中國所受的委屈。

至於滿清,他們在建設北洋水軍之前的海防政策非常簡單粗暴——海民後撤三十餘里,完全放棄制海權。我說實話,那可真是好樣的。

總之,由烽燧、驛路、聚落三大系統構建而成的大明海防系統,空間佈局良好,可達性優良,相對位置佈局合理,這一套海防系統,總體上來說是非常成功的。其中重點建設的山東防區,更是在北洋水師建設年間還發揮著功用。甲午之戰的重要節點,威海衛就是曾經的明軍重點防區。只是很遺憾,這些堪稱先進的海防系統,隨著時代的更迭,被遺失到了歷史的浪潮之中,被大眾所遺忘了。

參考文獻:《明太祖實錄》、《籌海圖編》、《明代遼東鎮海防地峽烽燧臺研究》、《明遼東鎮長城及防禦考》

策劃:魚羊史記 監製:魚公子

撰文:未定君 製作:吃硬盤吧、發達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