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縣持證通行車輛嚴格執行“七個嚴禁”要求

汝南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持證通行車輛嚴格執行“七個嚴禁”要求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疫情防控期間持有《通行證》車輛(以下簡稱持證車輛)管控,現制定持證車輛“七個嚴禁”要求如下:

一、嚴禁持證車輛超載、超限、超速,客貨混裝、非營運車輛營運、運輸煤氣罐等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

二、嚴禁持證車輛不主動、不配合站點檢查,甚至拒不接受檢查、頂卡衝崗等行為;

三、嚴禁持證車輛懸掛《通行證》停放在酒店、賓館等營業性場所,以及家屬院住宅小區場所;

四、嚴禁持證車輛懸掛《通行證》期間辦私事;

五、嚴禁持證車輛亂停亂放,在城區內不按規定停車,佔用、堵塞消防通道、應急通道等;

六、嚴禁持有《臨時通行證》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規定時間行駛;

七、嚴禁轉借、塗改、偽造各類《通行證》。

本通知所指持證車輛為持有A類、B類、C類,縣內《通行證》《臨時通行證》的車輛。各鄉鎮(街道)、縣直各單位對本單位申請持證車輛負管理責任;紀檢監察、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輸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責履行監管責任;各卡點、檢查站對非綠色通道車輛負有檢查責任。各職能單位對違反“七個嚴禁”的持證車輛,一經發現,《通行證》當場予以收繳,並向縣指揮部報告,由縣指揮部對申報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同時,對公車私用、違反交通法規、違規停車等行為,由縣紀檢監察、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門依規依紀依法從嚴從快處理。

汝南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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