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業有序復工營業相關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全省餐飲業復工營業的相關工作做出了具體要求,為餐飲業主提供了明確的復工指南。
餐飲業復工指南
1、按照《甘肅省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要求,採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點擊閱讀→甘肅省餐飲服務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2、掃描二維碼(見下文)自行下載打印《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業復工營業備案承諾書》,向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備案承諾後,可以復工營業。
3、在復工營業3日內,通過市場監管部門的上門現場檢查。小型餐飲服務單位由各轄區市場(食藥)監管所組織檢查,中型以上餐飲服務單位及單位食堂由縣市區監管部門組織檢查。
注意!
如果違反公開承諾行為的,會被立即責令其停止營業,並依法查處。承諾就要落實!
省內尚未發生疫情的縣區,可對具備經營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恢復營業;
疫情較輕的縣區,視疫情趨勢分階段、分批次、分規模適時恢復餐飲服務經營活動;
疫情較重的縣區,要嚴格按照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要求執行。
掃描二維碼
注:下載打印《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餐飲業復工營業備案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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