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培军检察长到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督促和协助我市看守所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月17日上午,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志远到兴宁市看守所了解监区疫情防控部署情况,开展疫情防控检查监督工作。


李培军检察长到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经了解,拉响疫情防控警报后,兴宁市看守所迅速部署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做好内外双重防控。首先,所有人员进入看守所必须戴口罩,测量体温、鞋面鞋底进行酒精喷洒消毒;看守所公务车辆及值班干警车辆经消毒方可入内,其余办案办事车辆不得入内;日用物资配送人员不再入所,进所物资先行消毒。其次,所内实行14天为周期的三班倒封闭值班模式;对新收押对象进行14天的隔离观察;来访办案人员办理手续不得进入办公室,均通过窗口办理;为办案人员提讯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口罩,提讯结束后经消毒才可返回监室。市看守所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确保监区安全。

为扎实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防止因检察工作进出看守所带来疫情传播隐患,我院驻所检察室取消了巡仓检查的日常监督方式,通过加强电话检查、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监督。


李培军检察长到看守所开展疫情防控检察监督工作


李培军检察长表示,疫情期间的办案提讯工作,可远程提讯的启用远程提讯系统问话;驻所检察室在积极配合看守所防疫工作的同时,要做到绝不松懈的加强监督,督促看守所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主动参与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查找防控薄弱环节进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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