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复工企业的防控“三十六计”

“线上打卡办公”“无接触销售”“改变办公室格局”……在长春新区开复工的590户重点企业,除了认真落实省市防疫规定外,更是结合实际“别出心裁”,防控疫情各有高招,“三十六计”计计管用。

长春新区复工企业的防控“三十六计”

消杀,我们是认真的!

“三十六计”

第一计:“无接触销售”

推出了“无接触销售”新模式,员工尽量不面对面接触客户,“隔屏”开展业务。

第二计:提前报备

拟返岗员工,需在前一日上报个人身体情况及近期行程,经公司行政审核后,方可返回工作岗位。

第三计:智能打卡

利用手机APP,实施“线上打卡”制,可通过线上进行打卡、远程视频会议沟通等,结合实际又增加了公司防疫防控通知下发、员工健康信息采集功能,办公方式更加快捷、灵活。

第四计:办公室最远距离办公

办公间设置独具特色,每个房间最多两人,按最远距离对角办公。

第五计:发放金银花

每日向复工员工发放3两金银花、2副口罩,对未返岗员工采取邮寄方式发放物资。

第六计:每天健康监测

坚持返工返岗人员每天健康监测,体温检测进厂。

第七计:区域消杀防疫

坚持上下班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多次消杀。

第八计:人员车辆消杀

坚持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

第九计:分餐制

坚持员工分餐制。

第十计:戴口罩

坚持配戴口罩。

第十一计:“零报告”制度

实行疫情防控“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第十二计:签订《员工承诺书》

施行《返工员工登记表》《员工承诺书》制度,提高员工防护意识。

第十三计:“消杀三部曲”

员工上车、下车、进车间“消杀三部曲”。

第十四计:致全体员工一封信

公司发布致全体员工一封信,号召家人并肩作战。

第十五计:在线办公

倡导居家在线办公,做到“没有明确作安排的不来、具备在家办公条件的不来、乘坐公共交通具的不来、所居住小区出现确诊/疑似病例的不来”。

第十六计:制定错峰上下班措施

在确认安全无风险的情况下,鼓励单位同事拼车上下班。

长春新区复工企业的防控“三十六计”

企业主动应对,新区精准施策。

第十七计:成立助企队

118个助企队,千余名助企干部齐动员,打响了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同抗击疫情的特殊“战役”。

第十八计:“一企一档”

全面摸清企业准备工作,建立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指导企业建立员工每日健康台账。

第十九计:缓解物资不足

多方寻找口罩、酒精和消毒液生产厂家,及时告知联系方式,缓解复工企业防疫物资不足。

第二十计:出具证明

针对多家企业原材料运输、班车及人员出行需要出具证明问题,联系相关部门及时解决。

第二十一计:线上紧急招聘

通过网上线上方式帮助企业招聘急需用工300多名,解决企业用工需求。

长春新区复工企业的防控“三十六计”


第二十二计:鼓励防疫企业扩大产能

对新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出于防控疫情需要,疫情期间新建生产线或购置设备提高产能的,按照事后奖补方式对此期间新购置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二十三计:支持工业项目开复工

对新开工的工业项目,按照入区协议协定金额20%提前兑现;对符合复工要求的工业项目,疫情期间实现复工且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金额超过去年同期10%的,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奖励。

第二十四计:提升公用要素保障水平

加强水、电、气、热等设施设备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稳定供应。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水、电、气、热等行业企业开展网上咨询、网上缴费等便民服务。

第二十五计: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在疫情期间,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生产加工、仓储运输、科技研发及其他相关企业,符合新区政策扶持的优先予以兑现。

第二十六计:减免中小企业房租

鼓励企业为租户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含特色园区、孵化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基地、文化产业园区等),根据减免额给予一定额度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入驻新区科技孵化载体及双创载体的中小微企业,符合《长春新区孵化载体及入孵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考核条件的,给予房屋租金3个月全额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长春新区复工企业的防控“三十六计”

第二十七计: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计: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区内商贸流通企业、进出口企业所产生的物流费用,根据实际发生额度给予一定资金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自用,对区内企业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用于企业自用的,按企业进口关税部分实际缴纳额度给予全额补助。

第二十九计: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和支持公益捐赠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办理;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企业、个人用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公益性捐赠,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十计:扩大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

长春新区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预留30%以上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按照《长春新区政府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目录》,在不违反公平竞争规则的前提下,加大对目录内符合政策的产品、服务的支持力度。

第三十一计:畅通应急融资渠道

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企业搭建信贷融资快速通道。新区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额度为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三十二计:稳定信贷融资供给

发挥“新金贷”优势,通过政银担分险机制,加大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帮助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积极协调予以展期或续贷。

第三十三计:对应对疫情的专项科技攻关项目给予补贴

对列入国家、省、市应对疫情设立的专项科技攻关的项目给予20%的配套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十四计:创新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

发挥“万人助万企”平台作用,开展“抗击疫情,助力企业”行动。组织千名干部对区内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等进行一对一的包保服务,确保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需求得到迅速反馈、及时解决,新区尽最大能力协调购买口罩、消毒液、测温枪等防疫物资,免费分发相关开复工企业,切实为企业开复工及有序开展生产提供服务。

第三十五计:推行政务服务新举措

推行“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 申请人邮寄申请材料及审批结果送达全部免费。以“能办尽办”为原则,加快实行“全程网办”。开通“疫情防控项目”绿色通道,推行使用电子税务局和自然人扣缴客户端,对疫情防控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通过在线审批平台受理申请后即刻完成审批;对疫情防控物资等产业类项目,实现网上专用邮箱预审报建,1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实施容缺一次性受理,产业类项目网上预审报建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支持项目快速开工。

第三十六计: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申报应用率

申报人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一点接入、一次性提交所需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相关部门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将处理结果统一反馈给申报人。新区内进出口企业申报业务覆盖率达到100%。


未到鸣金时,慎始且慎终。在长春新区复工复产热潮中,新区始终与企业在一起,坚持防疫优先、守住底线。同时出台《长春新区应对疫情助企十五条》《长春新区应对疫情助企十五条实施细则》,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发展总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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