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涉疫防控犯罪案件质效

战疫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丹东市检察机关以“战疫”为令,与公安机关畅通联系渠道,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全力保障全地区涉疫防控犯罪案件质效。


党组“战疫”为令

疫情发生后,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在节日期间,先后召开多次会议,制定应急预案,部署上班后防控工作,确保队伍稳定、措施得力。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业务工作保质保量。省检察院《关于办理涉疫情防控相关案件的通知》、市委政法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重点案件进行督办的通知》下发后,市检察院党组立即责成第一检察部负责全地区涉疫防控犯罪案件的对下指导、数据汇总等相关工作,及时跟进相关案件。


市检察院承上启下

丹东市检察院指派专人负责数据汇总、情况报送;指派办案骨干成立专班,对基层院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进行全程指导。要求各基层院主动联系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掌握丹东地区涉疫防控犯罪案件的情况,并对相关案件全部提前介入,遇有问题随时与市检察院指导组报告。及时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指导案例,转发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学习,要求全地区刑检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在办案中准确适用。

丹东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涉疫防控犯罪案件质效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做好对下案件指导、统筹案件办理、数据汇总等工作。


基层院时不我待

各基层院不等不靠,主动联系辖区公安机关,了解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和正在摸排的案件基本情况,及时派员提前介入。目前,对正在侦查的11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查阅侦查卷宗等方式,结合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特别对涉口罩加价牟利的案件,就刑事政策把握、牟取暴利的时间点、方式、法律适用、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公安机关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并继续开展工作。检察机关也随时保持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共同保证涉疫防控犯罪案件质效,打击犯罪,保障民生。

丹东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涉疫防控犯罪案件质效


东港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物价局等部门就一起非法经营案召开联席会议。

丹东市检察机关全力保障涉疫防控犯罪案件质效


振安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非法经营案。


刑检人员 “疫”不容辞

在从严从快介入涉疫防控案件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人员履职尽责,积极办理好在检察环节其他案件,确保案件不超期。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刑检人员还积极深入包保一线,协同行政机关进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涉疫情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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