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陘:關於全縣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有關工作的通告





井陘:關於全縣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有關工作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經濟發展的部署,有序推進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現將有關工作通告如下:

1、除口腔門診、美容養生、足療按摩、洗浴等個體工商戶繼續暫停營業外,全縣其餘各類個體工商戶在達到規定防控要求,並經轄區市場監督管理所審核驗收後,可於2月24日(農曆二月初二)復市營業。疫情防控期間,餐飲飯店只允許外賣配送、店面自取,採取窗口售賣等形式經營,嚴禁堂餐。

2、營業期間,要嚴格落實從業人員核查機制,實行健康狀況“一人一檔”管理,配備不少於2周的口罩、手套、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全體上崗人員佩戴防護口罩,每日進行體溫監測,對經營場所、設施設備、車輛等進行清洗消毒。採用張貼告知、電子屏滾動播放等形式加強疫情防控工作宣傳,提高消費者防護意識。

3、個體工商戶經自查達到防控要求後,由經營者本人帶身份證明、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向當地市場監管所提出復工復業申請。經實地驗收通過後,個體工商戶填報《復工復業審核表》、《員工健康登記表》登記備案,方可復市營業。

4、各類個體戶倡導店外設立導購臺,不進店、不接觸式經營,採用電子支付等無接觸式交易。確需進店消費的,必須佩戴防護口罩,監測體溫,嚴格控制進店人數。對未佩戴防護口罩的顧客不得進入。經營期間,要建立消毒通風管理臺賬,如發現發熱人員及時向轄區市場監管所報告。

5、個體工商戶要嚴格執行復工復業防疫規定,依法依規經營,加強價格自律,嚴格明碼標價,不得囤積居奇、哄抬物價,不得銷售假冒偽劣、過期變質、“三無”等產品,不得舉辦有獎促銷等群眾聚集類活動。對拒不執行復工復業有關通告的,將責令停業整頓,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井陘:關於全縣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有關工作的通告

井陘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