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小区防疫可获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补助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南国都市报海口2月19日消息(记者 姚皓)2月19日,海南省住建厅联合海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对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补助,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元/月的标准补助给企业。

其中,补助时间为2月份和3月份,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县要及时做好小区数量统计以及具体分配方案,落实县级配套资金,确保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助资金发放到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补助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用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支出。

《通知》还指出,物业服务企业和小区防疫物资将纳入全省防疫物资统筹分配范围,通过集中配发、特许优先购买等方式,充分保障物业防疫物资供应;对不配合物业开展小区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政府相关执法部门要及时主动依法严肃处置,将支持和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协助做好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对小区车辆、人员出入登记、体温检测、人员筛查,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和消杀,规范快递、送餐、代购等后勤服务行为,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小区楼宇和人员实施封闭、隔离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项支持措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共渡难关,供水、供电、供气相关单位在物业服务企业水、电、气费缴交方面要严格执行缓缴有关政策,切实帮助企业缓解运行压力。

积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有序复工用工。挖掘本省劳动力资源,解决物业服务企业用工缺口问题。各市县按照分区分级的疫情防控要求,创造有利条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有序复工用工。需采取必要隔离措施的,要根据企业需要最大限度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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