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南海網客戶端、南國都市報海口2月19日消息(記者 姚皓)2月19日,海南省住建廳聯合海南省財政廳發佈《關於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做好住宅小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提出將對物業服務企業給予財政補助,對參與屬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在管戶數每戶10元/月的標準補助給企業。
其中,補助時間為2月份和3月份,補助資金由省級和市縣財政按照5:5的比例分擔。《通知》要求全省各市縣要及時做好小區數量統計以及具體分配方案,落實縣級配套資金,確保在5個工作日內將補助資金髮放到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要加強補助資金管理,專款專用,確保用於開展疫情防控工作相關支出。
《通知》還指出,物業服務企業和小區防疫物資將納入全省防疫物資統籌分配範圍,通過集中配發、特許優先購買等方式,充分保障物業防疫物資供應;對不配合物業開展小區疫情防控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政府相關執法部門要及時主動依法嚴肅處置,將支持和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協助做好小區疫情防控工作,包括對小區車輛、人員出入登記、體溫檢測、人員篩查,加強小區環境衛生管理和消殺,規範快遞、送餐、代購等後勤服務行為,根據疫情防控需要,對小區樓宇和人員實施封閉、隔離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市縣、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各項支持措施,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共渡難關,供水、供電、供氣相關單位在物業服務企業水、電、氣費繳交方面要嚴格執行緩繳有關政策,切實幫助企業緩解運行壓力。
積極指導物業服務企業有序復工用工。挖掘本省勞動力資源,解決物業服務企業用工缺口問題。各市縣按照分區分級的疫情防控要求,創造有利條件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和人員有序復工用工。需採取必要隔離措施的,要根據企業需要最大限度提供支持。
以上內容由南海網原創生產,未經書面許可,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對上述內容的任何部分進行使用、複製、修改、抄錄、傳播或與其它產品捆綁使用、銷售。如需轉載,請與南海網聯繫授權,凡侵犯本公司版權等知識產權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閱讀更多 南海網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