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初戀二十年前愛得很深,但天意弄人,兩人未走在一起,現在還經常聯繫,這樣好嗎?

殘月櫻飛


都已成家了。就必須放棄。舉個實例,50年代,一對非常熱烈的情侶,由於男的參加抗美援朝,女的由於父母勸助,嫁人了。男的後也已婚,但後來都知道。且都巧合住在一個城市。相互心裡都很深愛。有次在街上偶然碰面,深感後悔,但雙方約定,以後互不打擾,見面不要圢招呼,似如曾不相識。珍惜各自家庭。男的臨終時告訴孩子,他死後要打他孩子通知她。這個女的來到靈前三躹躬並繞靈三圈,送了禮,落款人過往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