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沈馮佳提起公訴

海門市人民檢察院於2020年1月13日對沈馮佳涉嫌妨害公務一案向海門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門市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21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並於當日做出判決,以妨害公務罪判處沈馮佳有期徒刑十一個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