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對直接向發熱及呼吸道症狀患者銷售藥品的零售藥店從嚴處罰

中企報寧夏2月19日消息(記者 劉瑋 李慧)2月19日上午,寧夏市場監管廳主要領導走進金鳳區福仁康大藥房對退燒止咳藥品銷售管理規定落實情況進行了暗訪,福仁康大藥房能夠嚴格執行退燒止咳藥品銷售管理規定且各項防控措施落實到位,接下來,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將會同藥監局,持續對各市、縣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層層壓實工作責任,確保藥品零售環節疫情防控工作到位。

寧夏:對直接向發熱及呼吸道症狀患者銷售藥品的零售藥店從嚴處罰

據瞭解,2月15日,寧夏藥監局會同衛健委聯合下發《關於防控期間加強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導各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零售藥店退燒止咳藥品銷售管理。

通知規定,全區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實行代購發熱及呼吸道症狀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暫停採取開架銷售、購藥人員自行選取藥品的經營方式,嚴格落實櫃檯、藥品陳列櫃、收銀臺、醫療保牌卡讀寫器等設施設備的消毒,店內設置隔離區、隔離帶、隔離臺等隔離方式銷售藥品,提倡採用線上支付方式進行交易,做好人員分流工作,對進店購藥人員進行體溫測量,拒絕不佩戴口罩、未測量體溫的人員進入購藥。

按照通知要求,全區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暫停向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患者銷售相關藥品,零售藥店發現購藥人為發熱及呼吸道症狀患者,立即停止向其銷售相關藥品,並向患者出具《發熱及呼吸道症狀患者就診建議書》,書面告知到指定的發熱門診,對不出具《就診建議書》、直接向發熱及呼吸道症狀患者銷售相關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落實不到位的零售藥店,按照《藥品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規定從嚴處罰或列入失信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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